办公家具购销合同书
需方: 贵阳市云岩区和元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柴红梅身份证:522132197709044927(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共识,并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颜色、数量、金额、(具体明细详见报价单)
本合同一经签署,报价单上所列产品品种、数量不可任意更改,报价单上所列有色产品颜色材料不能任意更改,如甲、乙双方有一方需更改,则应承担相应的换置费用,如需增加供货数量,则按报价单单价的组合价,签订增补合同。
二、本合同产品总额:
人民币:¥63,000.00(RMB:陆万叁仟元整)已含货款、安装费、运输费在内的全部货款。
三、付款条件及期限:
1、甲方于合同签订之日,支付总货款的%,即人民币: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货装车当日清点完支付全部余款,即人民币:
3、上述货款:如以支票形式支付,支票抬头需写明收款单位全称,如以现金形式支付,需通知乙方财务人员陪同销售代表到甲方收取,否则为无效付款;
4、甲方完全付清货款之时,即为货物所有权转移之时。
四、交货地点:
五、交货时间:(甲方应保证安装现场电力供应及场地、电梯、交通通道等支持。)
六、交货方式、免费送货、安装。
七、产品质量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所用材料符合环保及消防要求,保证产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规格,与封样机及经甲方批准的图纸、规格相同或与合同附件要求相符。
2、售后服务: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对于甲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八、货物接收和验收:
1、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将货物搬至各指定房间、指定位置安装完成后即为交付。交付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合同中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即行验收,验收期限自安装、调试完毕次日起不超过三十日(若
第十五日为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工作日内),逾期不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即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除与法律规定之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条款,任何一方不可擅自更改或解除,如需要更改或解除时,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其他问题,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效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条约: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表人(签字):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日期:账号:
开户行: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