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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两新”组织

发布时间:2020-03-01 17:52:50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浅谈服务“两新”组织的几点建议

【引语】: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我国以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股份合作企业、民营科技企业、个体工商户、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等为代表的非国有集体独资的新经济组织和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统称的新社会组织的“两新”组织得到了快速发展,尤其是新经济组织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但是,多数“两新”组织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或者管理不善出现漏洞引发犯罪的问题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本文将结合实际工作情况浅谈如何服务“两新”组织并几点建议。

【关键词】:“两新”组织 问题 建议

一、“两新”组织基本概况

“两新”组织,是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简称。新经济组织是指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内地公民私人,港澳台商,外商全部所有或绝对控制的新出现的经济组织形态。另从所有制特征上看,现行法律,法规把这类经济组织统称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国家统计分类目录中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经济控制企业,港澳台经济控制企业,非国有控股股份制企业,非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新社会组织是指改革开发以来,我国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新涌现出来的相对于政党、政府等传统组织形态之外的各类民间性的社会组织,包括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各类群众团队。

新社会组织一词,是上海20世纪90年代以来开始出现的一个新的词汇。其特点是,相对于“社会组织”、“民间组织”、“群众组织”等词的概念,把范围缩小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完善过程中涌现出来的民间组织。除了包含根据法规合法允许登记注册的各类民间组织以外,还包含目前法律法规还不能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民间自发性的非政府组织和准民间组织。这对于党和国家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研究、指导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新社会组织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部分中介组织以及社区活动团队。

二、“两新“组织发展存在的问题

从改革中破茧而出的民营企业在享受高速发展喜悦的同时,仍在不断接受市场风雨的考验和洗礼中面临着各种认识误区、法律障碍和体制束缚,特别是大量纷争的出现,反映出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现象仍相当普遍和严重,亟待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而个别新社会组织容易产生犯罪的原因在于机制上不健全、管理上存在漏洞。“加大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工作力度 ,探索服务“两新”的方法和途径”,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课题。但目前“两新”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建立组织、开展工作非常困难,具体表现在:

一是组织缺少应有的政治地位。“两新”组织内部 ,一切由政府或业主说了算,组织大多处于服从地位。负责人受“两新”组织雇佣,其人事、经济及工作岗位均依附于“两新”组织,独立工作的条件、创新的动力都不足,开展工作须得到政府或业主同意,组织做出的决议也要交政府或业主拍板。即使是由业主“一肩挑”,他们也已习惯于“老板”身份,工作仅是“副业”,负责人身份仅是“政治荣誉”,从务工作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都不足,制约了组织作用的发挥。

二是组织开展活动的物质条件无保障。组织缺少固定的活动阵地 ,电教设备和活动器材不足。组织活动时间得不到保证,大多数利用工余时间开展活动,或减少活动次数,或缩短活动时间,甚至不活动。另外,活动经费没有立法保障,物质来源附属于“两新”组织。这些情况,造成组织活动依赖于“老板“,负责人的工作依赖于行政领导支持,组织的号召力有所减弱。

三是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难以加强。受市场经济负面效应及“两新”组织管理体制影响 ,往往将做好本职工作、获得合理薪酬作为工作的目标。在“两新”组织中,“老板” 就要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组织不能给职工个人带来多少“实惠”。在这种观念的支配下,易被经济利益左右,将理论看成“空洞的说教”,组织的影响力降低。也导致“两新“组织中职务犯罪比较严重,严重影响了组织的生存与发展。

四是“两新”组织中人才队伍素质不高,法律意识相对薄弱。许多两新组织中人员队伍为初中毕业,有的负责人甚至都没有上

过学,不识几个字,总体上队伍素质偏低,许多工作都无法开展。好多队伍中没有专业的法律人才,遇到法律问题,无法依法解决,不能维护自身的的合法权益,更谈不上给群众以法律援助。

三、服务两新组织的几点建议

全国各地检察院在不断探索服务“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新途径,以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积极为“两新”组织排忧解难,促进“两新”组织健康发展。而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也面临着新的难题。一边是受编制限制,任务重人员少,一边是“两新”组织等着去维权。通过的实践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对在“两新”组织中开展工作的思想认识。

一是要尊重“两新组织”的主体地位,做到“帮忙不添乱”,监督处罚不越权。二是要服务发展,帮助做好队伍的管理工作,创造队伍和业务发展的内部环境。三是要把各种纪律要求有机地融入”两新”组织的自律制度管理之中,不搞“两张皮”,工作一起安排,一起检查考核,统一奖惩,不增加工作量和管理成本,以迎得对“两新组织”工作的支持。四是要注重引导,把检察院文化与“两新组织”的文化建设相结合,把要求廉洁从业与诚实、守信、文明执业相结合,努力为“两新组织”文化建设和重塑社会形象发挥特有的作用。

二、加大对两新组织服务的工作力度。

要与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主动地掌握县域内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情况,提高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与各社会组织的联系,定期深入社区,了解社会管理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走访各企业,认真听取企业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创新思路,依法制定切合实际的服务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投资环境。始终将检察工作放在经济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来推进,立足检察职能,发挥服务实效。芜湖县为寻找拓展服务地方经济的切入点,在芜湖机械工业开发区设立检察工作站,为开发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此项工作受到了县委的高度重视和县域各个企业的热烈欢迎,被县委评为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 “十佳创新制度”。工作站成立以来,该院共派驻干警100余人次,参与调处开发区各类矛盾纠纷案件60余件,主要涉及工伤保险赔偿、劳资纠纷、合同纠纷等,并取得了积极成效。这一做法更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崔伟检察长对这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他在《检察日报》大检察官推荐栏目中说:它打开了便民利民的又一扇窗,架起了检民关系的“连心桥”。

三、延伸执法办案,解决企业忧虑。

加强对县域内企业商家聚集地、重点项目建设所在地等重点区域及周边的社会治安整治,严厉打击制售伪劣产品、合同诈骗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重点打击盗窃、哄抢和破坏企业财产和设备及其他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深挖严惩阻碍企业发展蛀虫,斩断伸向企业的“黑手”,堵住向企业乱张的“黑口”,营造廉洁高效政务环境。针对企业监督管理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积极向企业提出咨询性

建议和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内控机制,增强了企业自身免疫力。我院民行部门为了减少民营企业的民事、行政纠纷与诉累,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与援助取得了良好成绩。

四、延伸执法情感,增进企地双方感情。

在确保新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前提下,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对企业慎重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对轻微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和对企业经营发展起重要作用的负责人、专家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慎重使用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避免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同时,通过在企业设立“流动检察室”,定期安排干警前往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受理企业的举报、控告和申诉,积极主动解决好企业职工的合理诉求,接受群众监督,增强了企业及职工对检察机关的信心和安全感。

五、加强队伍建设,促进“两新”组织发展

我国城市化近年发展迅速,各城市社区有的刚刚设立,社会管理经验不足,纷繁的社会事务、复杂的拆迁纠纷和善后问题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经营等问题不可避免的摆在面前。解决好这些问题关键是要有什么样的组织队伍。而两新”组织队伍采取什么样的机制,如何提高自身的素质是能否生存和发挥作用的关键。为此,一要在机制上做到“两个结合”,即检察机关人员与“两新”组织人员相结合。检察机关领导人员与“两新”组织负责人员相结合,使“两新“组织的作用和地位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和认可。二要检察机关主动上门搞好服务,一方面帮助建章立制,规范管理,一方面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

主动为社区提供法律援助,促进新社会组织发展,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六、加大力度,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和,腐败斗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臵来抓,努力为两新组织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第一,把服务“两新”组织发展作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两新”组织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犯罪。为“两新”组织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二,切实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格局。把执法办案活动主动向化解矛盾延伸,坚持依法文明办案,认真研究案件处理方式,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完善化解矛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反腐倡廉舆情收集、研判和处臵机制和信访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适时公布办理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着眼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依法查办发生在社会管理活动中的职务犯罪;围绕公正廉洁执法,严肃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第三,坚持办案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加大办案力度,毫不放松地抓好办案工作,提高办案质量。重视办案效率,遵守法定办案期限,落实检察环节纠防超期羁押的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防止形成积案的机制,确保

案件能够及时侦查终结。增强办案效,确保办案取得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芜湖县检察院在这方面做了很大贡献,成功破获了中储粮芜湖直属库赵某某等人挪用公款800余万元窝案、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李某受贿50余万元重特大案等,这些都是以年来先后查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查办的县建委原主任陈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挪用公款案被国家建设部列为20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之一;查办的县交警大队原中队长徐某某贪污、受贿案被收录为全省精品案件;查办的曾为“F1教父”郁知非辩护的知名律师张某某行贿案,在省内外引起轰动。

七、积极创新服务“两新”组织的工作模式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全力维护司法权威,努力创新服务两新组织发展的新举措。创新是一个民族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也是检察院服务两新组织的必然要求,只有创新才能适应两新组织发展对检察院服务提出的新要求,才能更好的服务两新组织发展。我院为做好服务两新组织工作,做了很多创新的举措,例如我院创造出了检察官约谈,和企业家和社会组织代表人进行面对面的谈话,为其解决实际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

八、建立服务两新组织的新科室,协调各部门关系

为了把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须成立服务发展检察科,专门负责为“两新”组织提供法律服务。同时,建立以服务发展检察科为龙头、由反贪、反渎、公诉、侦监等业务科室相互配合的

服务“两新”组织联合体,形成合力,积极为“两新”组织提供法律服务。

“两新”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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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新组织团建

两新组织工作计划

两新组织工作总结

两新组织工作总结

两新组织会议纪要

“两新”组织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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