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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推荐)

发布时间:2020-03-03 07:35:58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的社区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面对构建和谐社会对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提出的新要求,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社区建设统筹协调力度不够,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下,市、区县两级政府都成立了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但从调研情况看,部分区县党委政府对社区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不少地方社区建设工作领导机构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作统筹力度不够;部分区县对社区建设工作的考核力度不大,造成街道在抓社区建设和社区党建工作上缺乏足够的动力。市和区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相关部门工作协调配合不够的问题,社区建设资源、人力和投入分散,整合效益没有得到有效发挥。

(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尚未根本突破,社区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一是街道职能转变不到位。多数街道还承担着发展经济的职能,工作仍然是以发展经济为中心,以招商引资为重点,未能把城市管理、社会保障放在首要位置,对辖区内的公益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统筹不够,使许多行政工作未经“过滤”直接下压到社区。二是条块关系不顺。街道对区政府派出机构的管理监督没有落实到位,使许多本应由部门办理的工作交到街道,又由街道下压到社区。三是政府管理重心下移变成简单的工作任务下交。随着城市管理重心下移,许多部门把工作重心延伸到社区。一些部门热衷于在社区设机构、挂牌子、发报表、派任务,把一些属于自身的行政事务推给社区,致使社区工作任务异常繁重。绝大多数部门都只是交工作任务,不安排工作经费,使目前社区居委会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现象,即:上级行政机关和部门对居委会的考核、检查多,材料、报表、会议多,指派任务多;社区工作人员走街串户了解情况的时间少,为社区群众服务少,社区工作经费少。

(三)社区工作运行机制不健全,社区基层管理服务力量整合不够。一是社区居民自治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社区居委会工作力量普遍不足,社区干部绝大部分精力都用于应付政府下派的工作任务,组织居民办理社区自治事务的作用发挥不够。二是社区居委会对社区民间组织培育、指导、管理、监督不够。社区民间组织尤其是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总量少,平均每个社区民间组织不到2个,志愿者服务组织不到2.5个,居民参与度低,活动开展无序。三是社区居委会对社区物业管理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落实不到位。新区一般都设有自成体系的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关系不顺;老居民区受基础设施落后、居民结构复杂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实行现代物业管理,社区居委会在组织居民开展自助式物业管理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四是社区对几类特殊人员的管理服务滞后。社区对企业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的凝聚力不强,管理服务不到位。

(四)社区服务发展整体滞后,与居民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差距较大。一是社区服务发展状况与居民的需求不相适应,社区服务设施缺乏,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手段落后,服务水平不高,难以满足居民全方位、多层次的需求。二是社区服务定位不准,界定不清,宏观政策制定上缺乏分类指导。三是不少促进社区服务发展政策措施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再就业扶持政策等相关政策衔接不够,难以有效落实。四是社会化和市场化程度低,社区服务资源整合不够,社区服务的兴办主体单一,物流配送、信息咨询等社区新型服务产业还没有形成规模,社区单位后勤化服务进程缓慢。

(五)社区建设投入严重不足,社区工作服务设施、工作经费、干部待遇等基础条件十分薄弱。社区建设经费没有纳入市财政预算科目,致使社区建设缺乏稳定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市里对社区建设人、财、物等问题相关文件有原则性规定和要求,但缺乏具体的标准和措施,到基层往往成为“空文”,难以落实。一是社区工作服务设施建设历史欠账较多,全市还有近800个社区无工作服务用房或不能满足工作的基本需求。二是社区工作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目前街道城关镇财政年均拨付社区工作经费8142元,其他乡镇财政年均拨付社区工作经费3567元。其中,有8个县城关镇财政拨付的社区年均工作经费不到2000元,有的只有1200元;36个区县的社区没有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三是社区干部待遇普遍偏低,全市街道和城关镇社区书记主任月报酬平均只有490元(主城区平均730元,渝西和三峡库区平均400元),其他社区干部报酬更低,有的每月只有100元。尚有15个区县没有解决社区干部社会保险,16个区县只解决了部分险种。11个县没有落实9年以上离任老居委会干部的补贴,已落实的区县中只有9个的最高补贴超过了每月100元。由于条件差,待遇低,影响了社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队伍的稳定。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的要求和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坚持把加强社区建设和管理作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基础工程,总结我市社区建设成功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借鉴外地好的做法,提出如下建议。

(一)关于全市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

全市社区建设应坚持以社区党的建设为统揽,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社区服务为主题,健全四大机制,强化五大功能,完善城市基层服务和管理网络,夯实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明确一个目标:全面建成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

健全四大机制: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建设工作的统一领导,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增强社区建设的合力;健全科学运行机制,创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社区工作运行机制,理顺社区管理关系,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各方参与机制,推进驻区单位“资源共享、共驻共建”,拓宽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渠道,鼓励社会各方参与社区建设,整合社区资源;健全多元投入机制,切实加大政府公共财政对社区建设的投入,同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扩大社会投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投入格局。

强化五大功能:不断强化社区管理、服务、自治、维护稳定和促进文明的功能,把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充分发挥社区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强化社区管理功能,即积极适应新形势下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机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对社会管理提出的新要求,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完善城市基层管理网络,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强化社区服务功能,即始终围绕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基本要求,构建新型社区服务体系,提升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强化社区自治功能,即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完善自治制度,创新自治载体,拓宽自治领域,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强化社区维护稳定功能,即着眼于保持社会安定有序,健全社区应急管理机制,完善社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社区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增强居民的安全感。强化社区促进文明功能,即立足于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推进社区教育,繁荣社区文化,丰富社区活动,塑造自尊自信、积极向上的文明市民,建设尊老爱幼、互敬互爱的和谐家庭,培育“互助友爱、融洽和谐”的社区人文精神。

(二)关于和谐社区建设的工作重点

1.加强社区党建工作,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一是创新组织设置,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加大在街道社区辖区内的集贸市场、商务楼宇、工业园区、特色商业街、居民楼院、住宅小区、行业协会、流动人员服务组织中建立党组织的力度,使党组织的设置延伸到社区的各个角落。探索建立社区建党委、楼宇建支部、“单元”建服务岗的新型社区党组织网络体系,扩大城市党的工作覆盖面。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社区党建统揽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明确社区党组织政治领导、组织保证、力量整合、重大事项把关、工作监督等五项职能,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党组织工作会议制度,加强对社区治理和社区共建的统筹协调;进一步完善党员代表议事会议制度,加强社区党组织对居民自治的领导。三是创新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带头服务群众、带动群众相互服务的“双带”作用,大力推行“党员联三户”(贫困户、信访户、专业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等制度,进一步壮大红岩党员志愿者队伍,发挥社区党员服务群众的作用。同时,积极探索党组织服务党员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实实在在地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四是强化分类管理,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不同党员群体的特点和情况,积极推行“五管”的管理办法,即对流动党员,由社区党组织依托社区流动党员活动站进行“协管”,构建以街道流动党员服务站、社区流动党员服务分站、居民小区(楼宇)流动党员服务点为主体的流动党员服务管理体系;对企业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党员,实行社区党组织“接管”;对党组织关系留在原单位的退休职工党员,实行社区党组织与原单位党组织“共管”;对在职职工党员,推行回社区报到制度,实行“工作时间单位党组织管,在家时间社区党组织管”的“双管”;对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中的党员,实行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党组织“托管”。

2.切实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城市基层管理网络。构建和谐社会对社会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新要求,社区建设必须不断改革现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不适应社会结构重组、利益关系调整、政府职能转变的组织架构和制度规范,创新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为此,建议:一是继续推进街道职能转变。深入推进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按照重心下移、权力下放和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向街道下放事权,规范明确街道“统筹辖区发展、突出社区建设、强化城市管理、组织公共服务”的基本职能,强化街道对辖区事务的统揽能力,逐步建立起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城市基层管理体制。完善对街道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加大社区建设在街道工作考核中的权重,引导街道工作重心转移。二是多管齐下切实改变社区行政化倾向。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职责,建立职能部门工作进社区申报准入制度,实行统一审核、归口管理。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运行机制,对批准进入社区的行政事务,切实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社区工作力量,切实解决有人办事问题,使社区居委会有足够人员和精力组织居民开展自治。三是健全党组织领导、居民决策、居委会执行、民间组织推动、群团组织协同、驻区单位参与“六位一体”的社区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领导,就是要通过制度保障,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居民决策,就是要建立完善社区干部和居民代表联系居民户制度、社区民情恳谈会制度、社区民主听证会制度、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等四项制度,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规范民主决策程序,确保社区重大事项由居民群众集体决策,巩固居民群众在社区中的主体地位。居委会执行,就是要提高居委会组织各方力量共同办理社区事务的能力,加强居委会对驻区单位、社区民间组织、物业管理机构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充分发挥上述组织共建社区的积极作用。同时,通过完善居务公开制度和民主评议社区居委会工作、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的“双评”制度,加强社区居民对居委会执行的监督。民间组织推动,就是要大力培育活动类、维权类、救助类、服务类等公益性社区民间组织,实行社区备案制度,把社区民间组织作为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载体,提高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组织化程度。群团组织协同,就是要充分发挥社区工、青、妇、残、老龄等群团组织的组织、协调作用,增强社区建设的活力。驻区单位参与,就是要积极推进“资源共享、共驻共建”,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组织等广泛参与社区建设,最大限度地实现社区资源的共有、共享,营造共驻社区、共建社区的良好氛围。总的来讲,就是要把增强社区凝聚力作为社区建设的重点,通过理顺社区组织关系,完善社区民主管理制度,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整合社区各方面力量。

3.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构建新型社区服务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工作的意见》,立足不断满足居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的社区服务需要,积极构建以社区公共服务、福利服务、商业服务、志愿服务为主体的社区服务体系。

积极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加强街道“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文体、教育、治安、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进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运行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首诊制”、“收支两条线管理”试点,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大医院的双向转诊制度,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推进社区文化、体育、教育服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和科普活动,尤其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作为重点,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加强对居民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促进人的心理和谐;广泛开展社区文体娱乐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引导居民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形成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人际关系,努力营造文明祥和的社区生活环境。推进社区社会救助服务,加强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积极开展基层社会救助服务,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大力发展社区慈善事业,加强社区捐助接收站点、“慈善超市”的建设和管理。健全社区应急管理机制,建立社区应急预案,畅通公共安全信息传输渠道;加强社区应急管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参与和自救能力,促进社会预警、社会动员、快速反应、应急处置的整体联动,提高社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种风险的能力。改革和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增加社区警力编制,推进社区警务室和社区巡逻队、治保组织建设,打造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的第一线平台;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完善社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广泛开展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切实推进社区福利服务。适应社会福利社会化发展的要求,结合重庆实际,建议在不增加政府投入的情况下,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扶持政策,鼓励自治组织、民间组织兴办,并逐步建立行业标准和评估体系。尤其是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的趋势,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促进福利服务社会化,建立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以社区资源为依托,政府扶持、市场运作、实体管理、社会参与、专业化服务相结合的社区养老模式。做好社区残疾人、空巢老人、孤儿、优抚对象等特殊群体的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大力发展社区商业服务。积极推动社区生活服务圈建设,完善新社区商业服务功能,优化老社区商业服务结构布局,形成体系完备、功能健全、布局合理、业态齐全,便捷、优质、安全的社区商业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商业服务发展规划,加快实施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的“双进工程”,促进商业服务网点合理布局和有序发展。大力发展城市现代流通业,引导扶持连锁企业进社区。同时,指导社区通过建立商业服务信息平台进行“整合”,使社区商业服务与居民生活有效对接,促进社区商业服务成为我市缓解就业压力的新渠道,成为第三产业新的增长点。

深入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着眼于推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志愿服务注册管理制度和服务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共产党员、群团组织成员等特殊人群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广泛开展社区群众性自助和互助服务。在新建住宅区全面实行物业管理的同时,积极探索在老居民区实行自助式物业管理的有效办法,切实改善老居民区的生活环境。

4.加强几类特殊人员的服务管理,积极应对社会转型的新要求。新形势下全市社区建设工作,要积极应对国有企业改革、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大量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农村人变成城市人的深刻变化,着重强化对几类特殊人员的管理服务。

一是加强进城农民工的管理服务。将农民工纳入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通过社区平台,切实将农民工的就业指导、困难救助、法律援助、治安管理、计划生育、房屋租赁、子女义务教育等内容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范围,与社区原住居民一道统筹安排,使农民工享受社区居民平等待遇。社区协助有关部门和街镇做好农民工相关服务工作,向农民工全面开放社区服务设施,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使农民工逐步融入社区,逐步解决农民工的城市边缘化问题,组织好、服务好、管理好、善待好农民工,切实提高农民工在城市的生活质量。

二是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将社区下岗失业人员的详细情况登记在册,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开展社区职业教育和再就业培训,提供信息咨询、择业指导、职业介绍,为下岗失业人员创造就业条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和支持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组织起来就业。加强对“零就业”家庭的关注和帮助,深入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要因地制宜,挖掘社区就业潜力,开发面向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后勤保障服务和社区公共管理服务的就业岗位,形成社区就业“三保”(保安、保洁、保绿)、“三托”(托老、托幼、托病)、“三大服务”(家政服务、配送服务、保健服务)、“三大管理”(物业管理、车辆管理、公共管理)的社区就业模式,推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三是加强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建立社区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帮助协调解决离退休人员同原企业的遗留问题。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卫生健康服务,建立健康档案,有计划地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工作。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开办养老院、托老所等为老服务机构,使离退休老人得到方便的专业化照料。组织离退休人员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丰富他们的精神生活;开展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并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发挥余热,使离退休人员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增强对社区的归属感。

(三)关于全市建设和谐社区的推进方式

我市不同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区发展基础的不平衡,社区建设的价值取向和社区的功能定位差异性较大。因此,全市社区建设应坚持立足“一圈两翼”区域发展新格局,因地制宜,分片区明确和谐社区建设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加强分类指导,努力提高和谐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一小时经济圈”地区和谐社区建设,应围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建设现代化大都市,突出三大重点。一是强化社区管理服务功能。着力提升社区治安、卫生、教育、文化、环境、商业服务水平,尤其是要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下岗失业人员社会保障服务管理,健全社区管理机制,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二是以“网格化”理念推动资源整合利用。以街道为主网格,对于因经济发展水平限制,不能一次全面建立的社区公益服务设施,可以首先在街道建立,确保每一个主网格都配置一套完备的公益服务设施,加强对辖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社区为次网格,按照居民步行20分钟就能享受到社区资源,建立社区服务站以及社区卫生、社区文体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切实解决城市服务资源缺乏和配置不合理的问题。同时,按照“有所区别、适度开放、政府补贴、保障安全”的原则,促进社区单位设施逐步开放,推进社区“资源共享、共驻共建”。三是推进“数字社区”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推进社区管理服务信息化,建立健全以通讯服务热线和网络服务平台为主体,市、区、街、居四级联动的信息服务网络系统,加快推进社区管理服务的自动化、现代化。

渝东北地区和谐社区建设,应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为库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强化三项任务。一是推进就业,落实救助。充分利用社区平台,组织就业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加强就业服务;同时,做实、做细救助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和问题。二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健全社区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和矛盾调处机制,及时发现并有效调解矛盾纠纷,使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发挥居委会直接联系群众、熟悉基层的优势,健全应对突发事件的社会预警体系和应急机制。三是协调人际关系,促进邻里和谐。三峡库区城镇社区大多是移民迁建形成的新社区,要通过社区的凝聚作用,使居民之间迅速熟悉,促进人际关系和谐。

渝东南地区和谐社区建设,应围绕推进城镇化,促进农村社区向城市社区转变,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促进农村人转化为城市人。促进居民逐步转变生活方式,改变生活习惯,改进人际关系,增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二是推进“村改居”工作。促进新社区管理模式由村民自治向居民自治转变,促进自治模式与城市整体规划建设、社会资源共享等要求相协调,将“村改居”纳入统一的市政建设规划,实现市政建设同步跟进。三是做好失地农民的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失地农民就业服务,促进再就业;落实失地农民救助服务,强化社会保障。

(四)关于全面建设和谐社区的保障措施

根据全市建设和谐社区新任务要求,下一步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强化工作措施。

第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领导的重视程度,决定社区建设的力度和社区发展的速度。外地经验和各地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的领导认识到位,抓社区建设的力度就大,社区建设的成效就越明显,就越会受到居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为此,建议:

一是健全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进一步强化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职责,落实专门的人员和工作经费,具体负责全市社区建设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加强对全市社区建设工作的统揽。同时,要求各区县成立由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充分保障,措施上保证落实,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各级党政领导联系社区制度和部门对口帮扶社区制度,指导和扶持社区发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在社区建设中的职能职责,强化对社区建设的指导和服务,将工作重心下移社区,服务到居民,进一步形成各部门合力推进社区建设的生动局面。

三是健全各方参与机制,充分调动社区内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组织等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形成社区资源共享、事务共管、文明共建的局面。

四是按照六中全会关于“认真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把领导社会建设的绩效列为考核内容”的要求,将社区建设工作纳入对区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建立健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和奖惩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第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必须建立有力的投入保障长效机制。为此,建议市财政将社区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科目,保证各级政府对社区建设的投入。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必须要围绕解决社区基础设施薄弱、社区工作经费不足、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低下等问题加大投入力度。

一是加强社区工作服务设施建设。按照六中全会关于“加大对城乡基层组织阵地建设的投入”的要求,建议政府继续加大投入,解决目前800个社区无工作服务用房或工作服务用房不能满足基本工作需求的问题。继续实施好已纳入“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城市基层阵地建设工程,在2006年已新建20个街镇社区服务中心、200个社区服务站的基础上,“十一五”期间再新建80个社区服务中心、新建和改扩建800个社区服务站,预计总投资3.84亿元,其中社区服务中心每个80万元(800元/平方米×1000平方米),共计6400万元;社区服务站每个40万元(800元/平方米×500平方米),共计3.2亿元。建议资金筹措按照市和区县财政两级共担、以区县财政为主的原则,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社区服务中心每个补助30万元(合计80个×30万元/个=2400万元)、社区服务站每个补助10万元(合计800个×10万元/个=8000万元),共计1.04亿元,每年约需投入2600万元。

二是保障社区工作经费。社区工作经费包括基本运行经费(水、电、气和通讯费用等)和活动经费两部分。根据调研情况测算,每年社区基本运行经费主城区每个社区不低于2万元、渝西地区每个社区不低于1.5万元、三峡库区每个社区不低于1.2万元,社区活动经费1000户以下的不低于1万元、1000户到3000户之间不低于2万元、3000户以上的不低于3万元。全市社区年需工作经费约6000万元。建议市里出台政策,对社区工作经费予以明确规定,纳入财政预算解决。

三是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按照六中全会关于“紧紧依靠广大基层干部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定期培训、考评激励、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的要求,按照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标准,确定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并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自然增长机制,纳入财政预算解决。同时,以街道为单位,统一为社区工作者全面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建议总结九龙坡区等地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自然增长机制的做法,市政府出台政策,制定落实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的具体办法。

第三,加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强化社区建设人才保障。适应新形势下建设和谐社区的新要求,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切实解决社区专职工作者力量不足、素质不高,社区社会工作者门类不齐、专业化水平低的问题,为社区建设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一是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力量。根据目前社区工作的需要,建议街道及区县政府驻地镇社区,按照居民在1000户及以下的配置社区专职工作者不少于5名,1000—2000户不少于7名,2000户以上的不少于8名;其他镇(乡)所辖社区,可酌情减少配置,但应不少于4名。按此测算,在现有10505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基础上将增加约4000余名。采取向社会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等办法,选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满足社区工作需要;将街道、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中的部分富余人员派驻社区工作,充实社区工作力量。

二是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培训和管理工作。把社区专职工作者纳入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大力推行职业水平认证制度、建立人才库等办法,积极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社区就业,选拔高素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加大考核力度,建立能进能出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的管理。

三是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激励机制。按照六中全会关于“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注意从基层选拔优秀干部充实各级党政机关,鼓励年轻干部和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要求,适当扩大从社区居委会主任、党支部(党委)书记中招录(聘)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的名额,缩小招录(聘)周期,稳定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鼓励与社区建设工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社区兼职。

四是加强社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按照六中全会关于“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要求,建立健全以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到社区工作,提高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第四,加强工作部署,落实工作任务。

一是建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区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同时,出台加强和改进社区服务、夯实社区工作基础(人员、经费)等方面配套文件。 二是建议《关于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出台后,在适当时候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全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文件,总结前阶段工作,分析形势,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全市社区建设工作。

民政局对社区建设状况调研报告

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宁德市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社区建设调研报告

民政局社区建设工作调研报告(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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