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文件
陕会协[2012]22号
关于印发《2012年度陕西省注册会计师 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现将《2012年度陕西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十七日
2012年度陕西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计划
按照《2012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工作计划》要求,为适应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专业服务的需求和行业人才能力的要求,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和诚信水平,现将2012年度全省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印发给你所,请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行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行业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高端引领与整体推进相统筹,业务培训与党性教育相结合,重点实施高端领域、特殊领域、新型业务的人才培养,深化培训内涵,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效果,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和诚信水平。
二、总体安排
采取远程与面授相结合,专家授课与研讨交流相结合,开展分层次、分地区培训,明确培训目标和培训对象,形成覆盖注册会计师各类别群体的培训体系,进一步提高培训效果。
一是在培训内容的安排上,重点加强对行业信息化建设、新审计准则以及行业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的培训。具备内部
培训资格的事务所应根据本计划调整本所培训内容,上报省注协,明确以上培训内容的时间和培训人数计划,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内部培训工作,并通过组织考试督促学习。同时,要对本所注册会计师利用配发的教学光盘、互联网视频、教材和教学资料等多种方式督促自学;
二是根据行业人才培养计划,对选拔出来的行业优秀人才实施专门培训。计划分两批赴三个国家会计学院学习。
三是为深入开展“双培”工程,加强对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计划举办一期行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另组织部分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赴省外考察交流,学习加强行业党建工作和业务管理的先进经验。
四是提升新批准注册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计划举办一期新注册人员培训班。
三、培训管理及要求
一是各事务所要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妥善处理开展业务与学习培训的关系。要指定专人负责安排所内注册会计师参加本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各事务所自通知下发起,须分配参培名额,并登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行业信息管理会员版),按培训计划要求,输入参加各期培训班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进行网络预报名。每一期培训班通知下发后,按计划报名人数输入每一个注册会计师的姓名,经省注协确认后,方可参加当期培训。
二是各事务所进行网络报名后,必须按照报名确认的人数参加培训,凡没有按确认人数参加培训的事务所,省注协将予以通报,并扣减事务所综合评价相应分值。
三是凡事务所选派参加北京、上海、厦门三所国家会计学院培训的注册会计师,培训结束后,须于10个工作日内将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省注协培训部备案。
四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年龄超过60岁(出生日期1951年6月30日前)的注册会计师,由所在事务所利用网络课程、教学光盘、教材和教学资料等多种方式组织自学。参加网络课程的在网上考试,参加光盘培训的具体考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是凡达到30名(含3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的事务所须在5月31日前向省注协提交内部培训资格申请,并申报事务所具体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和培训内容等,上报省注协审核批准。事务所逾期不提交,必须参加省注协统一培训。
六是外省事务所在我省设立的分所,如总所具有规定的内部培训资格,分所申请在总所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的,应于6月31日前向省注协提交书面申请,并在完成总所培训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证明材料上报省注协。证明材料包括总所内部培训资格证明、总所所在地地方协会出据或者书面认可的学时证明、培训计划、培训师资及内容等。经省注协考核、评估,决定是否确认分所注册会计师在总所接受的培训
学时。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或有关证明材料的,一律参加省注协统一培训。
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要立足行业长远发展,认真落实行业人才培养战略,认真组织督促注册会计师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升行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为行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附: 2012年陕西省注册会计师培训计划表
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下发《江苏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