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实验小学规范教育治理乱收费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
为认真落实关于“治理乱收费”的要求,强化教育行风建设,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6年我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化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继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方针,把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促进教育公平摆在首要位置。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作用,从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出发,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问题,坚决纠正在收费方面存在的不正之风。
二、领导责任分工
建立治理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书记 副校长
成 员:中层领导及教职工代表
具体责任分工如下:
1.学校收费工作的部署、指导、审计,由学校财务室负责。
2.制止乱办班、乱补课由校办、教导处负责。
3.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组织协调等工作由办公室、教务处、工会负责。
三、治理工作重点
1.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物价局、财政局、教委收费文件。
2.继续实施收费“阳光工程”。通过收费公示牌、校务公开栏,向学生、家长、群众公开收费文件、项目、标准,保证公示内容看得见、信得过、留得住。收费前向学生家长通知收费项目和标准。
3.禁止并认真查处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特别是寒暑假组织学生在校内办班收费补课。重点治理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将本班学生拉到校外集中收费补课行为。
4.严格禁止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严禁任何部门、教职工以任何形式强制要求学生统一订购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等;严禁在岗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活动。学校除自身不乱收费外,还要自觉抵制社会乱摊派行为。
5.切实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审计监督,保证学校有限的资金全部用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
四、具体做法
1.坚决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2.禁止将教辅材料课外读物和报刊杂志列入收费项目。 3.通报教育收费内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教育局规定在公示栏内进行教育收费公示。
4.向学生发放“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向学生家长通报和解释收费内容、项目、标准和收费用途。
5.由学校财务专管员向各班主任发放教育收费收据。
2016年3月1日 乌恰县实验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