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范文网 范文大全

乡镇卫生院工作规范

发布时间:2020-03-03 23:19:4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望奎县乡镇卫生院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坚持乡镇

卫生院的公益性质,明确乡镇卫生院功能和服务范围,规范乡镇卫生院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健康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乡镇设置、经县卫生局登记注册、

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院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机构管理

第三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全面负责乡镇卫生院的监督管理

工作。

第四条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

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坚持“一乡一院”的要求,每个乡镇设置一所卫生院。

第五条乡镇卫生院以维护当地居民健康为中心,综合提供

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控、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

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负责对 1

村卫生室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第六条乡镇卫生院必须取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执业活动,机构法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发生变化时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

第七条乡镇卫生院的印章、票据、病历本册、处方等医疗

文书使用的名称必须与批准的名称一致。乡镇卫生院不得使用或加挂其他类别医疗机构的名称。

第八条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临床和公共卫生等科室。

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全科医学科、内(儿)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急诊科和医技科。公共卫生科室重点设置预防、保健等科室。相关科室要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宿工作制度。

第九条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全部配备和使

用国家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禁止从非法渠道购进药物。强化用药知识培训,合理使用抗生素,保证临床用药合理、安全、有效、价廉。

第十条转变服务模式,以健康管理为中心,开展主动服务

和上门服务。

第十一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技术规范,建立健

全并落实各项业务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安全。建立医疗纠纷防范机制,发生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要追究责任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第十二条实行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定期召开院周会、例

会和职工大会,听取职工意见与建议。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选用乡镇卫生院院

长。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十四条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交流或回

避制度。

第十五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

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恪尽职守,团结协作,举止文明。工作时间不得有娱乐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不得在医疗救治过程中相互推诿。积极参加突发性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处置任务和社会公益性活动,不得推脱开展公众健康教育的责任。

第十六条 卫生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执业资格。从事医疗、护理、公共卫生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业,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种诊疗常规、技术操作规范,执行所在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加强医疗文书的书写与管理。不得从事执业登记许可范围以外的诊疗活动。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按执业资质和职称从事相应的工作,特殊情况必须经卫生局批准。

第十七条乡镇卫生院未经卫生局批准不得私自招聘工作人 员。

第十八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完善社会监督,廉洁行医,

恪守医疗行业职业道德,不得私自索取、收受患者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严格遵守《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第十九条医务人员着装规范,主动、热情、周到、文明、

挂牌服务。服务标识规范、醒目,就医环境美化、绿化、整洁、温馨。

第二十条建立健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和医师

考核制度。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应当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公平竞争、严谨求实,定期参加业务技能继续教育、培训,及时更新医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二十一条 乡镇卫生院实行考勤制度。院长有事必须向卫

生局请假,取得同意后,向院务会通报后方可离院,职工有事必

须向院领导书面请假,取得同意后,将自身业务移交代班人方可离开单位。事假7天内由医院批准,7天以上由县卫生局批准。

第四章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乡镇卫生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

管理体制,财务活动在乡镇卫生院负责人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各科室和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收取费用,防疫、妇幼人员业务收入全部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按核定任务完成情况实行绩效管理。

第二十三条严格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审计监督等相关法

律法规制度。严禁设立账外账、“小金库”,以及出租、承包内部科室。

第二十四条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向社会公示

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

第二十五条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制度相关政策。落实公示和告

知制度。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杜绝骗取、套取医保资金行为。合理使用公共卫生经费,严禁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报废制

度;完善设备保管、使用、保养、维护制度。

第二十七条乡镇卫生院实行绩效考核制度,绩效考核主要包

括卫生行政部门对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和乡镇卫生院对职工的考核。机构考核结果与政府经费补助以及乡镇卫生院院长的年度考核和任免挂钩。职工考核结果作为发放绩效工资、调整岗位、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职称晋升、评先评优、解聘续聘等的依据。在绩效工资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

第五章附 则

第二十八条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卫生院及其工作人员,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本工作规范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工作规范由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工作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乡镇卫生院工作规范(推荐)

乡镇卫生院 工作

乡镇卫生院工作

陕西省乡镇卫生院管理规范

乡镇卫生院妇幼工作

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责

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能

乡镇卫生院工作纪律

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工作规范正式稿

乡镇卫生院

乡镇卫生院工作规范
《乡镇卫生院工作规范.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