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省级众创空间申报
一、申报要求
设区市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盖章的推荐函,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申请省级备案的众创空间汇总表》(见附件4),连同申请备案众创空间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纸质版加盖运营单位公章)。
二、申报条件
1、以服务科技创新创业为宗旨,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
2、运营管理机构是在江苏省注册的独立法人,并由具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运营管理;有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包括项目(或企业)孵化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等。
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能够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办公条件,包括宽带、无线网络等设施。
4、设立天使投资(种子)资金(基金),聚集天使投资人与创投机构,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和融资服务,促进创业者持续创业。
5、建立创业导师服务机制。具备清晰的导师工作流程,具备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为主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
6、能够向创业者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成果交易、认证检测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创业者开展日常性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项目路演、创业大赛等活动,实现线上与线下相结合。
7、已入驻与其服务功能和能力相匹配的创客、创业团队。
三、时间进度
2017年6月30日、9月29日前报送至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协会。
《省级众创空间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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