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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推进财政普法宣传四五

发布时间:2020-03-02 15:41:16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积极推进财政普法宣传

努力提高依法理财水平

——秦安县财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总结

“四五”期间,秦安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四五”普法、依法治县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要求,根据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客观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进一步提高了全县财政干部和财务工作者的法律素质,增强了财政干部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的能力,使全县财政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为振兴秦安财政,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2001年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4523万元,2004年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5301万元,环比增长5.03%;2001年财政支出14303万元,2004年财政支出21805万元,环比增长15.09%;2001年实现非税收入2207万元,2004年实现非税收入4766万元,环比增长29.26%。现将近年来所做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建全制度,依法行政

(一)明确思想认识,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机构。财政“四五”普法活动是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全县财政系统以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目标为工作思路,确定普法宣传内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注重从方式方法和各项中心工作及业务工作中选准切入点,进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局党支部高度重视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制定了《秦安县财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动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结合有关股室具体业务,认真抓好法制宣传教育的部署、实施和检查工作,保证了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稳步推进。为适应普法和依法理财的内在需要,县财政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四五”普法领导小组和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配备专职和兼职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人员,形成以法制机构为主导,以业务职能股室为依托,以宣传、教育、培训为手段,以“两个转变,两个提高”为目标的普法格局,为普法宣传教育提供了比较严密的组织保障。同时,根据全县普法宣传教育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领导干部学法制、普法学习宣传制、集中培训考试制、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度目标考核制和《“四五”财政法制普法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方案》。对普法宣传教育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学习内容、实施步骤和考核验收等作了明确要求,“五制一案”体系的建立,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思想和制度上起到了保障作用。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加强对全县预算外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了由政府一把手挂帅,县委分管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财政、银行、审计、物价、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财政、财监办抽调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也分别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为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继续深入开展宣传依法治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基本方针,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全县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一是组织全县财政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五年来共培训815人次。2004年,县局组织全县财政干部职工、各单位财会人员430多人积极参加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参赛率占应参加人数的96%以上。通过这次活动,使我县财政干部和财会人员重温了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依法办事依法理财的自觉性。二

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密切联系全县财政改革与财政发展的实际,积极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宣传与财政中心工作特别是财政改革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整顿规范财经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农村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每年十月份抓住全县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利时机,对全县财政干部及财务工作者宣传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会计法》、《甘肃省财政监督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个人所得税条例》、《消费税暂行条例》、《耕地占用税条例》、《企业所得税条例》以及《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使全县财政干部及财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管理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为全县财政改革和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近年来县财政局和司法局组织全县干部职工每年进行一次“四五”普法培训,共举办法制宣传讲座和培训班46期,参加人数达3.93万人(次),财政系统领导和干部职工160多人每年参加培训学习,通过考试,优良率达95%以上,参培人员占全县财政职工总人数的100%。

3、针对当前职务犯罪及经济犯罪案件频频发生的情况,在财政系统开展了以资金审批监督为核心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严格“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加强预算内外资金、专项资金的管理,结合法制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效遏制减少财政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通过学习宣传《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和《天水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281号令等法律法规,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使各项政策和法规深入人心,规范了财务行为,把违法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

4、公开办事程序,积极推行政务公开。按照全县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为了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扩大 社会监督面,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局党支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措施,并从公开办事程序抓起,全县财政系统制作了“四栏、三牌”,即:公务员行为规范栏、财政职责栏、政务公开栏、单位股室分布栏和门牌、桌牌、胸牌,实行岗位责任制,虚心接受社会监督,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

5、努力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学习型城市、学习型机关、学习型个人的要求,局党支部在倡导个人自学,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的同时,抓住每周确定两个半天的学习时机,采取“五统一”学习法,即:统一安排,统一内容,统一组织,统一考勤,统一考试的方法,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政治业务和法律学习。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以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整章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以及与之配套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和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了明确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县财政局修订完成了《秦安县财政局岗位责任体系汇编》,其中含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工作流程、机关管理制度、机关法律法规等五个部分,从制度上夯实了管理基础,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目前全系统正在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执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秦安县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为今后有效开展内部监督检查提供了制度保障。

6、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为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利用广播电视、书写宣传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悬挂过街横幅等多种宣传形式,先后在城乡范围内广播电视宣传21次,悬挂过街横幅52条,张贴标语、公告650份,设立宣传栏8个,散发宣传资料2万多份,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 日活动。同时每年三月份组织一次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人员在县城及各大乡镇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宣传,动员广大群众积

极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此来促使全县广大财政干部及财务工作者努力学法,用法律法规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全县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2001年县上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财政、人行、审计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以秦政办发[2001]29号文件,转发了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机关事业单位银行帐户的意见》的通知,对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银行帐户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清理。通过清理整顿,取消不合规银行帐户53个,为从根本上杜绝单位账外设账和私设“小金库”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依法行政,加强财政监督

近年来,按照我县“四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我局紧紧围绕财政改革和发展这个中心,积极探索地方财政部门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有效途径,深入开展财政普法宣教工作,努力提高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水平,普法成效显著。

1、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强化收入征管,严格支出管理,财政收支规模逐年扩大。近年来针对全县经济运行偏紧,企业效益普遍不佳,尤其受各种政策性减收因素多,一次性收入减少,增收潜力小的实际,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上下齐心协力、迎难而上,认真分析,选准突破口,与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密切配合,狠抓城区开发建设土地出让金、契税的清缴入库工作;与税务部门积极开展税收专项整治和城区房产税清理整顿工作。特别是国税部门通过调整税基,强化征管,堵塞漏洞,收入出现了恢复性增长的良好势头。同时,在财政支出方面始终坚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和“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原则,严格执行零基预算制度、“一支笔”审批制度、县政府统筹安排使用专项资金制度、会议审批制度、车辆管理维修等一系列支出管理制度,大力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了县级单位职工工资的按月发放和支农资金、教育专项资金等其它重点资金的及时到位,保证了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2、非税收入管理工作,力度逐年加大。我局作为全县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每年对乡镇非税收入进行多次专项检查,督促乡镇财政严格执行“财政统一预算,收入统一管理,支出统一审批,账目分户设立”的“三统一分”财务管理制度。2002年元至2月,以中央提出的“六条标准”和“五条措施”为核心,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财政局、财监办、审计、物价、人民银行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抽调专人,组成检查组,对全县所有执收执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先后查出违纪单位7个,学校9所,违纪资金18.21万元,上缴违纪罚款0.98万元,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6个。对一些违纪问题根据《甘肃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通过宣讲政策,清理检查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将全县17个乡镇计划外生育费以“社会抚养费”的形式纳入了预算管理。“四五”期间抽调专人多次对全县136个执收执罚部门和单位的非税收入收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入库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328万元;纳入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上缴财政专户1015万元;全县纳入预算管理的“社会抚养费”累计380多万元,为全县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为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按照市上的统一要求,每年对全县执收执罚单位的票据领购、使用、管理、缴销及收入缴库专存情况进行定期年检,共检查各类财政票据11843册。按照票据管理的要求,严格实行“缴旧领新”制度,及时核对收入足额专存,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合理问题进行了纠正,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领购、使用、管理、缴销及收入管理工作,增加了非税收入。

3、加强契税征收管理,确保契税的应收尽收。多年来,契税征收一直是我县农税征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针对代征代扣环节断档,契税偷漏现象较为严重的实际,我局主动与房管局、国土资源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完善协征协管程序,为加强契税直接征管,严防契税的“跑、冒、滴、漏”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出了适合我县实际的契税

征管、征收程序。对商品房契税征收工作由财政、地税、房管部门合署办公,实行“一门式服务,一条龙办理,一站式收费”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并着力规范房屋预售、抵押、评估、税费核收、审查发证等各项业务程序,通过制定“手续从简,把关从严,时效从快”的工作原则,初步摸索出了一条符合全县实际 的契税征管路子,有效减少了契税税源流失,基本做到了应收尽收。2001年征收完成契税6万元,2004年征收完成253.1万元,环比增长248.1%,契税征收呈现出逐年大幅度上升的喜人局面。

4、在全县17个乡镇实行行政事业单位“零户统管”办法。根据财政改革和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强化了乡镇财政监督力度,提高了全县乡镇财政管理水平,更好地为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结合全县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现状,修订完善了《秦安县乡镇“零户统管”管理试行办法》,取消了乡镇所属单位银行账户,集中了乡镇财政性资金,强化了对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监督,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规范了乡镇会计秩序,从根本上治理了“三乱”,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

二、贯彻落实,依法理财,效果显著

“四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围绕各项财政业务工作实际,强化对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法制学习培训,要求对自己执行的法律规范要做到“精”,对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规范要做到“通”,对其他财政法规和有关的其他部门法规要做到“熟”,使全县财政系统形成了学法、用法、会用法、用好法的良好风气。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发展,我县始终坚持 “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协助市局在秦安组织召开多次现场会,采取带头试点,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

( 一)稳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围绕农业税税收政策的调整,以深化配套改革,巩固改革成果为出发点,以解决“三定”遗留问题,规范运行新税制为突破口,以全面实现“三个确保”为目标,逐步实现了取消农业特产税、农业税的目标。进一步完善了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登记、调查、处理、信息反馈、通报等六项制度,对群众反映的定亩不准、定税不公、违规操作、“一事一议”、村级财务不公开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配合乡镇进行了认真查处。2001年来共调查处理群众信访案件14起,查处率达到100%,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有效地防止了越级上访现象。

(二)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根据中央把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精神,通过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粮食直补资金全部兑现到农户手中,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

(三)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改革。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或截留等问题的发生,我局试行财政扶贫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制并获得成功,许多经验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财政扶贫资金试点工作做到了有条不紊,有章可循,规范高效运行。按照《甘肃省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实施细则》的要求,县财政局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秦安县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试点工作试行办法》,在工作中坚持“六项原则”,建立健全“两个体系”,认真落实“三项制度”,切实做到了“三统一”,“三对口”,全面实现了财政扶贫资金当年全额到位,当年建成投产,当年发挥效益的总体目标任务。

(四)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制。按照 “主动参与,全力支持积极稳妥,搞好服务”的主导思想和“三改一加强”的工作方针,从理顺国家与个人的产权关系入手,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为妥善安置职工,实施企业重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三、寻找差距,勇于探索,不断提高

通过广泛深入地开展财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面提升财政干部和财务工作

者的法制理论水平,依法决策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理财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程序建制度,密切配合抓落实,各项工作正在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深入发展,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1、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还有许多法律、法规没有很好地宣传,全县财政干部及财务工作者对常用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知之不详,不能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致使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的现象时有发生。

2、个别财务工作者思想认识不够,认为财务工作者只要把账做好就行了,学不学法、懂不懂法与自已关系不大。其实,会计工作不单是做账,会计工作是一项法律性和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财务工作者不仅要学法、用法,而且要依法办事,时刻用法律政策约束自已的行为,为决策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会计信息,发挥好会计监督、核算、反映的职能。

3、由于县乡两级财政十分困难,无力安排正常的宣传经费,致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因受经费影响而力度不大,需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把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与促进全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财政法制工作的目标就是要促进依法理财。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寻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与促进我县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结合点,将依法理财工作融入到服务和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之中。

二是进一步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注重点与面的结合,即抓好城区及人口比较集中乡镇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这些地方进行重点宣传,在比较偏僻的乡镇利用宣传车及高音喇叭进行宣传,做到抓点带面,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尽可能好地发挥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作用,创造一个人人知法懂法、人人守法,行政执法人员人人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环境。通过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促进提高全体财政干部素质,全面提高全县财政干部法制化管理水平, 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当作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三是加强财政干部及财务工作者学习法律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定期举办财政法制宣传培训班以及有奖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广大财政干部和财务工作者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是认真落实财政法规制度,加强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关系,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提高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振兴地方财政,规范经济分配秩序,减轻企业、农民负担。

五是强化监督,教罚并重,解决屡查屡犯的问题。广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各项政策深入人心。积极帮助违纪单位建章立制,认真整改,严格执法。对于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于屡查屡犯,屡教不改的单位,依法依纪,严肃处理;该经济处罚的处罚,该党纪、政纪处理的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违法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处罚力度上,以处理事件为主,向处理事件与处理人相结合转变,以提高财政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与各职能部门加强社会监督,形成较为完整的监督体系,共同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财政“四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已近尾声,“五五”普法即将开始,面对新的工作任务,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掌握更多、更新的法律知识,以适应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要求,把我县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OO五年六月二十五日

财政普法宣传

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规范

(四五普法征文) 充分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普法进程

四五普法

四五普法

“四五”普法工作计划

四五普法心得体会

“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四五普法”工作总结

“四五”普法规划

积极推进财政普法宣传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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