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转租协议书
转租方(甲方):受转租方(乙方):
电话: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依法承租的门面转租给乙方使用、收益,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等事宜,订立本协议。
1、甲方依法承租的位于(征得门面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给乙方。
2、甲方已向乙方出示该门面租赁合同,并复印一份留予乙方(此复印件仅用于本协议)。
3、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年转租期为自日起至年月日止。
4、该门面月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仟角整)。
5、租金支付方式:自协议生效日起支付前6个月(年月
日)租金,计元万仟角整)。后6个月(月日起至年月日)租金提前1个月支付,即年月日支付。
6、该门面每月公摊水电费由甲方支付,每月物业管理费及门面自用电费由乙方支付。
7、该门面原有货品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由乙方代卖甲方货品,乙方每月底将卖出的货品成本给予甲方,产生的收益归乙方所有。当协议租期满后,未卖完原有货品归甲方所有。(协议租期满后,乙方未卖完货品以此种方式给予甲方处理)
8、在转租期间,如遇出租人与乙方产生纠纷,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如甲方没有及时配合解决,由甲方承担责任。
9、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本协议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协议及其补充条款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铅印文字等具有同等效力。
10、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规定严格执行。
11、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法院起诉。
1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13、补充:
甲方(签字):身份证(粘贴处):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身份证(粘贴处):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出租人(签字/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