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办发„2013‟49号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辰溪县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 《辰溪县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辰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
(此件发至村、社区)
辰溪县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加强村级班子和村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村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根据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村班子,指村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本办法所称的村干部,是指通过选举产生或由上级党委任命的村支“两委”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不含上级选派、选聘到村任职的干部。
第三条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县委组织部负责村班子和村干部考核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督促检查,乡(镇)党委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记入村干部个人档案。
第四条 对村班子及村干部进行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坚持全面考核与重点工作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做到考核工作科学、全面、准确。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乡(镇)对照《辰溪县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按照与村班子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在每年年初制定详细具体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六条平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考核村干部出勤、请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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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0‟÷有效票数×100。
2.岗位目标考核量化评分。根据乡(镇)年初制定的村级班子和村干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进行量化打分。
第十一条 考核等次确定。考核得分以百分制计算,乡(镇)党委按平时考核得分占20%,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得分占30%,岗位目标量化考核得分占50%的比例计算出村班子和村干部的考核得分。各乡镇按考核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并根据排名确定考核等次:村班子考核结果分为“一类”、“ 二类”、“三类”三个等次,各乡镇依照考核总分排名先后顺序按行政村数的0.15:0.7:0.15 的比例确定“一类”、“ 二类”、“三类”等次的村班子名额;村干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各乡镇根据全乡(镇)村干部考核总分排名先后顺序按全乡(镇)参与考核的村干部总数的0.15:0.7:0.15 的比例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的村干部名额;班子考核定为三类等次村的村干部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十二条 对村班子的考核,有下列情况之一,考核结果直接定为“三类”等次:
1.班子内部不团结、严重影响工作的;
2.班子成员存在以权谋私、贪污、挪用集体财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3.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单项工作被上级“一票否决”的;
4.在县级以上检查中出现重大失误,或在重点工作上有重 大失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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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组长主持并作动员讲话。参会人员包括村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及在本村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到会人数必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述职。先由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作述职报告,主要总结本年度村班子及本人的履职情况、廉洁自律和下一年度的工作打算,然后由其他村干部依次就履职情况进行述职。
4.民主测评。向参会人员发放村班子测评表和村干部测评表,以无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5.个别谈话。谈话范围为村班子成员、村民小组组长及其他部分参会人员。个别谈话时,考核组一般由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
6.调查核实。对考核中群众反映较大、情况比较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核实和定性。
7.评定考核等次。考核组结合考核情况,进行集中讨论,综合分析,对考核对象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对村班子的考核分为“一类”、“ 二类”和“三类”三个等次;对村干部的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 8.上报考核结果。乡(镇)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各村 班子和村干部年度考核结果,提出村干部绩效报酬发放意见,公示无异议后,将年度考核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四章 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建立实绩考核档案。乡(镇)党委负责反馈村级班子、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其他村干部的工作实绩考核结果由村党组织书记负责反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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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或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核结果严重失实的,由乡(镇)党委宣布考核结果无效。违反考核纪律的村干部,当年考核等次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社区班子和社区干部的绩效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辰溪县委办公室 2013年9月26日印发 (共印5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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