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维修工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公司的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生产任务按时完成,制定本管理办法。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一、机电维修工的管理:
机电维修工行政方面由部门主管管理;工作由部门主管和生产主安。在发现设备、设施故障时,应积极主动排除故障,以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不服从工作安排的,由人事部另行安排岗位,情节严重者,直接辞退。
二、机电维修工的职责:
1、严格遵守“机修工岗位职责”;保证公司设备、设施正常运行。按要求定期维护,做好日常保养。
2、建立设备、设施管理台帐,认真填写维修记录;自己不能排除的故障应及时上报,并提出自己的故障分析报告。
三、机电维修工的考核:
由部门主管对机电维修工进行如下几个方面考核:
1、工作态度,日常巡查、维护保养记录的完整性;
2、遵守职业道德的程度;
3、职业技能的高低;
4、团队合作精神;
5、技能提升能力及个人素质提升能力。
四、机电维修工的考勤:
1、常规考勤由公司统一管理,病事假在二日内需经部门主管同意,方可请假,二日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2、当班人员不得未假离开公司半小时以上,否则按矿工处理;
3、待工时应在规定处休息或学习,不得影响其他办公人员;
4、若遇重大维修故障,不论当班与否,接到通知应尽到达维修现场,无故不到者,公司将给予严肃处理。
五、公司将根据第
三、四项的综合考核,评定其工资、奖金等待遇。
六、此办法,即日起执行,望相关人员严格遵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四川绿虹包装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机电维修工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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