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书
甲方:银行
负责人:职务: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职务:
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为加强双方业务合作,为借款人提供优质的融资服务,根据
《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
双方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 义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所用术语具有以下含义:
1.1 借款人:是指向甲方申请办理表内外信贷业务的自然人
和其他法人、经济组织。
1.2 担保保证金:是指乙方按照对甲方担保责任余额的一定
比例向甲方缴存的资金,用于保障乙方的代偿能力。
二、合作内容
2.1 借款人向甲方申请办理表内外信贷业务,乙方为借款人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 担保的主债权具体情况根据双方在具体办理业务时签订的保证合同确定。
三、担保保证金
3.1 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应当按照下列标准缴存担保保证金:
为自然人提供担保,担保保证金不低于担保责任余额的5%。为法人、企、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担保保证金不低于担保责任余额的10%。
3.2 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分支机构开立担保保证金账户,专项用于存放担保保证金。
3.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追加担保保证金。担保保证金适用于乙方在甲方所有分支机构的所有担保业务。在乙方担保的信贷客户发生违约时,甲方有权选择以担保保证金及/或执行其他担保用于清偿贷款本息、垫款本息及其他相关费用。
3.4 乙方需动用担保保证金时,应通知甲方。担保保证金余额不足时,乙方应当及时补足。
四、担保费
担保费由借款人承担,并直接支付给乙方。具体担保费率由乙方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五、担保责任的承担
5.1 借款人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时,在借款到期之日起30日内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担保银行承兑的代偿,需到期日垫付)。乙方不足额履行代偿义务的,甲方可以从担保保证金或乙方在甲方任何机构开立的账户中扣收款项。
5.2 乙方履行代偿义务后,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6.1 在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有权独立决定是否对借款人办理信贷业务、是否接受乙方提供的担保;
6.2 有权调查了解乙方的经营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
6.3 有权根据本协议第五条和相关合同约定要求乙方履行担保责任;
6.4 借款人出现贷款逾期、欠息等违约信息及其他重大风险信息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5对乙方所担保的每笔贷款,甲方应收到乙方关于每笔贷款的放款通知书后方可放款,否则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对担保业务进行独立调查,并自行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
7.2 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经营信息和有关资料,包括财务报表、担保情况等,配合甲方的调查和贷后检查;
7.3 自身或者借款人出现可能对甲方债权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八、风险控制
8.1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纠正,甲方在风险因素消除前有权暂停接受乙方提供新的担保:
(一)担保保证金不足:
(二)对外担保余额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倍。或者对单个
被保证人(关联企业视为单个被保证人)担保余额超过自身实收资本的10%;
(三)其他可能对乙方审慎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形。
8.2 乙方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一)股东、管理层出现重大纠纷,严重影响正常经营;
(二)公司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违法、犯罪行为;
(三)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经济纠纷、大额代偿等,严重影响正常经营;
(四)不履行代偿责任或者其他到期债务;
(五)连续两年亏损,或者发生重大经营性亏损、投资亏损,或者其他重大损失;
(六)进入停业、整顿、清算、破产等非正常状态;
(七)出现本协议第8.1条规定的情形,拒绝采取纠正措施,或者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没有纠正;
(八)其他严重扩大乙方经营风险的情形。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和相关保证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因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0.1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10.3甲乙双方在本协议框架下订立的保证合同不受本协
议不成立、不生效、无效或终止的影响,乙方均应忠实履行担保义务。
十一、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履行中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诉讼解决。
十二、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三、附则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有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