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分局岗位职责 第一条 分局长职责
1.坚决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精神,保证税收政策和上级决定的贯彻落实。
2.认真抓好本职工作,履行职责,统筹安排,保证全局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3.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带领分局同志努力完成上级分配的税收任务。
4.主持召开分局局务会议和分局全体人员会议,做好工作规划,抓好工作落实。
5.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做到岗责明晰,奖惩严明。
6.认真抓好分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学习,抓好队伍廉政建设。
7.认真抓好经费管理,严格经费开支,把好审批关。
第二条 副分局长职责
1.协助分局长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税收业务工作,维护班子团结,确保队伍稳定,促进全分局税收任务的全面完成。 2.完成本人分管税收征管任务,协助分局长做好税收计划的分配调度,组织指导征收工作。
3.协调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行政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4.建立健全各项税收征管制度和操作规程,努力推进税收征管工作。
5.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税收业务辅导和税法宣传教育工作。
6.教育和监督所分管的干部职工,做到依法治税,廉洁自律。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分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 税管员职责
1.强化税收宣传辅导职责,及时为纳税人辅导讲解新的税收政策,帮助纳税人提高税收业务水平,避免出现少缴、漏缴税款现象。
2.强化动态管理职责,将纳税人档案与资料与税源清查结合起来,负责税款征收、入库,增强日常管理的实效性。 3.强化税源监控职责,落实税收征管制度,通过实时掌握辖区内纳税申报情况,对未按期申报纳税户及时进行催报催缴和税务处理。
4.强化情况反馈职责,管理员定期对纳税人开业、变更、注销资格认定、发票使用定额变化,税款缴纳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高管户征管水平。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6.税管员具体岗位分配以会议决议为准。具体岗位分配详见分局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