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承包协议
承包单位(甲方):福州仓前山拆迁工程处
劳务单位(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仓山区
3.工程内容: 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水表、电表、广电、煤气、电信设施的拆除销户。
4.劳务承包范围: 承包拆迁红线范围内的水表、电表、广电、煤气、电信设施的拆除销户工作。
开工日期:2012 年 5 月 1 日;
完工日期:2012 年 8 月 1 日;
发生下列情况,经甲方确认,乙方顺延协议工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
2、甲方变更计划和设计而影响施工;
3、其它非乙方责任影响施工,双方约定的其它情况。
4、合同价款:按拆迁红线范围内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8元人民币。
5、本合同造价为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协议总价的80%;
2、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付协议总价的20%。
第三条、甲方责任
1、甲方需提供拆迁红线范围内要拆除销户的水表、电表、煤气、广电、电信设施所
有详细资料,并缴清需销户的水表、电表、煤气、广电、电信设施的所有费用。
第四条、乙方责任
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2、按协议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
第五条、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章)乙 方: (章)
年月
日年月开户银行:账号: 日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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