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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大事记

发布时间:2020-03-02 16:40:19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2001年

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公益宣传活动的通知》,决定由政治部宣传部和职务犯罪预防厅及相关内设机构联合有关单位共同开展此项活动,由检察日报社法利达广告中心承办,并开始筹办检察影视宣传平台(暂定名为《法治中国》)。

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发出明码传真电报《关于开办电视新闻专栏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检察院宣传部门对《法治中国》节目的采访、制作、播出等工作予以积极支持和配合。

2002年

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关于印发《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把《法治中国》栏目纳入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目标考评范围。

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法治中国》的内容改版情况向中央领导尉健行、丁关根、罗干等进行了专报,三位中央领导对《法治中国》栏目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把握舆论导向,丁关根部长批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力度”。

6月,“法治中国”栏目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湖北经济电视台联办《法治中国(楚天检察版)》在湖北武汉举行开播仪式,这是《法治中国》栏目首次在电视台亮相。

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监所检察厅印发《关于配合法治中国栏目组做好专题片拍摄采访工作的通知》。

2003年

1月,《法治中国》栏目省级版——《中国法治在线》在山东、江苏、山西、吉林、辽宁、陕西和新疆等14个省级电视台同步播出。

8月,《法治中国》栏目与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电视台合作,《法治中国》栏目沈阳电视台黄金时间开播。沈阳电视台为全国播出《法治中国》栏目的首家地级市电视台。同月,中国检察日报社印发《关于本报驻各地记者站和联络站积极配合栏目拍摄节目的通知》。

9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同意,《法治中国》栏目成立“跨世纪的中国大检察官”专题采访组,对全国省级检察院的检察长进行巡回采访拍摄。

12月,《法治中国》工作会议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部,全国播出的检察院、电视台主要领导出席。

2004年

6月,《法治中国》栏目荣获司法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颁发的2003年度“金剑奖”。

12月,检察日报社、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印发《关于各地检察院、电视台合办检察电视专题栏目的办法》。同月,栏目在全国开播的省市电视台发展到50家。

2005年

1月,栏目播出元旦特别节目《百姓的检察》,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王建民局长,渎职侵权检察厅陈连福厅长及侦查监督厅、公诉厅、民事行政检察厅、监所检察厅主要领导接受栏目专访,这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主要业务厅(局)领导首次在媒体上整体亮相。

7月,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栏目《紧急追逃》版块提供的准确线索,在海南成功将携款60万元、潜逃十年的犯罪嫌疑人,牡丹江市穆棱县农业银行原职员孙静波抓获归案。同月,全国检察机关“法治中国杯”乒乓球邀请赛在云南省昆明市举行。

8月,全国关注的典型的冤错案——河南的胥敬祥案当事人胥敬祥被无罪释放后,专程赶到栏目送来一杆镌刻有“称天称地称良心”字样的秤,感谢栏目为其讨回清白所做的工作,并接受栏目的捐款。

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印发了《关于配合高检院影视中心联合摄制节目的通知》。

2006年

1月,中国教育电视台第三套节目播出《中国法治时空》栏目,在北京地区正式落地。《法治中国(省级版——中国法治在线)》更名为《中国法治时空》。

4月,栏目荣获由司法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联合颁发的2005年度“金剑奖”。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印发《关于配合高检院影视中心联合摄制栏目的通知》。 9月,《法治中国》电视台联谊会在安徽省黄山市举办。 10月,《法治中国》检察影视工作会在安徽省黄山市举办。 12月《法治中国》在全国的电视台已达120家。

2007年

9月,栏目在北京举办首届全国检察机关录音录像影视技术培训班。

12月,栏目在北京举办第二期全国检察机关录音录像影视技术培训班。同月,在中国教育电视台通过网络在全国范围内评选电视栏目活动中,《中国法治时空》荣获“最受观众欢迎奖”。

2008年

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印发《关于2008年检察宣传思想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各省级检察院政治部“积极支持《法治中国——中国法治时空》栏目的采制、落地和播出,扩大检察影视作品的影响力”。 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申办,经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批准,从事自办播放信息网络传播法治类视听节目。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开设了“权威播报”、“法案追踪”、“环球法治”和“直播现场”等12个频道。同月,四川汶川等地发生特大地震后,法治中国传媒迅速组织开展向灾区人民送温暖、献爱心捐款活动。 8月,法治中国传媒宣布成立。

2009年 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常韧在全国检察机关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暨检察日报社记者工作会议上指出“《法治中国》栏目制作的电视节目在全国近200个电视台播出,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要求“继续做好《法治中国》电视栏目的采制、落地和播出”。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厅印发《关于配合做好采拍工作的通知》。同月,法治中国传媒率先与各级法院合作,进行网络电视庭审现场直播,在海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被称为中国司法透明的又一个里程碑式的标志。

9月,《揪心的房子》荣获全国法治好新闻一等奖。10月,《法治中国》影视工作年会在云南省曲靖市召开。

2010年

1月,法治中国传媒与广东佛山市委、政法委、检察院、广电局和电视台合作开办《法治佛山》栏目在佛山电视台开播。

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邀请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对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进行全程网络视频直播。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邀请法治中国网络电视台对第二届全国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暨全国侦查优秀检察官业务竞赛活动进行全程录播和报道。

2011年

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配合做好第四届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20名公诉人电视系列报道工作的通知》,电视报道的具体拍摄制作工作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影视中心法治中国传媒负责。

2012年

5月,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举行,北京高级人民法院以《坚持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深化推进司法公开建设》为题,向全国各级法院系统介绍了多年来坚持庭审网络直播的成功做法,其中特别提到并称赞借助法治中国传媒庭审直播效果好。

7月,中华全国法治新闻协会举办的全国法治题材电影电视节(剧)目(2009年至2010年)评选活动正式揭晓。法治中国传媒参评的作品《鄱阳湖候鸟之死》和《破损的肺伤痛的心》,分获电视专题类一等奖和三等奖。

8月,《让一切在阳光下运行》等获全国检察机关廉政宣传短片评选活动的特等奖一部,一等奖两部,三等奖一部和优秀奖一部。其中两部作品在中央电视台主要频道滚动播出。

10月,中国著名作家、法治中国传媒艺术总监莫言喜获瑞典诺贝尔文学奖。在获奖发表演讲时,莫言称自己是《讲故事的人》,并言“一个人有在众人哭时而自己不哭的权利”。

2013年 1月,法治中国传媒颁布并实施《关于对外合作共建网视的规定》,以扩大法治中国传媒品牌效应。目前,法治中国传媒的对外网视已分布在山东、河北、广西、四川、湖南、青海、山西、黑龙江等10多家省市,并合作成立了消防安全、廉政建设、安全与法和法治观察等专业网视。

11月,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指导,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主办的“2013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在成都举行。《法治中国》栏目荣获“网络视频十佳品牌栏目”大奖。

2014年

5月,法治中国传媒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颁发《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含手机电视和微电影制作许可)。

8月,法治中国传媒手机电视(APP)正式上线运营,标志着法治中国传媒已经成长为一家拥有传统电视、网络传播和手机客户终端(APP)等新媒体在内的“三位一体”的大型法治类信息媒体,并呈全天候同步播出。 11月,《法治中国》“楠楠说法”节目入围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举办的“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周”公益宣传片评奖节目。

同月,法治中国栏目荣获2014年“网络视频十佳品牌栏目”大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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