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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观后感(精选多篇)

发布时间:2022-07-02 06:07:17 来源:观后感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推荐第1篇:《法治中国》观后感

看《法治中国》有感

8月18日,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央视综合频道首播,全景展现依法治国恢弘篇章,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使法规成为维护群众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最大公约数。没有严格依法执法和规范文明执法,社会就难以有序运转,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也就难以得到维护,法治社会建设也就无从谈起。通过严格执法,充分保证了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活动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机关认真推动纠正冤假错案,构建冤假错案的防范机制,让老百姓有了更多的公平正义感,提升了司法公信力,这是人民群众获得感很重要的来源。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推进全民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江苏省泗阳县为例,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阅览站等特色法治宣传教育场所随处可见,普法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载体方兴未艾,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观念正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在这里,法治精神渐入人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当前,法治正在成为13亿多人民的共同信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已经开启新的航程。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必将不断谱写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篇章,带给人民群众更多获得感。

推荐第2篇:法治中国 观后感

《法治中国》之我见

【一】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法律是一个国家用来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的基本准绳;也是一个国家谋求,推进,发展自身实力的重要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了重大的成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一切都使全面依法治国达到了理论以及实践的新高度,使得全民的法治意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也使得全面依法治国得到了社会更广泛的共识。

8月18日起,一共六集的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连续播出。专题片《法治中国》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气势磅礴,鼓舞人心。 该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内容涵盖法治建设主要方面,既有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又有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体现人民群众因法治进步而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此片带给我的不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看到国家的法治建设在顶层设计和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有序开展,全面依法治国进程步履铿锵,我内心的激动之情和骄傲之感油然而生。正如片中所言:“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为谋求国家的长治久安,为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 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深植根于蕴育着五千(多)年文明的中华大地,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这条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第一集《奉法者强》概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的思想渊源、决策过程及实施以来的辉煌成就。专题片气势磅礴,理论深刻,振奋人心,充分体现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决心和战略设计,充分展示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的成熟和自信;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文章;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

“国家法治化的程度,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程度。”法治不只是法律人的理想,也是全国人民的共同追求和幸福保障,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障。法治昌明,正义可期,则必国强民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法治中国建设驶入快车道,自己也能实实在在地感受到法治的力量;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我们要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的学习,始终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

【二】

第二集为《大智立法》,全面总结和展示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变革与辉煌就。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古往今来,成功的执政者,无不视立法为治国之要务、理政之圭臬。在实现法治中国的伟大道路上,党员干部要当坚定的“践行者”。坚持立法为民。“法不察民情而立之,则不威看。”立法要坚持以民为本,党员干部要常怀对群众的敬畏之心,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

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维护宪法权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看法治中国。宪法法律权威得到有效维护,才能保障国家根本制度的长期稳定。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党员干部要当宪法权威坚定的维护者,自觉按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违规干预司法。强化法制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是新时期机关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素养和能力,也是其自身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不断强化规则意识、权利义务意识、程序意识,把法律法规内化为心,外化于行,积极主动遵守宪法和法律,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做出表率看。

提高法治思维既需要广大党员干部由内而外地自觉养成,也需要各级党组织由外而内地持续培育,内在同向发力,才能促使党员干部不断加强法制学习,从而使法制思维成为党员干部最基本的思维方式。坚持依法用权。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员干部要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理念,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树立共产党人良好形象。领导干部是法治实践的引领者、示范者,带动全体人民弘扬法治精神,积极投身法治中国建设,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三】

《法治中国》系列片深刻的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积累的经验和发现的问题,归纳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同时将获得的重大成绩和骄人成就展现在我们眼前,记录了法制建设的方方面面,刻画出了一幅生动的历史画卷。 “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古往今来,不论中西,凡以强国之姿立于世界之上者,必循法治以立己身。战国时期,魏国夹缝求生,西邻强秦,北接悍赵,南有韩国伺机而动,危急存亡,旦夕之间。而魏国却于战国之初,率先崛起,纵横于诸侯之间,西略秦地,北食中山,东攻强齐,此等成就,由赖二字,法治。魏国于战国乱世中首先任用李悝进行变法,循《法经》以治天下,一时之间,富国强兵,举国境内,上下一心,经年间,魏国就成为了中原霸主,凌驾于战国列强之上。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的不可缺少的手段,什么时候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法治废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法生于义,义生于众适,众适合于人心,此治之要也。”

人即城,人即垣,国家是由人民组成的。法律的制定与施行无不是从人民的角度出发,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人民的利益。只有坚持法治,才能体现人民的利益;只有坚持法治,才能反映人民的意愿;只有坚持法治,才能维护人民的利益。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反映了在我们国家,人民居于主体地位。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在现代化社会的今天,经济是衡量一个国家强弱的重要标杆和尺度。而经济的发展离不开法治。我国的经济体质改革已经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它是指社会经济的运行必须有健全的法律基础,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必须依靠市场经济的法律进行。没有法治保护的市场环境,它的公平性和竞争性无法得到保证,经济活动也难以有序的进行。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我们国家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傲人的成就,交上了一张张令人满意的成绩

单,可是我们不能因此而骄傲自满,也不因此而停滞不前。为了守住改革开放的傲人成果,迎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倒计时,我们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才能顺利进行。

全民依法治国,是历史的必然,是人民选择的必然,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自身做起,做到知法,守法,懂法,护法,为国家顺利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四】

《法治中国》全面总结展示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

法者,治之端也。翻开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厚重历史,既有强汉盛唐的雄风、大国盛世的荣耀,也有外敌铁蹄下的山河破碎、军阀割据中的民不聊生。历史总是在回望中意味深长。数千年中华文明演进,历历沧桑,兴衰交替,一再诠释着“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深刻道理。

近代以来,中国许多仁人志士在追寻法治的道路上进行了艰辛的探索。当广大人民还只是当权者统治的对象,当外国军队可以在中国土地上肆意横行,法治就只能是镜花水月,不可企及。无数革命先辈的浴血奋战才迎来新中国的诞生,为社会主义法治奠定了根本的政治基础和社会基础。

当今中国,正处于实现历史性一跃的关键节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倒计时,“第一个百年”目标胜利在望,“第二个百年”目标日渐接近。同时,我们面临的国际国内形势复杂多变,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全面深化改革这艘航船,需要法治的护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条奔腾不息的河流,需要法治堤坝的保护;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成果,需要法治的守卫。

【五】

《法治中国》专题片系统地为观众展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壮阔历程,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治的重要性和历史必然性,通过一个个生动的事例将法治植入每一个公民心中,让宪法法律的权威成为全体公民的信仰,为社会主义法治的推进打下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蹄疾步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顺利推进。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抉择,不断开辟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新境界,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法治,是一个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是保障人民幸福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蹄疾步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臻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顺利推进。

回顾这五年来,我深深的感受到中国立法的铿锵脚步。无论是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还是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与时俱进对现有法律进行修订完善;无论是打破部门利益藩篱克服立法部门化倾向,还是最大限度地开门立法,以最大诚意汇聚民意,这五年,中国立法越来越适应时代发展,越来越满足现实需要,越来越体现党心民意,越来越展示中国特色。扎实的立法为法治中国奠定坚固基石,提供重要支撑。

当前,中国正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继往开来的重要时期。我们党要召开十九

大。“上下同欲者胜”,能不能传好接力棒、跑好接力赛,校验的是觉悟,考验的是担当,检验的是能力。我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将越走越宽广,法治中国的明天必将越来越美好。

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首播以来,引发社会强烈反响。大家一致认为,专题片《法治中国》生动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主义法治中国建设的辉煌成就,这五年全面依法治国举措最有力、最集中,成就最丰硕、最显著,经验最丰富、最系统,法律的作用不断被强化,“法治”的理念反复被重申,成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最为醒目的标志之一。展望未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必将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开创法治中国更加光明的前景;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

社会1702 王艺璇 4301170225

推荐第3篇:《法治中国》观后感

《法治中国》反映了十八大以来我党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历程,以鲜活的案例再次诠释了我党全面施行依法治国的决心。片中80后安徽临泉青年牛志伟,被人称为“信义哥”。还在读大学时,牛志伟的父亲遇车祸离世,给家人留下了40余万元巨债,事后牛志伟贴出认债告示,承诺一定还清父亲所欠债务。今年春节前几天,他回到皖北老家,还掉了父亲生前欠下的最后一部分债务。“信义哥”遵守的不仅是履信践诺的中国道德约束,更是最基本的契约精神。一个个“信义哥”,象征的是普通中国百姓心中不断生长的法治精神。

法律是维护国家稳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最强有力的武器,也是捍卫人民群众权利和利益的工具,是一系列的规则。法制即法律制度,是所有人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人民是法治建设的主体,是法治国家的主人。只有人人参与的法治,才具有坚实的社会基础。全民守法,要靠激发全体人民的法治热情。亚里士多德说过,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都遵守,仍不能实现法治。实现真正的法治,就必须有真正的民主,加大普法力度,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重视法。执法时公正,让人民群众相信法律、遵守法律,让法律成为老百姓心中的信仰。

通过观看,使我深刻的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普及法律知识的必要性,更加激励我做一个懂法、守法的公民。我坚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必将不断谱写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篇章。

推荐第4篇:《法治中国》观后感

《法治中国》观感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观看了六集电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这部专题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内容涵盖法治建设主要方面,既有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又有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体现人民群众因法治进步而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首先,此片带给我的不仅是视觉上的震撼,更有思想上的升华。看到国家的法治建设在顶层设计和社会各个领域、各个层面有序开展,全面依法治国进程步履铿锵,我内心的激动之情和骄傲之感油然而生。正如片中所言:“一个现代国家,必须是一个法治国家;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为谋求国家的长治久安,为建设繁荣富强的社会主义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把依法治国作为治国方略。记得最深刻的便是第一集中所讲,总书记在下乡慰问时,身边总会带一个律师,而我则坚信,在习总书记的带领下,我们最能够做到,每个人都懂法,都尊法。

其次,拍摄此片,同样也是对“中国未做到法治”和部分人缺乏法制观念的承认,片中说全面推进法治中国,“蓝图”正在磅礴展开,就是明证。但是进一步讲,我认为承认问题的存在,本身就是大国胸怀的体现,毕竟承认不足是修补不足的开始。在片中独白曾指出,总书记多次强调“历史是现实的根源”,我们要在记住历史的情况下努力前行,懂法,尊法。 一个国家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归根结底是由这个国家的国情决定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深植根于蕴育着五千年文明的中华大地,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这条道路的核心要义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我相信,应该说我坚信,在伟大的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我们必能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发展观,真正做到“无不平之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推荐第5篇:法治中国观后感

《法治中国》观后感

8月18日,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央视综合频道首播,全景展现依法治国恢弘篇章,在社会各界引发强烈反响。该片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内容涵盖法治建设主要方面,既有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突出思想性和理论深度,又有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体现人民群众因法治进步而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抉择,不断开辟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新境界,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该片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景式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统筹谋划,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法治确立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带领13亿中国人民凝心聚力、团结奋斗,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征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立法为民,着力推动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解决,使法规成为维护群众利益、增进人民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最大公约数。从今年的两高工作报告可以看出,截至2017年6月底,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20件,通过修改法律的决定39件、涉及修改法律100件。颁布民法总则,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预算法等一批关系国计民生的法律法规,司法与民意的契合度越来越高,从依法严惩校园暴力、暴力伤医,到严惩电信诈骗、互联网金融犯罪,再到对失信被执行人宣战,解决判案容易执行难等,都是民众十分关切并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让人们感受到了司法的实效,感受到了法治中国的力量与温度。

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推进全民守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以武汉市武昌区为例,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普法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载体方兴未艾,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观念正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体现于人们的日常行为之中。在这里,法治精神渐入人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学法用法守法蔚然成风,崇尚法律、尊重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

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这部政论专题片的推出,将进一步坚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心和信心,继续攻坚克难、砥砺前行,不断谱写全面依法治国的崭新篇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铸就坚实根基、汇聚磅礴力量,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提供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专题片站位高远、案例翔实,深入浅出地阐释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历史意义,是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变革和辉煌成就的全面总结。

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正朝着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扎实迈进,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创造法治中国建设新的辉煌。

推荐第6篇:《法治中国》专题片观后感

《法治中国》专题片观后感

为了迎接党的十九大,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晚间于8月18日起连续播放了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这是国家让我们对依法治国基本方针的宣传和警示。让我们能够更直接地了解到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制度有效的保障了法的质量,以及“法治中国”是党中央对人类历史发展规律所作出正确道路。

专题片更好地反映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伟大征程,既有严谨的理论阐述,又有生动的案例故事,给大家描绘了一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精美画卷。省法学会秘书长武鹰说,当前法治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也对法律工作者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观看《法治中国》专题片能让我们了解到法治的必要性和法治的权威性,因为奉法者才能强国,法是凌驾于任何个人之上的,法是将“权利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同时是对群众的一种警示作用,任何人触犯法律都要受到制裁,任何人都能用法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治中国》专题片的播出也是党中央“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为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环境。”的决心,但是“法治中国”的路还很漫长,法律体系需要不断的完善,这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的法治建设引领,同时也需要我们每一个人自下而上的努力,让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一种习惯,共同推动着“法治”的前进。

通过观看《法治中国》专题片,我们对法治中国、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有了更深的了解,《法治中国》一切从实际、从人民出发,我们对法治内容将不再盲从,一知半解,在生活中将有法可依、有法可靠。

推荐第7篇:《法治中国》观后感心得体会

《法治中国》观后感心得体会五篇

《法治中国》观后感心得体会五篇

(篇1)

8月18日―23日,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并在融媒体平台同步推出。《法治中国》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内容涵盖法治建设主要方面,既有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突出思想性和理论深度,又有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体现人民群众因法治进步而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该片是继《将改革进行到底》之后的又一部政论专题片“爆款”,播出后引发社会持续热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谱写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恢弘新篇章《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观后感《将改革进行到底》《法治中国》观后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曾明确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由此看来,要想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就必须全民守法。

实现全民守法,要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法治权威。法律的权威源自于人民群众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民普法工作是推进全民守法的重要途径,发挥着积极而深远的重要作用。必须坚持以推进全民守法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其在“法治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才能在以身示范下推动全民守法。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使遵纪守法成为一种自觉,依法办事成为一种自然,真正凝聚起法治社会的精神与力量。 (篇2)

8月18日,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央视综合频道首播,全方位、宽角度展现法治中国壮丽蓝图,在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全面依法治国的开展让特色中国法治取得辉煌成就,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归属感及安全感。

法律给我的印象是公正的,无私的,是正义的,是威严的,但也有一种冰冷而严厉的遥远距离感,一直以来心里都认为在社会中,老老实实的工作,安安静静的生活,做个所谓顺民,依法治国好像就和普通的公民关系没那么大,不来事不犯事,法律与此关系不大。进过几期法治中国的节目的观看,再沉下心,细心留意着身边点点滴滴,更深刻的了解到法治建设与我们的生活密不可分,它活在生活的每一个角落中,一直陪伴着我们成长,给我们最坚实的安稳,只是很少关注它。

在法治中国中不断深入的展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把 “法治获得感”滴灌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中央到地方,从城市到乡村,依法行政,遵法行事,法的意识越来越深入人心。每时每刻都有法律的影子,因为有他我们的社会发展才有规可循,我们的生活环境才越来越安稳、公平。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这是时代所需,人民所盼。国家中央立法机关大方向的法规把控,坚持民主立法,改进立法工作方式,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地方政府秉承以人民为核心的理念,以法律为基准,切合实际制定出台一系列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规。政府有权更有责,用权在法律的规范中阳光运行,杜绝了 “民不和官斗” 老观念,遇事找法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大,老百姓在法治建设中更是有更多的满足感和获得感。

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法治中国的观看更是坚定自己的法律意识,懂法、守法更要普法让自己在实际工作中能更好的运用法律的工具,替人民群众解决更多的实际问题。 (篇3)

近日,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播出,其中用了2集内容专门对公正司法作出解读,可见公正司法在整个法治中国建设中的重要性,公正司法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性。 作为一名曾经在司法系统工作过的公务人员,看到国家全面推行司法体制改革,看到国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道路上所付出的努力,我觉得法治中国的建设,有了强大的推进力量,必然能取得优秀的成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文件。由此可见,我们党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视程度。

法官员额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让法官对案件直接负责,以责任倒逼案件办理质量提升,让司法人员办案从“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办理案件的人高度负责,责任心提升了,案件办理也就更加公正了。

司法体制改革非一朝一夕之事,法治中国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全面依法治国,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篇4)

近日,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等一系列重要举措和重大成就为主线的六集专题片《法制中国》在中央频道热播。看了以后,我深受鼓舞,感想颇深。

身为一名党员,要有统筹能力,常存谋划之心。要想把事情做好,谋事是开始,也是前提。要有求真态度,常存求是之心。要注重事实,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开展调研,努力掌握事实,了解事情真相,要有担当精神,常存责任之心。不能有“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面对急、难、紧的工作任务采取消极态度,担心惹事而不敢干事。所以,强化担当意识,培养担当理念尤为重要。为官者要有迎难而上的勇气和啃硬骨头的决心,敢作为,敢担当。只要我们从我做起,我相信,我们必将驾驶着“法治中国”号巨轮,开辟人类文明历史的“新航路”。 (篇5)

近日,央视播出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备受大家关注,我也进行了观看学习,开篇以中国历史为背景,引出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党和国家的道路该怎么走而引发深思。以奉法者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作为回答上述问题的坚定而明晰的答案。通过观看,我感到:作为一名财政工作人员,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将法制精神融入思想,化为实践,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

一是明确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主要目标。逐步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明确政府财政支出责任,使政府财力与支出责任相适应。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使各项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建立健全财政对经济运行监测、评价、调控机制,不断增加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财政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形成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制衡机制,全面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

二是深化财政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依法确定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合理界定财政资金供给范围,提高财政对公共服务领域保障能力,提高财政对依法行政保障能力。规范各级政府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在明确各级政府事权的基础上,合理划分各级政府财政支出责任。建立规范的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合理确定政府间转移支付的决策依据、决策程序和计算方法,逐步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占政府间转移支付的比例,均衡地区间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促进区域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是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机制,提高调控能力。充分发挥财政的调控职能,用足用活财政政策,增强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促进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科学的财政经济预测和财政运行分析制度,准确判断和全面把握全市财政经济运行态势,为政府经济决策提供依据。要建立财政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化解财政收支风险、政府债务风险和其他财政风险,不断提高财政抵御风险和防范风险能力。 四是规范预算编制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财政预算、决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约束。加强政府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按照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体系,准确反映政府财政、财务收支活动。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考评制度,使财政资金与预算项目执行结果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是完善国库及债务管理制度,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完善国库现金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调度,减少不合理的财政资金占压、运用,提高财政资金运行效益。加强债务管理制度,制定完善还款准备机制,落实还款责任,及时偿还到期债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全面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严肃查处政府采购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

六是规范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禁止违法收费,逐步将预算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纳入预算管理。认真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公示、评价和监督管理制度;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征收行为,严格依法征收。 七是完善行政经费支出管理制度。完善行政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招待费、差旅费等支出标准,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不断提高政权建设保障能力

推荐第8篇:《法治中国——依法行政》观后感

《法治中国——依法行政》观后感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令世人惊叹,但是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也前所未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保证党的纯洁性、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可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依法行政的号角声中,法治政府建设换挡提速。

依法行政,首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法制观念、学会法治思维,带头遵守法律。如今,在步入改革开放的攻坚期和深水期的关键时刻,之所以要把依法行政作为一个重要议题,在中央全会上进行研究讨论,并加以重大完善和改进,就是为了有助于各级领导干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树立法治思维。而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也是为了有力地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在决策和施政当中,善于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学会用法律的眼光看问题、置身法律的框架下做决策。

依法行政,其次要求各级zd机关和执法执纪部门要奉公守法、严格自律,模范执行法律。zd机关作为国家法律载体和具体执行部门,理应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职权。然而,当下的许多乱像表明,为数甚多的zd部门的工作人员,特别注重个人利益、团体利益和局部利益,有法不依执法不公执法不严以罚待法的案例时有发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律部门的形象,滋长了黑恶社会的蔓延坐大。“打铁必须本身硬”,要实现依法行政的宏伟目标,各级zd机关和执法执纪部门理应深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学法、带头守法、严格执法,时时处处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自身的形象,让法纪观念蔚然风行。

依法行政,更主要的广大人民群众从我做起、学法守法,以遵纪守法为荣。法治精神、法治文化,很大程度是老百姓的参与和自律。在过去,普法工作下了很大的功夫,也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与社会经济事业的飞速发展和错综复杂的社会形态相比,普法工作依然空白很多,大有可为。依法行政,就是需要广大公民,都有明确的法制观念,了解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遵纪守法,规范自己的言行,恪守社会道德底线,不钻制度的漏洞。牢固树立“任何事情只要是违法的,不管做成什么效果,都是不可行的”法治意识,遇到问题首先从法律角度看一看,习惯于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学会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法治大环境。

推荐第9篇:法治知识讲座观后感

法治知识讲座观后感

今天,是一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一天,下午,我们四年级

四、

五、六班,到多功能教室去上了一堂法律课。给我们上课的是黔江区城西派出所的冯雅文警官,她那天给我们详细的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冯警官的讲解非常生动,我们听得非常认真。冯警官告诉我们:“遇到坏人时,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同时,还要遵守法律,用法和守法要一致”。怎么做才算是遵守法律呢?冯警官告诉我们,遵守法律就是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经常碰到的,比如说:上学时不旷课,因为我们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好好学习;再比如说,不要乱拿同学的东西,更不能偷他人的财产,因为拿别人的东西而未经他人同意就是偷,这个偷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再比如说,打架、抢劫都是违法行为,所以我们不能打架,更不能抢劫,抢劫就是强行索要别人的东西。其他的浏览不良网页、偷看黄色、色情内容的光碟都是不法行为。我们更不能拾管制刀具,因为这些刀具可能伤到自己也可能伤到他人。我们要做到守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冯警官还告诉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点保护自己:一是和同伴一起回家;二是家门钥匙放在衣服里面;三是遇到坏人要冷静;到人多的地方去;四是不要上网聊天。

上了这一课,我感触很深,我学会了保护自己,懂得了遵守法律。

推荐第10篇:法治在线观后感

法治在线观后感

383班

韩子轩

暴戾的青春,不仅仅存在于影像世界。现实中的青春暴力事件更加冷酷、残忍而真实,除了震动,还让人悲哀和反思。没有不良少年,只有不幸少年。无论孩子给家庭、社会造成多少不幸,首先都是他们自身的不幸。暴力事件的低龄化倾向,实在是一种社会所不能承受的痛。

是什么让今天的青少年心灵蒙尘,让他们失却了感恩之爱,而选择暴戾与邪恶的江湖“黑老大”作为心灵的审美标准定位呢?我以为,就是当前青少年存在可怕的信仰危机。

一方面,这一代青少年对父辈权威认同感趋于淡薄,对父母的感恩心态不断消解;另一方面,他们又自觉不自觉地从社会吸纳其他的文化,来做为自身的“精神食粮”,这里面就有暴力文化的因子。

暴力文化成了中国文化市场中极为盛行的舶来品,拿黑道仇杀素材做“风格”,把暴戾与邪恶做“主题”。比如,香港来的一些所谓“江湖片”极为流行,许多黑道人物、杀手、蛊惑仔、流氓都成了“英雄”,暴力行为也成了一种“美学”。于是,黑帮大哥和街头古惑仔们的形象,渐然成为涉世未深的青少年的“审美崇拜”。

面对“暴力文化”的盛行,我们的学校教育和管理却存在极大的缺位。备受诟病的应试教育只是使学校成为知识的贩卖店,青少年课业较大,生活单调刻板而紧张,心理常处于不平衡状态。而学校的品行教育与心理辅导却常常跟不上,加上社会上不良势力不断渗入校园,学校管理乏力等原因,才使暴力文化和“黑道原则”在校园有了市场。

一个个残酷的案例值得我们深思。社会留给下一代的礼物,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财富,最重要的,是留给下一代一个没有精神污染的世界,不要让我们的青春被暴戾浸淫,让我们在这个世界里健康地成长。

青春,应该自由地飞扬,不应暴力地张扬。这样的极端和暴戾与时代背景和社会土壤有很大的关联。透过这场青年制造的极端事件,我们的社会,既要对人性迷失的个体进行剖析,也应该对人性生长的环境、青年生长的土壤进行反省。在文明面前,没有任何作为文明载体的个人,可以被遗弃。

我们应拒绝暴戾的青春,拒绝一切的暴戾,多一些基于人性之善的感同身受,少一些人性之恶的暴力表现,即便不会让暴力完全绝迹,至少埋藏着一个更善良和温存社会的种子。

第11篇:中国法治进程阻力报告——《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中国法治进程阻力报告

——观《秋菊打官司》有感

《秋菊打官司》——从一部电影走向一种符号。一个穿着红袄的农村女人给予中国法治的思考:关于那个时代,关于法治环境。

——题记

《秋菊打官司》这部影片里面花了很多功夫表现中国传统社会的风貌。这部电影给我印象最深的地方就是秋菊的不断上诉,有时,我都觉得事已至此,差不多就可以了,可秋菊仍坚持不懈,一定要“讨个说法”。影片中表现出的我国的地方治理状态着实令人深思。

首先,先谈谈秋菊打官司的缘由。

秋菊打官司的原因在于村长踢了他丈夫的“要命的地方”。事情的起因是秋菊家种辣椒,要在地里建个晒辣椒的棚子。当时中国政策禁止在地里修建房子。村长于是以此为理由阻止他建棚子。这样的情况在中国乡村是常见的。由国家来管制村民的土地使用权,这使得地方官在执行时有了上下其手的机会。而这是如何造成的呢?这完全是地方自治缺失的缘故。在自治的情况下,地方的治理任务应完全由地方自己负责。自治的地方用不着中央来规定土地的使用,如果这样,秋菊一案也就不会出现了。

秋菊第一次告到李公安那里时,处理的结果是村长赔偿200元医药误工费。但村长拒绝道歉。村长拒绝道歉的理由很简单,如果村长道了歉认了错,村长的威信就不存在了,日后国家交付的任务也就难以完成了。由此他认为国家会站在他一边,因为国家还有求于他。那么这该怎么看待呢?事实上,在地方自治的情况下,如果基层官员由地方民众选出,对地方民众负责而不是对中央负责,那村长也就用不着为自己权威的丧失而担心了。

其次,我们来谈谈这部影片所反映出的农村的法制建设问题。

这部影片反映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并不成熟,农民们乃至一些下层的政府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并不懂法。我们看到虽然秋菊有上诉的请求,说明她知道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很大程度上,她还是不懂法的。譬如在影片中,秋菊曾给公安局的同志说:“我上过中学。”这就算农村妇女中拥有比较高的学历的人了,因此才会有“讨个说法”的觉醒。这个例子也同样的从侧面表现出了农村人对于法律意识的觉醒,亦反映了农村人不懂法的愚昧。又譬如那个带人写状子的老汉,“村长打人,犯了故意杀人罪”, 这样的在村里就算是个懂法的明白人了。那么法律在农村的普及程度也就可见一斑了。

然而,事实上农民们脑海中已经有了些许法律的萌芽,但是植根并不深,法治观念都十分薄弱,还有很大一部分有旧社会的影子。例如,从一开始我们就可以看出来,他们家要在自己的承包地建辣子楼,村长不同意,他们就认为是村长从中作梗,跑去跟村长争吵,这说明,他们的思想还停留在旧社会,认为自己的土地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后来,李公安为化解双方矛盾,私自买了礼物代村长向秋菊赔礼,这虽然是化解矛盾的一种手段,但是在一定程度上来说,这是不合法的,调解是双方的事情,公安机关作为一个处理纠纷的机关,应该要在充分考虑双方意见的情况下让双方自己做出决定,而不是为减少麻烦而自己掏腰包解决。还有后来,秋菊去县里告状,她听信他人的话花了30元写了一篇文理不通的诉状,在当时的中国30元算是很大一笔钱,可秋菊就是因为不知道法律程序,没有这方面的法律常识,而导致自己平白无故损伤了一笔钱。后来,去市里告状时,她又去买礼物,认为现在的政府还是和旧社会一样,进衙门总是要钱的,于是买了镜子和水果,结果镜子在路上打破了,又损失了一笔钱,但是最后局长并没有收她的水果。这都反映了农村的法制建设的不成熟。

接下来,我觉得这部电影反映了法律在中国农村的矛盾关系。

在农村,最大的权力者是村长,民间舆论是评判行为的最主要力量,人情是联系人们关系的最大纽带,面子是他们所追求的东西。而在现代秩序中,权力者是公安局,是政府,评判行为的力量是法律,是国家强制机关,联系人之间关系的是合作关系或者利益,利益是人们的追求。

而这里的秋菊,她就是要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一个乡土内的问题,因为通过乡土秩序她无法解决,因此总认为法律、公安这些是高高在上的,是有效的。可是,这些适合的也许只是城市社会,并且即使适合,它给的也只是它们觉得重要的东西,比如钱。他们认为那两百块钱就是最好的赔偿,可是,秋菊要的是一个说法,不是钱。所以法律并没有解决秋菊的问题,也没有满足秋菊的意愿,它留给秋菊的是一个模糊的背影,是深深的茫然和失落。其实,秋菊的坚持仅仅是要求村长给赔个礼道个歉。这是面子问题,是乡土社会看重的东西,可法律上没有这东西。法律知识让事情的结局变成了村长被拘留十五天。在他人看来,这似乎就是那个“说法”了,可秋菊最初简简单单的想法变成了如今这个样子,却又有违了她的初衷。

法律自然没有错,凡是有法可依的,就因该依法行使,不容许有人情世故掺杂,可是在农村,这个人情世故占大部分的地方,法律的冰与人性的暖,法律的硬性与人性的弹性就有着尖锐的矛盾,如果依法行使,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了。因此,依法行事,罔顾人情,会给人们带来另外一些更严重的问题;可同时,考虑人情,罔顾法律,法律又会变成一纸空文,失去了让人遵守的基础,就是人治而不是法治,这又会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困恼。 这便是法律与人性的矛盾。

总之,从《秋菊打官司》中我们可以看出,一方面,在我国的农村,农民的法制观念并不成熟,需要国家加以引导;另一方面,在我们的广大农村进行法治建设任重道远,现在的法律并不能够完全解决人们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为了我国建设法治社会和和谐社会的目标,我们国家的法律还需进一步改善。

第12篇: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

在当前社会,改革工作进入攻坚时期,内部问题、外部环境都存在对我国我党的考验和挑战,树立全民法制观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奠定我国更好发展之基础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反腐工作中,以法治推进反腐,建立健全反腐败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并使其刚性运行,才能实现国家治理腐败体系和治理腐败能力的现代化,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才能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

建构法治反腐机制要做到促进官员“不愿腐”。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治官。只有依法治官,促进官员自觉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模范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才能保证官员廉洁自律。依法治官必须从严管理好党员、干部队伍。只有从严管理好党员、干部,才能使党员、干部成为全社会的表率。

建构法治反腐机制要做到促进官员“不能腐”。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治权。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能腐的防范机制。要行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由此推进实现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

建构法治反腐机制要做到促进官员“不敢腐”。依法治国必然要求依法惩治腐败。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共产党和人民政权有力量的表现,也是全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愿望。中国共产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决不姑息。

第13篇:中国法治现状

中国的法治现状

人治和法治的问题及中国民主法制体系的建设

虽然我国的普法宣传活动已开展了20多年,但由于我国缺乏法治传统,人治思想影响深远,法治基础薄弱等原因,我国民众法治意识依然很落后,法治实践的动力严重不足,人们对法律缺乏应有的信仰,既不能自发的运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不能用法律的思维评判社会问题。

但是从人治到法治是改革最初的目标,也是一个非常长远的目标。因为我们国家改革开放最初的动机所以最早的一个目标就是不能够由个人来决定国家的命运,国家命运必须由制度来掌握,依法才能够保障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提出的目标就是十六个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这十六个字可以说在这三十多年来,进展还是蛮大的,第一个目标我们大体达到了。有法可依,原来我们没有多少法,现在法律制度比较完善了,或者说原定的目标到2010年,我们国家能够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上做到了。但是不可否认中国的法制体系还是相当的不完善,在很多领域存在着缺陷甚至空白。

中国政府法治建设成效

中国政府法制建设成效很多。一是各级政府行政人员特别是各级行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立法质量进一步提高,理念上更加体现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内容上更加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式上更加重视听取公众意见;三是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四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五是行政机关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成效比较明显;六是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七是依法行政的体制进一步完善。

中国公民法治意识的问题及法治现状

老百姓从“屈死不告状”,到为主张权利去打“一分钱、五分钱、一元钱”官司;从令人难以启齿的离婚诉讼,到均能以平常心来对待;从“亲吻权”、“男人生育权”的诉讼,到“阳光权”、“环境审美权”的要求,都显示了民众法律意识的觉醒与进步。

但是国民众法律意识的缺失是当前中国法律问题的一个相当显著的方面。在我国事实上存在着一种法律制度的替代品——“人情-权力”制度,民众在用该制度谋取自身利益时所付出的交易成本要小于用法律制度时所付出的交易成本,因此我国民众在实践中更倾向于选择人情-权力制度,而不是法律制度来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另一方面,我们又不能不看到,知法、懂法的人在增多的同时,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的事例却数不胜数。法律知识普及与法律意识提高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偏差,这些问题在普法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的今天应当引起我们的关注与重视。

第14篇:法治中国论文

论法治中国

李菲

(西安交通大学

法学院 ,西安)

摘要:要对法治中国的含义进行界定,首先需要对法治中国从“法律”到“法制”再到“法治”的历史进程进行回顾,从新中国成立至今的法治进程大致可分为废旧立新、停止破坏、起步发展三个阶段;明确法治中国含义是法治建设的逻辑起点,学界对此未其并未作出界定,要明确其含义,需要对“法治”和“中国”含义进行探讨,“法治”一词包含如法律至上、人权保障等最低限度共识,“中国”一词在此指称特定领域范围,法治中国也即一种良性法律秩序的现实状态在全中国范围内得以实现。要实现法治中国,则要通过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才能最终得以实现。最后,针对对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的关系同义论与异义论的争论,同义论的主张更有助于集中力量围绕一个核心的国家价值目标进行建设。

关键词:法治; 中国; 法治中国; 法治国家

2013年1月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自此之后,法治中国成为主流的政治命题。 2013年11月12日中国中产党第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至此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首次被提出。

一、法治中国概述

法治中国的提出是针对当前中国经济社会中出现新问题,在传统法治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经历从“法律”到“法制”再到“法治”、从“依法办事”到“依法治国”再到“法治中国”的过程。

(一)法治中国历史进程

新中国成立后 ,从“法律”到“法制”再到“法治”的法治历史进程大致可分为废旧立新阶段、停滞破坏阶段、起步发展三个阶段。 1.废旧立新阶段

从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到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这一时期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在此期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由国民党政府所颁布实施的全部法律法规和司法体系,与此同时开始着手构建我国的法律体系。1949年通过的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0年通过新中国第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1954年通过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同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院组织法》在宪法的规定下被制定出来。为确保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国家又通过了一系列法规。同时为巩固新中国成立的胜利成果、维护社会稳定,国家同时出台了涉及逮捕、拘留等一批重要法规。至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等法制原则得以确立,虽然这一时期的法制建设从总体上讲是卓有成效,但鉴于初创时期大量法规尚未制定,又受当时“主要依靠群众直接行动,而非依靠法律”的大规模群众运动影响,法律发挥作用的空间十分有限。 2.停滞破坏阶段

1956年党的八大提出要“国家必须根据需要逐步地系统地制定完备的法律”。但1957年左倾思想的泛滥使得八大提出的主张被悬置高空。自1957年到*十年这段时间,国家没有制定过一部新的法律,原有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被废止,但已经沦为一纸空文。 3.起步发展阶段

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胜利召开为重振法制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政治支撑,公报中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十六字方针,成为法制建设的重要起点。1982年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成为中国法治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我国逐步从依政策办事过渡到依法和以政策办事并重。1996年江泽民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法制讲座上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是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和政府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针”,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正式提出。1997年十五大报告中第一次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明确把“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进行专门界定。1999年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增加进宪法条文中。2002年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要早2010年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2004年国务院制定的《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实施纲要》提出要用十年左右时间实现基本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2012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八二宪法实行30周年讲话中提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共同建设要求,蕴含“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完整法治环节,体现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向法治体系的转变。

(二)法治中国概念提出

1.从学术命题到政治命题

据韩大元先生的考察,“法治中国”四字最早是作为学术概念提出,并以2004年陈云良先生发表的《法治中国,可以期待》一文作为例证,除学术界对法治中国的研究外,2005年出现的检察日报等媒体策划的“法治中国,中国法治时空”栏目表明社会生活中也对法治中国一词进行使用。从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全力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后,“法治中国”一词转变成为主流政治命题。

2.法治中国提出政治意义

法治中国一词,从“学术命题”转为“政治命题”,其转化前后的意义有何不同也即“法治中国”一词上升为作为政治命题的意义问题。对此,韩大元认为作为政治命题的“法治中国”会带来三点不同的变化:

首先是法治中国对中国加入人类社会法治发展进程,扩大法治话语权具有积极意义。话语的影响力和重要性,赛谬尔在《民主和资本主义》中说道“像枪和金钱一样,话语是一种具有自身特征的社会力量。话语的结构提供了一个词汇表,包括比如自由、权利、男人、公民这样的一些术语。围绕话语的斗争涉及到容许收入词汇表的术语,以及使用它们的方法、时间和场合”1。在法理上,话语权是一种消极权,又是一种积极权,法治话语权不仅赋予主体自己支配自己的自由权利,还让其享有积极作为以对外界进行干预、调整和控制的能力。

其次,韩大元先生认为“法治中国”作为政治命题,有助于维护所谓法治的“国家”权威。他声称国家法治的“碎片化”正割裂着国家法治精神的命脉,认为作为社会主义核心法律观的法治是个统一体,不能将法治系统分解为“法治的政绩工程”。法治作为治国之道其主体维度只能是以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名义实施,不能分解为所谓的“法治地方化”、“法治部门化”、“法治工具化”,否则“法治中国”的权威性和尊严性将会受损。

最后,“法治中国”作为政治命题,是一个综合性的、历史的与动态的发展过程。从语言学角度出发,法治中国一词为偏正结构,法治是描述语,中国是核心词,这里的中国是包含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是针对中国概念的一个完整的表述,也是国家作为一个统一体的现状与将来法治凝聚力的证明。即使台湾尚未回归,祖国尚未实现统一,但在一个中国范围内的法治是共同价值观,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重要载体。将来国家实现统一后的基本法实施中,法治将会 1 塞缪尔·鲍尔斯·赫伯特·金蒂斯.民主和资本主义[M].韩水法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210页。 是最大公约数,其包含对国家统一与稳定价值取得的统一认识。

二、“法治”与“中国”

(一)法治中国概念界定必要性

“法治中国”不仅是中国法治建设的终极目标,同时也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逻辑起点,但究竟什么是法治中国的明确含义却是个未能达到共识的概念。具体而言,我国选择法治之路、走法治之路已经是全民共识,法治在中国的发展最早可追溯到1978年“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十六字方针的提出,之后中共十五大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再到1999年“依法治国”被进入宪法,直到2013年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社会各界回应热烈,理论界就如何建设法治中国积极撰写文章提出各自主张,实务界也采取积极行动具体落实法治中国建设的要求,但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其关注点都放在如何建设的问题上,而对法治中国的基本内涵问题关注不够,将“法治中国”作为一个整体概念进行理论构建,并积极主动地对其内涵、构成要素、蕴含价值等进行科学构建的研究成果基本上没有出现。奥斯汀曾说过:“对词的深化认识去加深我们对现象的理解。”对法治中国的科学内涵的正确理解是对法治中国建设这一课题展开深入探讨的逻辑起点和学者的必要责任,也是用科学的法治中国的理论来指导法治中国实践的必要前提。只有把握了法治中国的科学内涵,才能使法治中国的建设更具有针对性,否则就难以建成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中国。 对法治中国的内涵是什么这一问题,法学界大体存在四种看法:第一种观点认为法治中国可由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部分构成,其中法治国家是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上位概念;第二种观点认为法治中国是由法治的四大环节即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环环相扣组成;第三种观点认为法治中国是由法治的五大要素即健全民主、完善法制、制约权力、尊重人权和保障公正构成;第四种观点认为,除了前三种解释角度以外,还应从十八大报告中关于我国建设和发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角度对法治中国的含义进行阐释,主张法治中国是中国法治经济、法治政治、法治文化、法治社会和法治生态文明的有机结合。

上述观点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第一种观点从国家、政府、社会的法治化角度出发,观点的文本依据是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的“建设法治中国,......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规定,但该规定是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建设作为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并未涉及对法治中国本身含义的界定。第二种观点从立法、守法、司法、守法的法治化角度出发,是对法治中国实现后的现实状态具体表现的描述,也未涉及法治中国本身含义;第三种观点从关于一般的关于法治的五个基本要素民主、人权、法治、权利、公正的角度出发,这是现代法治国家建设的共同点,并未能表现出法治中国本身的特性;第四种观点结合十八大报告,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的法治化角度出发,这是对法治中国的建设任务分解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大领域的具体建设任务,也并未涉及到对法治中国本身含义的界定。通过上述对法治中国的四种观点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学界从不同角度对法治中国的内涵进行界定,第一种观点和第四种观点依据党中央关于法治中国建设的论述角度对法治中国进行界定,将法治中国作为政治命题的背景下进行讨论,由于党的文件也并未涉及法治中国概念的界定,所以第一和第四种观点只是对党中央文件内容中有关法治中国建设目标、建设任务的简单概括和总结,并未涉及法治中国含义的界定问题;第二种观点和第三种观点分别仅从法治的四大环节、五大要素角度进行界定,这是现代法治国家关于法治的共同认识与规定,对法治中国中的“中国”因素未加以考量,因而法治中国的完整含义仍未得到界定。

本文尝试从对“法治”和“中国”概念的界定入手来明确法治中国的含义。法治中国一词由“法治”和“中国”二词组合而成,由于法治中国的建设具有过程性,法治中国目标的实现是在法治建设的曲折道路中不断遇到难题不断寻求突破的过程中一步步接近的。简单的把“法治”与“中国”的内涵简单结合很难体现出法治中国的真正含义与建设法治中国的过程性这一特点,准确把握“法治”与“中国”内涵是界定法治中国的正确含义的前提与必要方法,因而下面首先对“法治”和“中国”各自含义分别进行界定。

(二)“法治”内涵的界定

“法治”是“法治中国”内涵的核心部分,但对“法治”含义的理解众说纷纭。在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这一表述后,多数人将法治简单地等同于依法治国,基于依法治国这一目标中共中央又提出共产党要依法执政。多年的法治建设留给我们的思考一个问题是:我们当初对法治目标的理解是否仅仅还应当停留在只有依法治国这一层面的内涵,依法治国是构成当代法治国家的最为基本的要素,也是作为当代法治国家中的公民大城最低限度的共识的政治目标而已,而建设现代法治国家的实践表明,法治目标的实现要走的路远远不止是做到依法治国的这一点即可,法治不是对依法治国的同义置换。法治一词是舶来品,为了更好的理解法治的内涵,有必要先对法治一词的发展历程进行简单回顾。 1.“法治”一词的发展历史

“法治”一词是由古希腊的先哲柏拉图率先提出,具体是从对“人治”的弊端进行反思的过程中作为“人治”的对立面而产生,柏拉图认为“法治”能克服“人治”的弊端。在柏拉图看来,他认为“法治”是从属于“人治”的,法治是次于“人治”的第二等好的治国之术。亚里士多德的观点与柏拉图相反,他认为“法治”优于一人之治,是第一等好的治国之术,他声称“让一个人来统治,这就在政治中混入了兽性的因素”并且“法律是最优良的统治者”。他同时主张良法之治,他认为“法治”应当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的良好的法律。”这一主张被认为是现代意义上“法治”的雏形。现代法治与资本主义的产生与发展联系密切,现代法治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资本主义国家的产生到19世纪中叶的自由竞争阶段,在该阶段建立了专门化的独立性较强的司法机构;法治为市场效率与市场主体的自由竞争提供了法律保障;法律在保证市民社会的自由和限制政治国家的干预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司法活动注重程序,确保形式合理性。第二阶段即政府干预阶段,法治的含义和价值取向发生变化,为体现公平和正义的价值观,资产阶级国家开始通过法律对绝对财产权进行限制,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关照;对绝对的契约自由原则加以限制,防止强者利用契约自由压迫弱者;对市场和市民社会进行适度干预,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在司法活动中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道德等因素,不再一味强调法律实证主义;重视解决纠纷的方式的多样性和以法律外的手段解决纠纷的有效性,不过分拘泥于形式与程序。因此,法治中国建设也必须在合理借鉴西方法治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进行具体构建,否则在一个不能对外来者完全开放的语境里我们没有机会真正理解当代中国需要追求的现代法治。

2.法治的基本内涵

法治因民族、文化传统、社会制度及政治体制、社会政治理念等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性质。从字面意思来看,法治就是法律主治,一切人都要服从法律并受法律的约束,这样的理解远远不够。事实上,正如有的学者所言,“法治被认为是一个无比重要的,在内容上却未曾被界定甚至是不可能被界定的概念。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一般法律理论和已有法治实践中,法治就像正义一样,拥有一张普洛透斯般变幻莫测的脸,它有一个最低限度的共识。2现代意义上“法治”内涵的 2 陈林林.法治的三度:形式、实质与程序[J].法学研究,2012,(06) 最低限度共识包括法律至上、良法之治、公民守法、人权保障、司法公正独立、依法行政。

(1)法律至上。这是法治的首要内容,即法律应是社会治理的最高规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享有法律之上的特权。法律具有最高权威,法律高于政府和当权者,不但普通民众受法律统治,而且政府也受法律统治3。柏拉图早就说过:“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处于从属的地位,没有权威,我敢说,这个国家一定要覆灭;然而,我们认为一个国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这些官吏服从法律,这个国家就会获得诸神的保佑和赐福。”如果一个国家中,法律不具有最高权威,存在凌驾于法律之上当权者或某个组织,在法律的规定会损害当权者或某个组织的利益时,他们便不会遵守法律,事实上此类国家借法治之名行非法治之实,并非当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

(2)良法之治。法治要求理性与人性的立法,而良法就是反映理性与人性的法。理性表现为法律对正义的追求,对恣意、专横统治权力的制约,法律的系统化、连续性与稳定性、一般法律不能与宪法相冲突,法律的逻辑性等。人性表现为对人的尊严、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保障。理性与人性的法涉及两方面,一是立法程序的透明度,立法机关的合法性,公民是否参与立法等。在法治国家,;立法机构应是公民选举产生的,立法过程应是公开的、透明的。二是立法的实质内容的理性和人性要求,即法律要体现正义、保护人权和促进社会进步。

(3)公民守法。公民的守法意识是法治建设的基石。在法的实施 3 陈弘毅.法治、启蒙与现代法的精神[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5-6 方面,公民的守法意识非常重要。守法意识来自自发的守法动机,即主观自觉性,主观自觉性受价值合理性的支配,如果法律表现为良法,公民就会有一种价值上的认同感,这样的法律具有权威性和至上性,公民也就会有自觉遵守的内因和动机。对于恶法或非正义的法律,应当通过正当程序对其进行修改,否则不会得到公民的自觉遵守。公民守法意识的形成需要两个条件,一是公民的主体地位,二是存在良法。公民应认识到每个人既是独立的,也是社会性的,人们应相互承认对方的主体地位。每个人都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必须对他人的权利表示尊重,自己权利的确立是以承认和尊重他人权利为条件的,而对他人权利的承认与尊重又是以自己的权利得到确立为保证的。良法正好体现了每个人权权利上的平等地位和尊重对方权利的价值观,良法的存在给公民守法提供了客观条件。

(4)人权保障。从根本上看,人权是法治的起点与归宿,法治是人权的载体与形式。4在我国,人权作为人最基本的权利集合,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而保障人权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任务。构建法治社会的终极目的是为了实现个人的福祉,因而法治也必然要以保护人权作为其重要内容,而人权的保障状况也成为现代社会中区别法治国家和非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当然,保障人权在维护个人自由和尊严的同时,还能有效地防止政府的侵害,从而规范公权,这也是法治的内在含义。

(5)司法公正。法治不仅意味着法律的至高无上和依靠良法治理, 4 汪习根《公法法治论-公、私法定位的反思》.载《中国法学》.2001年第五期.还应经由公正的司法活动来贯彻实施。公正的司法,不仅在于惩恶扬善,弘扬法治,同时也是对民众遵纪守法的法治观念的教化,是对经济活动当事人高效有序地从事合法交易的规则。

(6)依法行政。在法治社会中,最高的和最终的支配力量不是政府的权力而是法律,政府因此也必须依法行政。法治的核心就在于有效地控制公权力。在法治社会,任何政府的权力都必须要由法律所规定,法无明文允许即为禁止,公权力的内容、行使等必须都纳入到法治的轨道。

3.“中国”含义的界定

对法治中国中“中国”一词的理解,学界也存在不同的解释。大体上包括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以韩大元先生为代表,他认为“中国”一词与国家含义基本相同。他声称“中国”一词在宪法的含义有两种,一是用来指称国家概念,如宪法序言中,“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二十世纪,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伟大历史变革。”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同义转换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社会逐步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并认为当“中国”与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相同涵义时,“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的价值可以互相转换的。第二种观点以学者房旭为代表,他主张法治中国中的“中国”一词是个地域概念。在他看来,“中国”有两种涵义:一是指组织意义上的国家,与美国、英国等相对应;二是地域概念,即某个特定的领域范围。他认为法治中国中的“中国”指称的是地域概念,法治中国的含义就是指在整个中国领域范围内都实现了法治,包括在大陆、港澳和台湾,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最终目标。因此,他将“中国”理解成地域概念更符合新时期法治建设的要求与时代精神。第三种观点以杨小军为代表,他认为,“中国”是指一个在主权意义上限定领土范围的特定主权国家,同时又可以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范围内任何一个所辖区域,甚至包含了主权国家组成要素单方面的特征,包括人民、土地和主权。这就一意味着:其一,主权意义上可以确定为国际法可以在中国境内有效实施,国际条约或国际协定应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二,受地理因素的影响,法治中国在我国存在着“国家法治”,局部层面的“地方法治”和“区域法治”,“法治中国”是“国家法治”、“地方法治”和“区域法治”的有机结合;其三,受国家构成要素的 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和公民法制意识的高低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因素,二者是判断法治中国实现水平重要而有效的判断指标。 通过上述对“法治”、“中国”的分析,有助于对法治中国科学内涵的理解,由于对法治中国的核心部分即法治内涵的认识是难以达成完全共识的,正如博登海默所言,“法律就好像有许多大厅、房间和角落的大厦,法学家的错误在于往往只看到这座大厦的一部分,而忽视它的其他部分。5但是,这并不能说明对法治中国就不能形成最低限度的共识。俄罗斯的法学家认为,”不管法治国家的解释如何不同,还是可以找出这一政治法律模式的某些共同特点和外形轮廓,因为法治国家的形成与最终建立是与下列因素密切相关的:人权与自由 5 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M].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198.的最大保障,个人对国家和国家对个人的责任,法律威望的提高,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团体与公民对法律的严格遵守,护法机关的有效工作。”6莫纪宏教授认为,“从语言学的角度来看,法治中国可以扩展为法治化的中国、法治状态下的中国、达到法治水准的中国等等。因此,法治中国是指下整个中国领域范围内都实现了法治化、法治已经成为一种全社会的生活方式以及全民的信仰并且呈现出一种良性法律秩序的现实状态。

三、法治中国建设

法治中国的法治环节由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四个环节组成,而上文所述的法治中国的现实状态就是具体表现为该四个环节。

(一)科学立法

科学立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前提。科学立法不仅意味着要继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全国人大以及常委会要加强在重点领域的立法,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通过完备的法律推进宪法确定的制度与原则得到更好贯彻,国务院以及组成部门,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及时制定与法律相配套的法规和规章,推动法律得到有效落实。科学立法还意味着要完善立法规划,坚持立改废同时进行,反映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协调各方利益,更好发挥立法引领改革和推动改革的确认改革成果的作用,健全立法评估机制,提高立法的可执行性,真正将国家各项工作纳入到法制轨道。

6 B·B`拉扎列夫.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M].王哲等译.法律出版社,1999.346.

(二)严格执法

严格执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关键环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2010年已经基本形成,为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严格执法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点与关键,也是在2020年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主体任务。严格执法意味着要加大执法力度,重典治乱,规范执法程序、细化行政裁量权、对行政相对人要平等对待、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平衡。

(三)公正司法

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防线。公正司法意味着严格遵守司法程序、正确适用法律、对诉讼参与人平等对待、同时解决司法权的优化配置和运行机制问题、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提升法官、检察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使得每一个案件都办理地合法合理合情,让社会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全民守法

全民守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最高要求。法治得到人民发自内心的信仰,而不是沦为一句口号。要求全民守法,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是主导性力量,各级领导干部拥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有这样才能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奠定坚实而广泛的社会基础。

四、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

学界对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的关系有两种不同理解,一是认为法治中国等同于法治国家,二是认为法治中国是法治国家的上位概念,到底两者之间的关系如何,首先要从法治国家的含义入手。

(一)法治国家的基本含义

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法治国家”一词也是最早由学术界提出,之后转化为政治命题写进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并于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转化为具有效力的宪法规范。法治国家一词的基本含义就是一国之内的所有人,从最高国家领导人到普通民众都必须接受宪法法律的统治,任何人的行为都必须受制于宪法法律,任何主体都不得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人人普遍遵守和信奉宪法法律,宪法法律之外无任何特权。这也是我国《宪法》第五条规定的内容:“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际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与法律的特权。”具体而言,就国家立法机关而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权必须接受宪法的审查;就国家行政机关而言,则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依法行政,依宪行政;就审判机关而言,必须遵守宪法与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或检察权;就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等社会组织而言,同样必须遵守宪法与法律办事;作为执政的共产党而言,则必须依法行政和依宪行政;就公民而言,则“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必须履行宪法与法律规定的义务。”只要上述各类主体皆按宪法法律之规范行事-依宪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之目的在于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执政、依法守法之目的在于建设法治社会。

(二)法治国家与法治中国关系

明确法治国家的基本含义之后, 针对学界关于法治国家与法治中国之间的关系的两种声音,观点一以学者郭道辉为代表,他认为法治中国是一个更广袤的概念,它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是一个与“法治世界”相衔接的大概念。法治国家是指全部国家机器、国家权力的民主化法治化,主要是就国家对内统治权意义上而言的;法治政府一般特指行政权力;法治社会则属于社会权力的范畴,它是对应于法治国家、实行社会自治自律的相对独立实体。而“法治中国”则不仅着眼于对内关系、更着重在国际关系上,标示“法治中国”是

7“法治世界”的一员。观点二以学者范进学为代表,他不同意把“法治中国”看作是一个涵盖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更广袤的大概念。他认为“法治中国”与“法治国家”的内涵是一致的,目标是相同的。他解释道,“法治国家”是宪法文本确立的概念,属于宪法概念,从语义解释的角度分析,“法治国家”已经包括了广义上的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中国”作为一个主权国家,在其宪法中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在全社会树立宪法至上的法治理念,崇尚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法治精神,人人普遍地服从宪法法律,执政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社会依法自主、公民依法守法、最终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法治国家”的目标与任务与“法治中国”是一致的。他进一步指出,“法治国家”是宪法载明的国家法治建设目标, 7 郭道辉:《全面理解“法治中国”》[N],《检察日报》,2003-12-04.是通过全体人民同意而写入宪法之中的,具有根本法的效力,而“法治中国”仅是执政党的政治主张,并未在宪法上取代“法治国家”的国家法治建设目标,属于学理概念,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从执政党的角度,应当始终围绕一个核心的国家价值目标进行建设,而不应当在宪法上业已确立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之外,再提出与该目标有歧义的建设目标,除非这个目标是对“法治国家”目标的同义词表达,因而人民应当把“法治中国”的基本含义理解为“法治国家”而不是在“法治国家”之外具有更为广袤含义的概念,更符合《决定》提出的原意。与第一种观点相比,显然第二种观点更具有说服力。

第15篇:法治中国发言稿

“法治中国”主题发言稿

各位同志:

下午好!非常荣幸,能在支部主题党日上与大家一起交流学习,根据安排,我将结合“法治中国”这个主题谈谈我的看法,不到之处还请批评指正。

谈起法治,可能有人就会说,我就是一个普通老百姓,我安分守己、不偷不抢不就完了?法治社会什么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但是真的是这样的么,大家可能听过一个叫念斌的人,他没偷没抢在监狱里关了8年;张氏叔侄没偷没抢被关了10年;赵作海被关了11年;萧山五青年被关了18年。甚至还有的人,在刑讯逼供的时候被活活打死。没偷没抢,就能保证,下一个坐冤狱的不是你吗?因此,建设一个法治国家,绝不仅仅是律师、法官、检察官的职责,而是我们每一个人所必须履行的义务,在一个法治精神无法得到彰显的社会里,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安全的。

中华法系源远流长,从先秦时期“王权神授、法由天定”、到春秋战国时期“儒道墨法”“百家争鸣”,再到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引礼入法”“礼法合一”,再到新中国成立后形成的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在“法”的问题上从未偏废。

1945年,黄炎培先生曾向毛主席提出了历史周期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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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毛主席认为我们中国共产党找到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方法,那就是民主,让人民来监督。那么,怎样才能保证人民一直能来监督呢?那就只有靠法律,由法律来划定民主的原则。

无独有偶,2014年10月,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在回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三大重大考题时,给出了坚定而明晰的答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从而开启了中国法治的新时代。

法律成为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古往今来,成功的执政者,无不视立法为治国之要务、理政之圭臬。企业发展如同国家富强一样,同样也需要依法治企、以规管企。人事科作为市局内设机构,负责干部管理、薪酬核算、教育培训、劳动纪律等重要敏感领域,政策性强、受关注程度高。作为一名到人事科轮岗学习人员,更要强化法治意识,带头学法、守法。

一、加强“三种学习”,做认真学法的表率。

学法是守法的前提,更是人事工作者增强法律意识的首要条件。只有熟悉国家各项法律政策,精通与人事工作有关的各项法规,才能真正依法办事、服务职工。为此,要强化“三种学习”:

一是认真自觉学。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各项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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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人事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水平。

二是向身边同志学。在工作中,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对于不清楚、琢磨不透的地方要及时向身边的同事请教。

三是拓展渠道学。要注重搜集多方面信息,特别是多关注行业内网站信息,借鉴先进做法和经验,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运用,提高学法用法水平。

二、强化“三种意识”,做严格守法的表率。

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人事工作者“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要强化“三种意识”,自觉做到“言必合法、行必守法”。

一要强化宗旨意识,奠定守法的思想基础。古语有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法为社会规范有序运行之基,无法则无国,无法则失稳。身为人事工作者,要对自己严格管理、严格要求,研究掌握“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从严管理干部”的规律,善于把“从严治党”、“依法治国”要求具体化、规范化,落实到强化管党治党意识中,落实到管党治党责任上。

二要强化职业意识,营造守法的精神氛围。人事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人事工作者必须具有高度的思想觉悟和高尚的职业操守。要识大体、顾大局、顺大势,以身作则、示范带动,把自己培养成为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具有群众公信的人事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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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强化践行意识。要将法治理念贯穿于人事工作始终,以法治理念来研判工作、谋划工作和推进工作,将严格按法规、按政策、按制度、按程序办事的意识切实体现到人事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特别是在考察工作中,要严格依法选人用人,遵法做事做人。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决按党的原则和政策办事,尤其是在对人的评价、使用和处理上,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评价干部,准确地推荐干部,坚持任人唯贤。

法,布天下,求正义,止至公,终为民。

法治是国家的捍卫者,人民是法治的拥护者;人民的法治保护着人民,人民永远拥戴人民的法治。当中国共产党的巨轮驶向治国理政的汪洋大海,势必少不了法治这一盏指路明灯,作为一名党员,让我们沿着国家法律指出的方向,乘风破浪,勇往直前,为祖国闯出一片未来!

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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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篇:法治中国演讲稿

中国梦·法治路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中国梦·法治路》。

记得《中国合伙人》里一句台词让我记忆深刻,“梦想是什么,梦想就是一种让你感到坚持就是幸福的东西。”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党中央新一届领导集体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全体中国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中国,既是实现伟大中国梦的重要内容,也是重要保障。

法治与和谐社会的内在有机联系,表明了法治对于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法律本身就是追求社会和谐的产物,和谐社会的性质就包含着对于法治的要求。法治既是和谐社会的必备要素,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发挥着重要作用。

监狱作为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担负着执行刑罚,惩罚和改造罪犯的重任,在巩固国家政权,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确保监狱持续安全稳定是我们每一位监狱人民警察神圣而义不容辞的责任,每一名有责任感,有职业理想和崇高价值追求的监狱警察都在为实现心中美好的职业愿景努力奋斗者,为此,我们还要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和履行法定职责的能力,真正做到“学法知责”,“依法尽责”。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人人学法,遵法,守法,用法,为实现伟大中国梦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还要求我们监狱人民警察要有坚定的信念和立场,必须要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威严服务,要不断加强自身理论修养,使自己具有更加丰富的知识,只有通过学习,才能不断提高运用知识的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反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防范处置能力。

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保民主法制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实施,我们监狱人民警察要肩负起历史赋予的重托,为了实现“法德结合,文明改造”的新理念,让更多的失足囚子早获新生;为了让共和国多一份祥和与安宁,让更多的家庭尽享天伦之乐,我们愿将青春与热血毫无保留地奉献给监狱,将其变成放飞希望的绿洲;把昔日的浪子,改造成为祖国建设的栋梁。用博大无私的爱,去完成党和政府赋予我们的化腐朽为神奇的光荣使命!

二年级:李亚丽

第17篇:中国梦 法治梦

“中国梦”:内涵·路径·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

什么是中国梦,怎样理解中国梦

中国梦不仅仅是理想、是目标,也是现实,反映在每个中国人的生活中。实现中国梦,就是实现老百姓的梦。

中国梦的法治意蕴

中国梦不仅意味着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富足,更重要的是人民更加幸福、更加有尊严,是法治梦。具体的体现在:法律工作者的法律素养明显增强,能够用法律手段公平、公正的化解老百姓生活中的矛盾,做到不偏不倚,让公平正义体现在每一个案件中,最终老百姓满意,自己问心无愧;普通公民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能够用法律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正当的权益,形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思维,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对于整个中华民族而言就是社会公平、法治,人民平安、幸福。

平安中国、法治中国是最大的民心工程、暖心工程;当所有社会成员自觉守法,全社会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就会形成巨大的法治力量,实现全体国人的梦想就不再遥远。

最后,我们作为法律工作者应该有追求自我幸福的常人梦想,但最重要的还是光荣而崇高的职业梦想,即立足审判、恪尽职守,忠于宪法和法律,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依法维护好,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法治中国”是中华民族复兴梦想的内在要求。

梦在前方,正扬帆起航。

第18篇:法治中国论文

法治中国——用法治中国凝聚复兴力量

摘要: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是历来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会议,这一次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总书记将依法治国提到了空前所有的高度。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建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建筑法治中国而斗争,在全省上下引起强烈回响反映。

本文就历史原因和社会现状两方面探讨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论证了依法治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这一观点,并着重阐述当代大学生认真学习宪法的重要性这一命题。

关键: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宪法;当代大学生;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一、中国法系的历史渊源

法制中国,是中国共产党的慎重挑选。从开国大典前夜的《共同纲领》播下法治的“种子”,到民主法制在阅历蜿蜒后的艰辛探索;从1997年党的十五大建议“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研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和执着追求。我们高兴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法治面貌爆发了巨大变革。

在人类法治史上,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曾是世界主要法系之国家栋梁。宪法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如果国家在根本问题上引入了法治,这个国家将爆发根本的变化。”的确,现在的宪法是法律的功令,国外某知名学者说:宪法是对人类苦难生活的批判和总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立宪意思上的宪法强调保障人权。宪法具有广泛性、原则性、历史性和纲领性。所以如果在过度的根本法宪法中引入法律,国家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决定》提出:创立重大决策毕身任务追究制度以及责任倒查机制。谁是起诉人谁是追究人,追究程序是什么,这些细节要建立起来。中共中央从三中全会以来就把司法改革作为促成法治的重要措施,来历在于法治的特点就在于权利的赋予和权利的主张。

然而,到了近代,封建文化与制度逐渐走向衰败,法纪松弛,社会动荡,经济凋敝,人民困苦。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更是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开始了近代的屈辱史。为了改变国家和民族的苦难命运,一些民族精英曾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以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他们的努力最终是无果而殇。

基层法治建设就是为了法治中国的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在与村委会的工作人员的访谈中,我们详细探讨了这个问题,民主法治建设是基层工作的根本任务,基层政府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当前我们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问题。现有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的还不完善,因此对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存在一定的难度,尤其在监督机制建设上,很难按照民主法治的要求真正、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

二、新中国时期的法治建设

新中国的建立,宣告中华民族近代屈辱史的结束,也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纪元。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更是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时期。近30年来,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中国的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我国的历史长河中留下了辉煌的篇章。而且,这一时期所积累下来的成果,也为我国社会的长治久安,为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金秋十月,正在北京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中国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是我们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中央全会,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18个年头之后,法治中国的建设将展开新的蓝图、迈向更高境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仅是为中国梦的实现树起的法治航标,也是一份有着具体实现路径、具体执行举措的法治中国“施工蓝图”。

习近平总书记对于依法治国的重视,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符合历史的潮流。人类历史已经证明,“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安”,法治是最好的社会治理形态。中国历史,尤其是近现代史,则更加清楚地告诉我们:法治衰,则国弱民穷;法治兴,则国强民富,法治是实现中国梦必由之路。

首先,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前提与基础。国家强大、民族复兴,其前提是社会稳定,是各种社会矛盾能够得到有效、及时地化解,而这必然要求构建法治化的社会。应该指出的是,法律的产生不是为了斗争,而是为了化解矛盾。据《说文解字》记载,“法”的古体字是“灋”。他指出:“法者,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翻译成白话就是,古代的“法”字,左边以水作偏旁,比喻“平之如水”,代表公平;法字中右边的“廌”,是一种头长独角,秉性公正的奇兽,是裁判人间纠纷的裁判官,起着平息争讼的作用,故而“古者决讼,令触不值”。可见,“法”字最早的含义及产生就是要解决纠纷、化解矛盾、裁判是非。管子对“法”的论述也颇为精辟,他认为:“法者所以兴功拒暴也,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

其次,法治是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与全民族共享繁荣的制度保障。从党的十四大开始,我国开启了市场经济的大门,这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跨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渐确立与完善,我国的经济建设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时期,取得了惊人的进步。事实已经充分证明,市场经济对于优化资源配置、刺激全社会的创造力并进而实现社会财富总量的快速增长具有无与伦比的优越性;欲实现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与民族的伟大复兴,舍此之外,别无他途。市场经济作为一种以市场为基础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运行方式,具有开放性、平等性、契约性、竞争性、国际性等特征,它的有效运转,必须以良好、完善的法律规则为基础,以公平、高效的行政与司法救济机制为保障。

第三,法治是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纵观人类历史,尤其是近当代史,我们可以看出,国家强大、民族复兴,绝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概念,而是包括经济发展在内的社会全面进步,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并驾齐驱,其最终目的是社会各个层面获得全面提升,从而变得更加自由和符合人性,并进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当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要在一个有着两千余年封建专制统治和13亿人口的大国建成法治国家,实现民族的伟大复兴,其任务之艰巨,其道路之曲折,是不言而喻的,可谓“路漫漫其修远兮”。就目前来看,我国的法治建设仍面临诸多困难,仍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依然任重而道远。我认为,在当前的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法治,在全社会形成维护法治、崇尚法治的良好风尚,是建设强大国家、实现民族复兴尤为重要和迫切的任务。

三、当代大学生认真学习宪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代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社会的骨干,是未来社会主义建设的中坚力量。他们的宪法意识水平如何,直接影响到宪法的贯彻和实施。培养大学生的宪法意识,使其充分认识大宪法是我们社会行为的最高准则,自觉地把宪法作为自己的政治修养、法律修养以及从事各种社会活动的最高准则,对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对大学生的宪法意识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

北京日报研究调查显示:现在大学生宪法意识普遍较为低下,能说出宪法的核心思想或是宪法其中几条的人少之又少。美国人因其宪法条文简洁而几乎人人都记得宪法的内容,相比之下中国大学生对宪法的了解显得十分不足。

以我自己为例,我目前是一名大二的学生,之前对宪法也不是十分了解,只知道它是国家大法,人人都应该遵守宪法。直到今年通过思政课,才对宪法有了初步的了解。知道了宪法因其广泛性、原则性、历史性和纲领性而成为国家的根本法,宪法是对人类苦难的批判,宪法是宪政的表现和依据,立宪主义意义上的宪法强调保障人权。同时也接触了西塞罗、托马斯阿奎那、博丹等中世纪推动宪政发展的权威学者和当代英美法等国家一些著名的宪政思想家如哈耶克、罗尔斯等,初步了解了他们的思想,认识到宪法渊源的博大精深,也体会到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对宪法有深入了解的必要性。目前很多大学生由于没有接受宪法学教育对宪法知识掌握少、兴趣低。在高校中,法科学生为了在毕业以后获取一个高薪的职位,往往热衷于选修民法、经济法、国际经济法等热门课程,对宪法情有独钟者甚少。而和我一样的非法科学生则更多地专注于本专业知识的学习,接触宪法的几率更小,只能通过法律基础课来获得一些零星的认识。在这样的环境下,大学生从来就没有机会获得系统的宪法教育,显然这不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宪法意识。 从以上决定中科研看出国家对宪法问题十分重视,而作为国家未来栋梁的我们更应好好学习宪法,确立宪法意识,忠实地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宪法意识不是自发形成的,必须经过有意识的培养,使大学生形成遵守宪法、捍卫宪法、崇尚宪法、信仰宪法的基本理念,使宪法意识真正成为大学生健康的人格心理结构中必不可少的主体意识的重要内容。

四、结语

我们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年沧桑岁月,曾长期雄踞世界领先地位,只是到近代才开始衰落。从鸦片战争到21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回首近现代中国历史不难看出,追寻民族复兴、国家富强,始终是中华儿女传承不绝的主题,始终是无数仁人志士坚定不移的志向。这二百年来,中华民族通过不懈奋斗,逐渐从衰落走向伟大复兴。现在,二百年的历史进程,我们已经走过一百五十年。邓小平同志设计的“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已经完成两步。中华民族实现复兴的大业能否如期实现,新世纪、新阶段的发展尤为重要。在此阶段,我们既要继承中华文明的传统与精华,更要积极吸收世界上一切先进的文明成果,尤其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加强法治建设。只有实现法治,社会才能安定,人民才能幸福,中华民族才能获得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与坚强有力的发展保障,才能实现国家的繁荣富强、社会的长治久安与民族的伟大复兴。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法治中国的主线日益清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体现在哪里?在党团结带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创造幸福的过程中,法治既是必要途径,更是制度保障。唯有依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体系才能凝聚共识和力量,保证中国社会可持续的发展与稳定。坚持依法治国,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建设法治中国,就是凝聚民族复兴的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是要以法治巩固人民主体地位、维护人民合法权利,弘扬和践行法治这一价值理念,为法治中国的建设打牢深厚的群众基础。 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法治,是包括中华民族在内的世界各民族的共同理想,只有真正实现法治,我们每一个人才能平等享受应有的权利,社会才能和谐、稳定;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才能获得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不可否认,由于各国历史文化背景不同、经济社会发展差异,法治的发展进程并不平衡。但是,毫无疑问,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法治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人民的向往和追求,是一个国家实现富强的必由之路,这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在我们这样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平、民心稳定、长治久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法治。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我们就能在创造经济奇迹之后,创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文明,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为人类政治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考文献

1.刘书林主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师参考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2.《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6年增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学习辅导专辑 3.谷春德主编,《“法律基础”教师教学参考用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4.《法学概论》张云秀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第19篇:法治中国论文

论法治中国

摘要:“法制”与“法治”的不同体现了中国法律的改变,要区分两者,必须要弄清楚中国的法律历程,而这也是建设法治中国新蓝图的需要。 关键词:法治、法治中国、法治国家、法制。

长期以来,我国从古代封建社会到近代半殖民半封建社会,虽然有法律条文的制定,也有相应的人员执行,但是人们还是处于人治阶段。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为发展人民民主和建设法制国家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条件。1978年,邓小平提出“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个转变之后,近20年后又发生了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 首先,“法制”与“法治”的不同在于,“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相对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而言的,而“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其次,法制是法律条文、具体的制度,而“法治”是一种治国理论和治国方略;再次,“法制”就是按照法律条文办事,有法必依、依法办事,“法治”不但讲这些,更主要的是还要与民主政治密切结合,要求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法律的公正性,“法治从根本上说还是一种文化精神理念。

一、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 从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到1956年三大改造的完成这一时期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在此期间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废除中华民国时期由国民政府制定的相关法律条文,并开始着手构建新中国法律体系。1956年党八大指出“国家必须根据需要逐步地系统地完备法律”。但从1957年夏季开始,随着反右斗争的扩大化和法律虚无主义的盛行,法制建设逐渐停步。在“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国的法制建设重新起步,并得到迅速蓬勃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确立了健全法制的16字方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82年,制定了新中国历史上的第四部宪法,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奠定了雄厚的法制基础。随后,法律体系逐渐形成,法学教育初具规模,法律逐渐从书本走进生活,并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普法运动使人民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1996年,党中央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将其写入宪法和政府工作报告。2002年,中共十六大报告继续强调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方略。这不仅充分反映了我国社会进步的要求,而且必将推动我国的法治建设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

二、法治中国概念的提出

党的十五大报告中首次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又进一步加以肯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把依法治国作为中央全会主题,更明确地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且要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体系,为依法治国描绘了新蓝图。

三、法治与中国的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形势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所以,对于国家而言,法律体系的进步,法治国家的形成发展就是国家发展的一个体现。

四、法治中国的建设

全面推进法治中国的新举措大体分为四大方面:宪法制定方面,执法方面,司法方面,

1 法治精神和文化方面。

宪法制定方面:首先国家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其次,国家需健全宪法制度和监督制度;然后,健全宪法解释和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

执法方面: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所以要健全执法机制,党和政府应高度重视执法,严格执法。想民所想,忧民所忧。

司法方面:健全司法系统,公正司法,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的监督,并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法治精神和文化方面: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人们的法治理念和道德素养。

五、法治中国的意义

首先,“法治中国”作为政治命题,有助于向国际社会表明作为共同体的 “中国”实行依法治国的自信,同时传递一种信息,即中国积极参与国际社会法治对话与交流的勇气与理念 。其次,“法治中国”作为政治命题,具有综合性、历史性与动态性。用中国概念来表述法治时,必然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等地区,是中国概念的完整表述,也是国家统一体的现实和未来法治凝聚力的表明。尽管台湾和大陆尚未统一,但一个中国范围内的法治是大家共同分享的价值,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载体。再次,“法治中国”作为政治命题,旨在维护法治的“国家”权威。法治作为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之一,具有统一性,不能把法治的规范体系与制度体系层层分解为“法治的政绩工程”,也不能把法治庸俗化与工具化。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只能以“中国”的名义实施,实施主体是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能分解为地方化的 “政治”,否则不利于维护“法治中国”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参考文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乔晓阳

《法治中国》—陈云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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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篇:眼中法治中国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学习中国法制

法制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在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中,中华法系源远流长。直到近代,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才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不仅仅指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不仅仅指司法体制改革、依法行政等问题,而是涉及到党、人民在法治国家中的地位问题。会上提出了:(1)要正确处理党的领导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问题,落实“党在法内”;(2)正确解决依法治国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问题,保障社会主义制度不被颠覆;(3)全面解决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问题,推进人民当家作主落地;(4)全面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树立法治的权威;(5)全面推进改革“于法有据”的问题,保障改革不回潮。

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客观现实的存在,根本原因还是部分地方把党的领导凌驾于法治之上,把权力凌驾于法律之上。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就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他强调,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牢记,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习总书记的讲话如金石之音,振聋发聩、使人警醒。要实现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取信于民,赢得人心,凝聚奋进的力量。

身为预备党员,自己不断被中国的法治进程中取得的成果鼓舞着。身在法制健全的国家中,作为一名研究生干部的我将学到的法治精神运用于指导实践过程中。在担任学院研会主席期间,我带领研究生干部从维护我院每个研究生的权益出发,制定了一套《研究生监考人员推选办法》,一举替代了以往的“人治”,实现了推选方案的制度化、推选过程的透明化。

该制度的建立过程是严格经历了民主意见采集、制度编制、民主讨论、民主表决、学院审批环节。在《研究生监考人员推选办法》的制定初期,我们广泛征求了研究生同学的意见,根据研究生的问题反馈提出了一套试行办法;在该制度建立的中期,我们做到了民主参与,一起讨论制度的修订;在完善制度后,并召开了研究生代表大会,并取得了一致表决通过的好结果,并得到了同学和学院领导的高度赞扬。之所以能够取得大家肯定,关键在于该制度体现了人性化、客观化。不仅很大程度照顾到了贫困研究生的利益、激励了研究生综合素质提高,还制定了公示及监督机制,使得权力运行在阳光下。实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性促进,保障了所有研究生的权益。

经历过这一次的制度建立过程,我更加深刻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制度维护方面,制度设计是一个长期的动态过程,必须动态完善。一方面要不断做好制度笼子的维护检修工作,对过去制定的已不适应新形势需要的制度,对那些已经出现漏洞的制度,或摒弃或修正、完善,保证制度笼子始终能关住权力。另一方面要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度,通过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促进制度完善。“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朝野”,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实现专门机构监督与社会监督的紧密结合。

法治中国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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