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许可范围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食品流通许可证》正、副本;
(3)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4)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5)食品类别类型申报表(变更经营方式可不需提交此项);
(6)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5.变更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1)《食品流通变更许可申请书》;
(2)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或者指定代表的身份证明。
规范要求
1.已经具有主体资格的企业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该企业为许可申请人;企业分支机构申请变更食品流通许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为许可申请人,申请人应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盖章。
2.申请变更许可的分支机构还应提交其隶属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本企业公章。
4.除变更相应项目以外,可不必打印《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变更情况登记表》。
《食品流通证更改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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