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山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2011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行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取得良好成效。
一、抓好征地信息公开工作
2011年,我局上报建设用地10个,面积36.9989公顷。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批文,我局切实抓好“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将征地范围、面积、用途以及补偿安置措施及时向社会公告。
二、抓好国有土地出让信息公开
2011年,我县挂牌出让国有土地4宗,收取土地出让金3909多万元。为保证国有土地公正、公开、公平出让,对出让的国有土地全部在河池日报等报刊和新闻媒体进行公告,在最大的范围内让社会各界参与招拍挂,努力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
三、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施工信息公开
2011年,我局较大的建设项目包括:凤山县地质灾害监测防治中心办公楼、城区废旧建材矿山治理项目、久加等三村土地整理项目等。根据项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上述项目全部通过有资质的招标单位代理招标。代理招投标单位在有关新闻媒体或者广告公司及时发布项目招标信息,项目招标公开、公正、透明。
四、抓好地籍登记信息公开
2011年,我县办理地籍登记217宗。为防止土地登记出现纠纷,我局及时在当地发布土地登记公告,经公告无异议后才依法办理登记。
五、抓好矿业权登记和矿业权出让公开
2011年,我局办理采矿登记3宗,出让矿业权5宗。根据矿业权登记和矿业权出让的有关规定,上述采矿登记和矿业权出让全部予以公告,无异议后才依法办理登记和出让。
六、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2011年,我局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180多起。为确保程序合法,保障被处罚对象的权利,每起案件都给当事人发听证告知书,经过听证后,才做出处罚决定。
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
根据县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我局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局大院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八、切实抓好地质灾害信息公开
根据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在汛期通过短信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告知有关工作人员和当地群众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按规定及时向上提供信息,以便上级领导及时采取对策。
总体看,2011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按要求正常开展,有良好的成效。2012年我局将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