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关小学教师“十要十不准”
一要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不准发表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对学生有不良行为的言论;
二要依法执教,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准歧视、讽刺、挖苦、侮辱、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三要爱岗敬业,忠于职守,要热爱学校,遵守学校纪律,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不准驱赶差生;
四要廉洁从教,不以教谋私;不准向学生推销规定以外的书籍及其它商品,不参与和组织有偿家教,不乱办班不乱收费,坚决杜绝乱收费行为。
五要端正教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科学合理地安排教育活动;不准擅自缺课,私自调课,擅离职守;
六要为人师表,言传身教,言行举止文明,作风正派;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在教学场所吸烟;
七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道德;不准打架斗殴、参加赌博、看黄色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
八要尊重学生家长,主动坚持家访,讲究方式;不准随意指责、训斥、辱骂学生家长。
九要严谨治学,端正学风,树立终身学习观念,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不准违背教育规律频繁考试,公布考试名次,随意停课。
十要加强团结,顾全大局,服从安排;不准搬弄是非,拉帮结派,闹不团结,不做有损集体荣誉和有害教学工作的事情。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日
《教师做到“十要十不准.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