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管理规范
本制度所指车辆均指公司的业务办公用车。
一.权责单位
1.公司车辆由部门主管调度、管理。出差及业务用车应向主管人员登记申请,车辆无特殊原因不得跨部门使用。
2.公司业务办公用车的证照保管,车辆年审、车辆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统一由财务人员负责管理。
二.用车管理
1.员工因私借用公车,需由经理同意,并经总经理和主管人员签署派车单后,方可派车。交还公车前必须保持车辆整洁、外观无损伤、车况正常。
2.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告知财务人员,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车辆加油由公司财务人员与司机统一于每周报销加油票据,票据标明加油日期及车辆行驶公里数。
三.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车辆实行节假日及夜间归位管理,下班后必须按公司指定的存车地点存放(存放在公司楼下)。
2.离车注意 a.司机因故需离开车辆时,必须锁死车门; b.车中放有贵重物品或文件资料,司机必须在离开时,应将其放与后行李箱后加锁。
3.因活动或业务原因需要下班后用车的,活动或业务结束后可把车开回家存放(注意保管好车辆,停靠于安全地带。)第二日开回公司存放地点。
四.行车纪律及驾驭员管理
1.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2.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公司时,要告知主管人员负责人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主管人员报到。
3.不论什么时间,司机手机必须开通状态。
4.违规与事故处理 :
(1)无照驾驶,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2)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的事故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通知公司主管人员。如属小事故,可进行处理后向主管人员报告。
(3)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
(4)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司机与公司共同负担。(注:此项细则只适用在公车公用范围内)
五.附则
1.主管人员将定期抽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如发现车未按指定地点停放或无出车安排时车辆不在场,按照规定对司机做出处理。
2.私事用车时,其停车费、公路桥梁收费一概由使用者自负,对于因私事使用车辆造成事故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除了保险公司的理赔外,其实际费用与理赔之差额,由使用者承担,且其他责任由使用者自负;
3.本制度经人事主管人员起草,经总经理核定、批准后发布施行,人事主管人员对其负有解释权。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