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00000000000090访件调查处理情况汇
报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投诉人反映:XX街道办事处XX巷四个餐馆(XX快餐、XX餐馆、XX夜宵、XX快餐)晚上摆摊至街道上造成严重油烟、噪音污染。
二、交办信访件
本信访件编号A000000000000090,属xx批,编号xx号。由xx区政府承办,收到、办理日期为2018年x月xx日,反馈时间为x月xx日。
三、信访件诉求 解决油烟和噪音污染。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被举报对象四个餐馆(xx快餐、xx餐馆、xx夜宵、xx快餐)地址在xxxxxxxxx理处内xxxx临巷面一楼店铺,其中xx快餐、xx快餐主营中餐、晚餐业务,xx餐馆主营早餐业务,xx夜宵主营夜宵业务。xx快餐已办理营业执照(编号:0000000022)、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编号:xxxx6xx200xx64);xx快餐已办理营业执照(编号:0000000003)、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编号:xxxxxx54xxxx);xx夜宵已办理营业执照(编号:xxxxxxxxxxxx)、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编号:xxxxxxxxxxxx);xx餐馆已办理营业执照(编号:xxxxxxxxxxxx)、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编号:xxxxxxxxxxxx)。
五、调查核实情况
信访件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2018年6月22日,xxxx区城管局副局长xxxxxx,xxx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xxx,xx街办事处副主任xxx,xxxx管委会党委委员xxxxxxx,区城管局监察大队xxxxxx,xxx城管中队副队长xxx,xxx城管中队副队长xxxxxx,联合到现场以明查的方式进行实地调查,情况如下:
1、xxx夜宵店白天一直关门,营业时间为晚上7:00-12:00左右,经过片区管辖人员调查、询问,该夜宵店已经装有油烟净化器,但偶尔有出店经营现象,并且晚上片区管辖人员多次告诫该店主,不能出店经营,且声音不能过大,影响居民生活,该店主能够配合。
2、经过实地查看了解,xxxxxx、xxxx快餐店营业时间为上午10:00至晚上9:00,属于正常营业,目前已经装有油烟净化器,基本上无占道经营和噪音污染影响的情况。
3、xxxxx营业时间为上午7:00至晚上7:30,属于正常营业,基本上无占道经营和油烟污染影响。
六、存在问题
1、xxxx夜宵店偶尔有出店经营现象。
2、偶尔有噪音污染。
七、处理整改情况
1.联合执法队员现场对两快餐店、一家夜宵店业主进行了告诫教育,要求两店多清洗油烟净化器,使油烟净化最佳化。 2.对四家餐饮店做出要求:坚决不能占道经营。 3.劝解消费者在深夜不能发出噪音,如在巡查中发现有噪音污染现象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八、问题解决情况
xxxx中队、xxxx中队会加强管理,每日早中晚三次,到实地进行监督落实。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在xxxx市政府网站、xxxx市xxxx区政府网站、xxxx市环保局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