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开挖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协商,甲方同意为乙方开挖位于乙方屋山头的土石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开挖范围:
1、长度:开挖后的平均长度。
2、宽度:开挖后的平均宽度。
3、高度:后坎的平均高度为开挖后的平均高度,前坎的平均高度为米(开挖前测定),取前后高度的平均值作为计算体积的高度。
4、体积计算方法为:长度×宽度×高度—立方米(乙方确认的空缺部份),作为乙方结算给甲方的开挖体积。
5、开挖范围包括:土方开挖,石方开挖(挖掘机能力范围内的部份),石方破碎(挖掘机能力范围之外的部份),土石方装车,运输。
二、土石方运输:
1、乙方负责倒土场地。
2、甲方负责运输。运距以乙方附近砖厂为界,超出砖厂以外的,由乙方每车补助20元给甲方(以8方为1车)。
3、乙方负责公路部门及城管部门的相关协调及卫生打扫工作。
三、施工方式:
土方部分,甲方负责全部开挖、装车、运输。石方部分,在甲方挖掘机能力范围之内,由甲方开挖、装车、运输;在甲方挖掘机能力范围之外,由甲方负责破碎,破碎后由甲方负责装车、运输。破碎的费用由乙方以每小时350元另外补助给甲方,不包含在总方量之内,即不在总方量中扣减。
四、开挖单价:
每方12元。即乙方以每方12元的单价,按开挖的总方量(硬方)结算给甲方。
五、付款方式:
开挖结束后,乙方要付给甲方总资金的80%,余款在2011年 月 日前付清。甲方不与乙方存在本协议之外的第三方经济责任及任何纠纷。
六、其他:
1、乙方负责在施工现场公路的两端设置:“前方施工,过往车辆及行人请注意安全”的警示标志。 2、乙方要设置开挖的界线标志(石灰粉),甲方按线开挖。除挖掘机直接碰撞房屋及其他设施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负责外,因开挖后由于地质问题造成现有房屋及其他设施塌陷损坏的,由乙方负责。开挖的边坡度由乙方现场指挥。
3、因开挖后,由于地质问题,造成开挖范围之外的土石方坍塌,坍塌的方量另外核算给甲方。 4、本协议签字盖手印后生效,协议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生效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