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金融业务
什么是个人人民币活期存款?
个人人民币活期存款是存款时不限定存期,可随时存取的业务。个人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分为个人结算账户和个人储蓄账户两种。
1.个人结算账户是指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营业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
2.个人储蓄账户是指自然人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在储蓄机构开立的办理资金存取业务的人民币储蓄存款账户。个人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产品特色:
方便您将个人生活待用款和暂时不用款暂存;存款、取款灵活方便;在通存通取区域内我社(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存取款、查询及挂失等业务;还具有代收代付、代发工资等功能。 办理流程
开户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客户要正确填写存款凭条,交存资金款项并约定支取方式等,营业机构审核无误后,签发存款凭证。 续存和支取
客户凭存款凭证和约定的支取方式办理续存和支取。 销户
客户不再需要该账户时,可到银行办理销户。
什么是人民币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是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全部或部分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业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50元,存期分为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产品特色
为您带来较高的利息收入;提供约定转存功能;在广西区内我社(行)的任一营业网点可以办理取款、查询及挂失等业务。
办理流程
开户: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客户要正确填写存款凭条,交存资金款项、选择存款期限并约定转存、支取方式等,柜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存款凭证。 支取:存款到期支取时,按照存款金额和开户日利率,银行一次计付本金和利息。 提前支取:客户可以根据需要办理提前支取和部分提前支取。
什么是人民币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
人民币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是存款时约定存期,按月定额存储,到期一次支取本息的业务。起存金额为5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存款金额由客户自定,每月存入一次,中途
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视为违约,违约前存入的部分,到期支取时按实存金额和实际存期计算利息;违约后存入的部分,支取时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产品特色:
可以使您在获得高于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的同时,集零成整,有计划性、约束性、积累性的积攒财富。 办理流程
开户: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客户要正确填写储蓄存款凭条,与银行约定每月存储金额和存期,交存一定金额,柜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存款凭证。
续存:在存期内,每月固定存入一定的金额,中途如有漏存,须在下月补存,未补存者,到期支取时按照实际存入的金额和期限计息。
自动续存:客户可以约定零存整取账户进行自动供款,即在开立零存整取存款时,由客户指定某一活期存款账户,系统自动按月从该活期账户扣划相应金额至零存整取账户。 支取:办理提前支取需凭有效身份证件,但不办理部分提前支取。
什么是人民币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
人民币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是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分期支取本金,到期支取利息的业务。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1000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支取期分为一个月、三个月或半年一次,本金可全部提前支取,不得部分提前支取。 产品特色:
整存零取定期储蓄具有计划性强的特点,可以帮您获得较高的利息收入。
办理流程
开户: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开户时由客户与银行协商确定支取期限和每次支取金额。
提前支取:客户在存期内如有急需,可持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全部提前支取。
什么是人民币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
人民币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是存款时约定存期,一次存入本金,分次支取利息,到期支取本金的业务。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5000 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五年,利息可以分次支取,且取息期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本金可全部提前支取,不得部分提前支取;取息日未取息,以后可随时取息,但不计复利。 产品特色
存本取息定期储蓄可以分期付息,并且可以获得比较高的利息收入。
办理流程
开户: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开户时由银行按本金和约定的存期计算出每期应向储户支付的利息数,签发存折,储户凭存折分期取息。
支取:利息可以分次支取,但取息期确定后,中途不能变更,到期后本金一次性支取。
什么是定活两便定期储蓄存款?
定活两便储蓄存款是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随时一次性支取本金和利息的业务。定活两便储蓄存款起存金额为50元。
产品特色
方便灵活,收益较高;手续简便,利率合理。存款期限不受限制,适合存款期限不确定的客户。
办理流程
开户: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客户要正确填写存款凭条,交存一定金额并约定支取方式等,柜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定活两便储蓄存单。 支取:客户可根据需要随时提取。
利息如何计算:存期不满三个月的,按天数计付活期利息;存期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不满半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三个月存款利率六折计息;存期半年以上(含半年),不满一年的,整个存期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半年期存款利率六折计息;存期在一年以上(含一年),无论存期多长,整个存期一律按支取日定期整存整取一年期存款利率六折计息。
什么是人民币教育储蓄存款?
教育储蓄是为接受非义务教育积蓄资金,实行利率优惠、利息免税的一种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业务。起存金额为50元,每户本金最高限额为2万元,不可一次性趸存2万元。存期分为一年、三年、六年。
①教育储蓄对象为在校小学四年级(含)以上学生。享受免征利息税优惠政策的对象必须是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其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时,三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的免税优惠。
②教育储蓄存入次数不少于2次,每月固定存入金额要小于或等于1万元,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按照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
③教育储蓄支取时必须全额支取,到期或提前支取时,必须凭存折、有效身份证件和学校出具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生身份证明”一次支取本息。代理人代为支取时,还必须同时出具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不能提供学校出具的“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生身份证明”的,不享受利率优惠和利息免税。 产品特色
教育储蓄为特殊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总额控制、利率优惠、利息免税、定向使用等特点。能积零成整,满足中低收入家庭每月固定小额存储,积蓄资金,为您解决子女非义务教育支出的需要。 办理流程:
开户:办理开户时,客户须凭本人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居民身份证等有效实名证件到营业网点以客户本人的姓名开立存款账户。代理人代为办理时,代理人还必须同时出具自己的有效实名证件。
续存:开户后可以选择按月自动供款方式存入, 也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与营业网点协商存入次数和存入金额。存入次数要不少于2 次,每次存入金额要小于或等于1 万元,按月存入,
每次固定存入金额,中途如有漏存,应在次月补齐,未补存者按照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有关规定办理。存入金额,本金合计最高不超过2 万元。教育储蓄不支持预存。 支取:教育储蓄到期支取。客户凭存折和教育储蓄支取证明支取存款时享受利率优惠,免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储户不能提供“证明”的,其教育储蓄不享受利率优惠,即一年期、三年期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按开户日五年期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逾期支取:教育储蓄逾期支取,其超过原定存期的部分,按支取日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按有关规定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
利息计算:教育储蓄实行利率优惠。一年期、三年期的教育储蓄按开户日同期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六年期的教育储蓄按开户日五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教育储蓄在存期内如遇利率调整,仍按开户日利率计息。
什么是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
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是存款时不约定存期,一次性存入本金,可以一次或分次支取,支取时需提前通知营业机构,约定支取存款日期和金额的业务。
①个人通知存款起存金额和最低支取金额均为5万元(含)人民币。
②个人通知存款分为一天通知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一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一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必须提前七天通知约定支取存款。通知期限自通知之日起起算,一天通知存款可于第二日支取,七天通知存款可于第八日支取。一次通知,只能办理一次支取。 ③存款人办理七天通知存款可于存款时与营业机构约定是否办理通知自动转存业务。自动转存业务是指7天为一个存款周期,每存满7天,计算机系统自动进行一次结息,次日将本金和利息一并(扣除利息税)自动转入下一个存款周期。
④个人通知存款部分支取后,留存金额必须高于起存金额,低于起存金额的予以清户,或根据存款人意愿转为其他存款。 产品特色:
存款利率高于活期储蓄利率。存期灵活、支取方便,能获得较高收益。适用于大额、存取较频繁的存款。 办理流程
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办理通知存款,开立存单时注明“通知存款”字样。
通知存款存入时,客户自由选择通知存款品种,但存款凭证上不注明存期和利率,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相应利率和实际存期计息,利随本清。
客户一次全部支取通知存款时,由银行收回存单,办理销户手续;客户部分支取通知存款时,留存资金要高于最低起存金额;未支取部分若低于通知存款起存金额,则予以清户。 通知存款支取时,必须提前1 天或7 天通知银行。
什么是人民币定期一本通?
人民币定期一本通是指集不同档次的定期储蓄存款于一个存折的存款方式。使用一本存折实现了对人民币多账户、多存期定期账户的归集处理。定期一本通整存整取定期储蓄人民币起存金额为50 元,存期分为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产品特色
定期一本通是对定期账户进行集中管理的一种手段,其核心实质仍是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功能等同整存整取定期储蓄账户。
客户通过一本存折可以了解在银行的所有定期存款情况。享受银行优质、高效、安全的服务。
办理流程
开户:客户凭有效身份证件开立定期一本通存折,然后办理开户。申请开户时,客户要正确填写存款凭条,交存一定金额、选择存款期限并约定转存、支取方式等,柜员审核无误后开具存款凭证。
支取:存款到期支取时,按照存款金额和开户日利率,银行一次计付本金和利息。 提前支取:客户可以根据需要办理提前支取和部分提前支取。
融资业务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指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基于农户的信誉,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和期限内向农户发放的不需提供担保的贷款。
贷款对象: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以及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 申请基本条件:
(1)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收入来源合法、可靠;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较强的偿贷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贷款用途:
(1)种植业、养殖业等生产经营贷款;
(2)农村工商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餐饮业等生产或流通活动 (3)购置大件生活用品、建房、购房等生活消费贷款; (4)上学、治病等生活支出。
贷款期限: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借款人的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灵活确定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浮动,具体由贷款经办农合机构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农户联保贷款
农户联保贷款是指5户以上(含)没有直系亲属关系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以各自的信用互为担保,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对联保小组成员提供的贷款。 贷款对象:自愿组成5(含)户农户以上的联保小组成员。 申请基本条件:
(1)联保成员必须在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营业辖区范围内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遵守联保协议,信用良好;
(4)从事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有还本付息能力。
贷款用途:用于种植业、养殖业、个体工商户从事与农业有关的加工业、手工制造业、运输业、流通业等。
贷款期限:根据生产经营周期确定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浮动,具体由贷款经办农合机构与借款协商确定。
青年创业贷款
青年创业贷款是指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广大优秀、诚信青年发放的支持其积极创业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有一定劳动技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有强烈创业愿望和一定创业基础的优秀青年,接受各种劳动技能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优先考虑。 申请基本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3)有一定劳动技能,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 (4)有强烈创业愿望和一定创业基础,接受各种劳动技能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青年优先考虑; (5)借款人自筹资金不得低于30%。
贷款用途:用于借款人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所需的开办经费和流动资金。 贷款期限:青年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在3年以内,最长不超过5年。
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浮动,具体由贷款经办农合机构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库区移民补助权利质押贷款
库区移民补助权利质押贷款是指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根据库区移民后期补助权利价值总额及借款人具体资金要求发放的,以其后期补助权利作为质押担保的人民币贷款。 贷款对象:在农合机构辖区范围内有固定住所或常住户口,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因各大中型水库建设而被纳入库区移民专项扶持范围的农村移民。 申请基本条件:
(1)被纳入库区扶持范围,具有定期从移民局有关部门领取补偿补助和后期扶持资金的权利,且当地移民前期补偿资金和后期扶持资金专户在农合机构开立,并由农合机构发放; (2)自愿以补助权利作为贷款的质押担保,每月按时将还本付息额存入农合机构贷款关联账户,并委托农合机构按期划扣偿还贷款本息;
(3)表现良好,无违规、违纪行为,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拖债、赖债行为; (4)自愿接受农合机构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5)原则上不超60周岁。
贷款用途:可用于购(建)住房、装修房屋、购买农用机具或其他大额耐用消费品及生产、经商、生活支出。
贷款期限:原则上在3年以内(含3年),最长可以达8年。
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浮动,具体由贷款经办农合机构与借款人协商确定。
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指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向高中及高中以上学校的全日制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发放的,扶持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商业性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因家庭贫困无法支付学习费用的高中及高中以上全日制公办学校在校学生,包括高中生、中专生、大专生、大学本科生和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贫困家庭学生年满18周岁的,以学生本人为借款人,贫困家庭学生未满18周岁的,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为借款人。 申请基本条件:
(1)贷款扶持的贫困家庭学生应持有高中及高中以上公办学校的入学通知书、学生证或其他学籍证明;
(2)借款人属贫困家庭学生本人的,必须是年满18周岁,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3)借款人属法定监护人的,应当是经办信用社所在地的常住居民;借款人属贫困家庭学生本人的,其家庭住址和经办信用社应为同一所在地;保证人必须是经办信用社所在地的常住居民;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5)学习勤奋,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家庭经济确实特别困难,在校期间的经费来源(包括学生的劳动所得)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贷款用途:贫困家庭学生助学贷款可以用于贫困家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 贷款期限:
(1)以高中生为助学贷款对象的,以未完成高中学业的年限加上大学本科四年再增加三年的宽限期作为最长贷款期限(包括高中毕业就读中专或大专学校的,最长期限均不超过10年; (2)以在读中专、大专、大学本科为助学贷款对象的贫困家庭学生,以未完成当前学历所需的年限增加三年的宽限期作为最长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为基准,并在中国人民银行允许的范围内浮动,具体由贷款经办农合机构与借款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