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个人旅游(多次)签证所须资料
送签材料:
1、必须是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安徽。非上海领区的客人需提供有效期半年以上的
暂住证,未到半年的需补充情况说明。
2、日本签证申请书,申请人填写详细个人信息至紧急联络人并在签名处亲自签名。
3、五年或十年因私护照(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护照最后页本人亲笔签名),如护照焕发
过,请提供老护照。如老护照遗失,请写遗失证明。
4、本人2寸彩色照片2张白色背景半年内近照,名片2张。
5、本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全家户口簿全套复印件。
有同行家属时,需提供户口本复印件或亲属关系公证书
(标准版本:户口本上服务处所应与所在单位的名称相同,请务必更改)
6、用公司抬头信纸打印在职证明1份,右下角须盖有公司并领导签字。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是教师或医生请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退休人员请提供
退休证全套复印件;如是22周岁以下的学生请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
8、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公司开具的收入证明,基准年收入25万以上。如是公司开具的
收入证明须盖公司的公章或财务章。
9、个人资产证明:超过5万元或以上的定期存款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正本归国后可退还)、
房产证全套复印件、行使证的复印件、股票交割单、理财基金等。注:为保证签证的签出率,请提供资产越多越好。如存款为夫妻一方所有,须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10、出团之前须付押金人民币5万元或以上(具体视客人提供材料而定),首次行程结束后
3至5个工作日凭收据、和归国报告书退还押金。
11、首次赴日行程中须包含冲绳(在冲绳县必须住宿一晚以上),因某种原因取消访问冲绳
的日程,游客及家属的签证就必须注销
游客须知:
1、个人旅游(多次)签证有效期为3年,停留日本时间为90天以内,一年累计停留不得超过半年。
2、送签之前,客人须告知具体出发日期、往返航班、日本详细行程及机票或船票预约单。
3、客人在回国办理登机牌时,须做归国报告书,并将归国报告书交于我社,以便我社消签。
4、个人旅游(多次)签证办理时间约为10个工作日左右。
5、游客申请个人旅游(多次)签证须为具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士及其家属,如果申请人本人中止首次旅行或取消冲绳日程时,申请人及其同行家属必须注销签证。
6、家属不得持冲绳多次签证单独再次赴日
7、再次赴日时,游客在入境审查时,一定要携带相关材料及证明入境目的是属于“短期滞在”在留资格的范畴。(如:滞在预定表。表明日本访问单位与本人关系的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