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冲绳多次签证(个人旅游)
申请对象:
1) 游客(主申请人)须为具有足够经济能力的人士;
2) 主申请人的家属(同居或者同一生活来源的二等亲以内的血亲/姻亲);
3) 主申请人单独前往;
旅游条件(仅限本次赴日):
1) 以观光为目的,且赴日行程中包含冲绳(在冲绳县必须住宿一晚以上,但乘坐豪华游轮访问冲绳时,不
要求住宿。),但不要求从冲绳的机场或港口出入境。(持冲绳多次签证再次入境时,不要求前往冲绳,目的也不仅限于旅游);
2) 从入境日本到离开日本的日程、住宿地点必须事先确定;
3) 在日本停留时间为90天以内(签证有限期为3年);
4) 家属不得持冲绳多次签证单独再次赴日;
5) 客人需提供往返日本的机票及酒店订单原件。
备注:个人旅游不需要派领队和导游,也没有人数限制;
签证所需材料:
1.详细填写签证申请表(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及电话,工作单位、电话及职务等,请务必如实填写);
家庭住址为现具体住址; 电话为现单位和现地址真实座机电话,以备领事馆确认; 明确填写一同赴日客人的姓名及相互关系,例:丈夫王瑜; 紧急联络人应明确知晓客人赴日旅游; 访问地点写明具体的名称,例:东京、大阪、冲绳,不可只写日本;
2.二寸彩色(白色背景,头发上部需留出0.5-1cm的空白)近期照片2张;
3.本人因私护照(护照有效期半年以上,末页“持照人签名处”须有本人签字;如有旧护照请提供旧护照首页及
所有签证及出入境章页);
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A4纸);
5.单位在职证明原件(单位抬头纸打印,需注明姓名,何时开始在此公司工作,现任何职和护照号码,在职证明
落款处注明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日期,并在落款上加盖公章;有效期为3个月);
6.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过年检,在有效期之内,并加盖单位公章);
7.资产证明(本人名下的房产证、车辆行使证、五十万以上收入证明,银行存款证明25万元以上); 注:夫妻可以提供配偶名下资产证明,另需提供结婚证复印件;
8.办理周期:六个工作日;
备注:
收客部门应认真填写意见书(通过114查询客人所属单位是否有电话登记,并通过拨打电话确认客人在职情况); 参团者应于出发前交纳15万元/人保证金,随团回国3个工作日内给予返还;(视客人材料收取) 如果被日本拒签过,六个月以内不可以申请日本任何类型的签证。
日本驻华领事馆(北京)收客范围:除山东、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安徽、江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外其它省市所需资料:(外领地区客人需加客人的北京暂住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