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_____________
造林工程项目合同合同书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人民政府 乙方: 村(工程队)
根据济发改投资〔2010〕352号文《关于转发防护林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要求,为搞好《______市长江防护林等其他防护林二期工程项目》建设,按时完成 亩的荒山造林任务,结合具体情况,甲、乙双方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任务、目标:
年 月至 年月 完成造林 亩,涉及 村庄 小班(详细位置见设计图)。
2、造林标准、质量要求
2.1、林种、树种:林种选择水土保持林。树种选择耐干旱瘠薄树种侧柏、黑松、火炬树、黄栌、刺槐为主栽树种。项目造林以营造混交林为主,因地制宜采用块状、条状混交方式,其中针阔混交比例为7:3,阔阔混交比例为6:4。(具体情况见实施方案)。
2.2、整地标准:采用穴状、鱼鳞坑整地,穴状规格:穴径30~40cm,深30 cm左右;鱼鳞坑规格为:短径40~60cm;长径60~80cm。栽植点上下呈“品”字形排列,在裸岩较多处,可采取见缝插针的方式整地。
2.3、造林密度:侧柏、黑松、刺槐、黄栌、火炬株行距1.5×2m,每亩220株。 2.
4、造林方式、方法:根据时间要求,采用植苗进行造林。
造林后,对成活率不足85%或虽达到85%但成片状死亡的地块,均选用同龄同树种苗木进行补植。 2.5、苗木规格要求:
项目造林所需苗木要求达到《______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标准》(DB/219-1996)的Ⅱ级以上苗木标准。
苗木标准:侧柏、黑松选用1.5年生营养袋苗,苗高0.4-0.6m,地径0.7-1.0cm;火炬选用1年生苗,苗高0.6-1.0m,地径1-2cm;黄栌选用2年生苗,苗高0.8-1.2m,地径1-2cm;刺槐选用1年生苗,苗高0.8-1.0cm,地径1.0-1.5cm。所有苗木要求木质化程度高,根系完整,无机械损伤,无检疫对象和有害生物的优质壮苗。
2.6、造林成活保存率:植苗造林成活保存率达到85%以上。
二、工作要求
1、工程期限: 年 月至 年月 。
2、组织形式:采取工程发包,工程队造林的方式,与施工队签订合同,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甲方责任
1、负责制定造林技术标准,并提供技术指导。
2、负责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兑付工程资金。
3、组建技术督导组,对工程进度、质量及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签证。
四、乙方责任
1、组织协调本辖区的造林,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造林任务。
2、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组建施工队进行施工。
3、制定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
4、造林任务完成后,向甲方写出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
五、资金兑付
造林工程所需资金由乙方(或其签约工程队)先行垫付,验收合格后,报上级业务部门检查,检查合格后,按合格面积足额兑付资金。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完毕后作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甲乙双方必须严格信守执行合同规定,如有违反,应负相应违约责任;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人民政府 (签章) 乙方: 村(工程队) (签章)
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