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空巢”老人预案
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的不断加重,尤其没与子女一块居住的“空巢”老人更需要生活和精神上的照顾和安慰。按照“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服务宗旨,体现对老年人的关爱,特制定本预案。
一、关爱对象
凡在我校家属区单独(一个人)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为学校关爱对象。根据子女居住远近、独居老人年龄状况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关爱程度,分为一般关爱对象、主要关爱对象、重点关爱对象。即: 一般关爱对象:在我校家属区单独(一个人)居住、子女在本校居住或在市区居住的我校离退休人员;
主要关爱对象:在我校家属区单独(一个人)居住、年龄超过65周岁,子女在市城区以外居住的我校离退休人员;
重点关爱对象:在我校家属区单独(一个人)居住、年龄超过70周岁,子女在市城区以外居住的我校离退休人员;关爱对象中身体健康状况不佳需要帮助的我校离退休人员;关爱对象中家庭困难需要帮助的我校离退休人员。
二、关爱者队伍建设
1、离退处工作人员协调,老年志愿者互助、学生志愿者参与、社区工作者辅助、孝子热线联络
过与社区的互动,配合社区做好“居家养老”建设的有关工作。吸收互助协会的参与和学生爱心组织的参与。三是发挥离退休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三、关爱活动预案
1、基础工作
1、对重点关爱对象经常保持联系,建立健全“空巢”老人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建立个人健康信息档案,包括老人的身份信息、家庭住址、等详尽内容,并预留包括老人亲人、朋友在内的 “紧急联络人”姓名与通讯方式。
2、临时护理。遇老人突然生病,除了代叫车辆或医生、陪老人就医之外,在子女不能及时赶来护理之前作临时护理。
3、生日祝贺。在老人生日时要送上问候。
4、通过服务人员向老人和老人的子女、亲戚、邻居、老年协会看护人发放联系卡,他们可以通过电话或口信与服务人员取得联系,要求服务。
5、每次上门服务时,服务人员必须对老人的住处进行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煤气、电源、主要通道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若有隐患需及时排除。
6、其它老人需要的合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