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不准”
交通部昨天公布了执法工作的“五个不准”: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五措施”
交通部将从五个方面着手,进一步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力度。
这是交通部部长李盛霖13日在济南举行的全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会议上透露的消息。
这五个方面分别是:加大路面执法力度,保持严管重罚态势,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加大源头监管力度,把工作重点转移到车辆吨位标定、非法改装车辆治理、货物源头装载、营运驾驶员管理等源头环节上来,实现治理工作的全过程监管;加大经济调节力度,调整养路费和车辆通行费计量方法,推行计重收费,降低多轴大型运输车辆通行费征收标准,通过经济和价格手段,鼓励合法装载;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力度,消除违法从众心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加大立法力度,尽快出台《公路保护条例》,促进治超工作法制化进程。
自2004年6月以来,我国启动了大规模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行动。经过近两年的艰苦努力,公路超限超载车辆比例由原来的80%下降到目前的9.3%左右,车辆严重超限超载得到了有效遏制
《“五不准”“五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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