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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3-03 15:46:03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

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广大农民朋友们你们好!

2008年春耕在即,正是广大农民朋友备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的质量历来受到农民朋友的热切关注,它直接关系到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朋友的收益。因此,要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不断提高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的水平,不断提高农资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农民朋友的依法维权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农资打假和支农护农、打假扶优的社会氛围,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一、加强对农资经营企业的管理,严格质量责任

2008年,我县将严格执行农资产品质量责任追溯制度,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档案,记录企业的基本情况和产品质量信息等内容。所有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门店必须建立农资产品购销台帐,认真记录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等内容,对有质量问题或存在较大缺陷的农资产品一律停止销售,已经销售出去的产品要从农民手中追回,严格控制农资产品质量。

二、以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任务,切

1实加强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

去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高位运行,近期,主要化肥品种和农膜价格上涨较快,幅度较大。另一方面,一些农产品价格的上涨增强了农民扩大再生产的愿望,带动了农资的需求。在此背景下,受利益的驱动,一些不法商贩将会铤而走险,制假售假,坑农害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加强农资打假和市场监管力度,对制假售假的不法经营者,我们将重拳出击,发现一起,严惩一起,切实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特别要加强对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种高毒农药和毒鼠强的收缴和监管,加大质量检测力度,严格执行特别规定,从源头上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对大案要案,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农资打假“五不放过”的原则,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成犯罪的,极时移送公安部门,绝不以罚放假、以罚代刑,坚决杜绝人情案、大头小尾案。增强农业执法快速反映能力,一经接到群众举报,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调查处理。

三、认真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维护农民权益 积极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月”活动(3月15日至4月15日),紧紧围绕“放心农资下乡,维护农民权益”这一主题,通过开展维权打假,诚信经营,连锁配送等活动,把识假辩假和科学使用农资知识传授给农民,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到

户,把优质放心农资送到乡村,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农资消费观念,提高科学使用农资水平,增强农民维权意识和农资企业守法诚信意识,努力营造打假护农保春耕良好社会氛围。

眼下,正是备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也是农资销售的旺季。在这里提醒广大农民朋友在购买、使用农资时要做到“三要”、“三不要”。一要看证照。要到有经营资格、证照齐全、经营规范、信誉良好的农资经营商店购买。不要购买流动商贩和无证、无照经营的农资。二要看标签。要认真查看商品包装和标签标识上的登记证号、批准证号、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有效期、产品说明等事项,查验质量合格证。不要盲目轻信广告宣传。三要索取票据。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并连同产品包装物、标签等妥善保存好,以备出现质量等问题时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数量、价格及销售者的字据或收条。同时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注意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当农资质量出现问题或因使用农资产品发生损失时,不延误时机,及时找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组织鉴定评估损失,并及时收集和携带相关证据,到县农委、工商、质监等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朋友们,农资打假工作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同时更需要广大农民朋友的举报支持,举报电话6195220 6195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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