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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孤儿现状及救助思考

发布时间:2020-03-02 07:35:05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宜宾市孤儿现状及救助思考 市民政局 黄泽江 王文坤

宜宾市目前共有孤儿1843人,其中城市孤儿355人,占孤儿总数的19%;农村孤儿1488人,占孤儿总数的81%。从性别上看,男孩954人,占孤儿总数的52 %;女孩889人,占孤儿总数的48%。从年龄结构看,14周岁以下的1210人,占孤儿总数的66%;14(含)周岁以上633人,占孤儿总数的34%。从孤儿的家庭成员和监护人情况以及抚养方式看,82%的孤儿由亲属抚养,随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叔伯姑姨等亲人生活,16%的孤儿生活在儿童福利院和敬老院内,2%的孤儿靠个人独自生活。从致孤的原因来看,父母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死亡是主要原因;另外,父亡母改嫁、母亡父再娶、父母离异造成的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孤儿也占一定比例。

一、城乡孤儿救助的方式

目前,城市孤儿享受的制度性救助主要是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平均每人每年2334元;积极推进建立了覆盖城市孤儿的医疗保障制度,对于基本医疗制度保障仍无法解决的孤儿和患大病的孤儿,还通过大病救助等途径提供帮助。农村孤儿获得制度性救助主要有五种方式:一是农村五保救助制度,这也是最主要的方式,全市平均每人每年1800元;二是农村低保救助,全市平均每人每年642元;三是农村医疗救助,将孤儿纳入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体系;四是农村特困户救助,给予扶贫贷款,对无房户解决住房,对房屋损坏的及时给予维修加固;五是教育救助,就地就近安排学校接受教育,学费按国家政策给予减免。

二、孤儿群体面临的困难 一是家庭经济困难。大部分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相当数量的孤儿家庭一贫如洗。虽然大部分孤儿得到了救助,但由于救助水平低,根本不足以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孤儿中相当一部分是与他们的祖父母一起生活,家中没有青壮劳动力,家里的收入很少,生活非常清苦。据调查,农村儿童的正常抚养成本至少在每年3600元左右,而发给农村孤儿每年1800元的农村五保救助金,孤儿实际仅占抚养成本的50%,离民政部规定的每人每年7200元差之甚远,仅占25%,远远满足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需要。

二是亲属抚养困难。从抚养形式来看,绝大部分孤儿由亲戚抚养。亲属抚养中祖父母作为养护人占很大比例,从儿童的心理发育来说,亲属照料,尤其是祖父母照料,对儿童有一定的好处,但是老年人本身就是贫困率高发的弱势群体,他们自身都需要人照顾,心有余而力不足,没有更多的精力去抚养孤儿。

三是接受教育困难。教育困难是孤儿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尽管市政府对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了“两免一补”政策(即免学杂费、免课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但是教育方面的支出毕竟是供养孤儿家庭的最大负担之一。孤儿的教育费用在抚养家庭的支出中占15%以上,但还是低于普通儿童在家庭支出中的标准,不少希望上更高层学校的农村孤儿被迫提前退学,外出流浪或者打工。

四是医疗保障困难。针对孤儿的医疗保障,虽然从政策层面上已经建立了一套相应的城乡救助制度。但从现实层面上来讲,这些措施不能满足孤儿的医疗保障需求,特别是对那些得了重病的孤儿来说更是杯水车薪。很多家庭因经济困难无钱垫付高昂的医疗费,最后不得不放弃对孤儿的治疗。

五是精神抚慰困难。孤儿不仅仅需要经济支持,也需要精神上的关怀和帮助,才能健康成长。从调查情况来看,对于孤儿的帮助很少涉及到精神和心理方面。因他们缺少顺畅的交流渠道,找不到合适的心理宣泄方式,尽管政府亲人以及社会都不同程度给予关爱,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孤儿由于存在不同程度的精神创伤、情感缺失、心理压抑、情绪反常、消极自卑、性格孤僻、生活学习信心不足。

六是就业安置困难。大龄辍学孤儿就业困难是一个普遍的社会问题。由于接受教育程度低,大部分孤儿接受的教育年限比普通儿童要短一些,而且很少有孤儿可以读到大学毕业的,就连读到高中、职高的都不多。文化水平低以及身体残疾使他们在就业安置时面临很大的困难和局限。孤儿救助除以上困难外,还存在寄养家庭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劳务费,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寄养工作的开展。

三、孤儿救助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需建立救助孤儿机制。建议把孤儿救助工作列入政府政绩考核的相关指标体系。市、县、乡(镇)政府应该把孤儿救助视为自己的法定责任,把做好孤儿救助工作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在财力、物力和人力上给予必要的保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孤儿救助工作机制,民政、财政、教育、劳动保障、医疗卫生、残联、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同时要积极动员民间社会力量关注、参与发展孤儿福利事业。

(二)需完善孤儿救助政策。建议把孤儿救助政策和“五保户”、“低保户”救助政策分开,制定专门的孤儿救助政策,避免救助政策一刀切,彻底改变孤儿救助政策与其他弱势群体混为一体,使孤儿救助地位独立化,完善孤儿生活、教育、就医、就业的救助保障制度,继续从政策层面加大对孤儿的救助力度,促进孤儿救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需提高孤儿救助标准。把孤儿救助所需资金纳入城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体系来统筹考虑,保障其基本生活应高于而不应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应给予上学孤儿足够的资金救助,避免因贫困而辍学,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应确立和巩固孤儿在弱势群体中的特殊地位,给予特殊对待和特别关爱,保障其不受歧视不受伤害。

(四)需加快救助机构建设。建议建立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儿童福利院和流浪儿童临时救助保护中心;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对孤儿、弃婴的接收、救治和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儿童养育、康复标准,并通过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制度、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方式,积极探索适应儿童身心发育要求的家庭养育模式,为孤儿提供规范优质的服务;及时安排儿童福利机构收养的残疾孤儿进行有效的治疗和康复,并将非定向的社会捐赠资金优先用于残疾孤儿的治疗和康复。

孤儿救助倡议书

司法救助工作的现状及思考

孤儿圆梦大学救助方案

弃婴和孤儿救助措施方案

孤儿救助仪式上的讲话

宜宾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

在孤儿救助仪式上的讲话

城市管理现状及思考

宜宾市社会救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宜宾市孤儿现状及救助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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