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各项防火责任制度,切实做好以防火为重点的“四防”工作。严禁吸烟、严禁动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磁炉等加热电器。如有违规者一律开除:因违反规定引起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处理。
2.加强电源管理,切实做好安全用电的各项制度。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开动任何施工机械及驳接,拆除电线、电器。每日检查电气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清除设备和电气线路周围的易燃物,以防短路起火。
3.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应使用密封式电动机,普通电动机应加防护罩。电动机不准带病运行,不准超负荷使用。
4.车间不得堆放待用木料,加工好的成品要及时转出车间,每日及时清除室内刨花、木屑和废料,保持车间5S。
5.车间内不许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6.车间工人必须熟知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做到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器材,发现过期和损坏的及时上报更换。
7.操作工人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工作期间应各负其责,不得嬉戏打闹。
8.严禁穿木履、拖鞋、高跟鞋人员进入车间。
9.下班前由专人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下班离开。
《台板车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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