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承托收证明
南昌银行赣州分行:
我单位今持有由贵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据要素是: 汇票票号:3130005128703707
出票人全称:赣州市力兴贸易有限公司
收款人全称:赣州一鸣轮胎贸易有限公司
出票日期:2012年11月05日
到期日期:2013年05月05日
汇票金额:伍拾万元整¥500,000.00
因我单位财务人员疏忽,在加盖该汇票第一背书人章时,我单位印鉴加盖得模糊、不清晰、不规范,我单位承诺该汇票、背书真实有效,若因此原因造成经济、法律纠纷,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特此证明!
请贵行给予兑付为盼!
赣州一鸣轮胎贸易有限公司
2013年03月25日
《赣州一鸣轮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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