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创优保廉承诺书
为突出重点,从源头上加以防范,增强建设工程创优意识,同时,为加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防止不廉洁行为和腐败现象发生,特做出如下承诺:
1、工程管理人员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建设行业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兢兢业业,为我区中小学校安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提供优质服务。
2、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3、严格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不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包括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业绩不良的,不准其参加招投标。
4、严禁违规转包、分包工程;招投标要严格按规定的程序操作,不能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5、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合同,自觉按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6、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
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7、不准相互收受贿赂,互相宴请,挪用或贪污工程款。
8、不准影响干预和插手工程承发包活动的正常进行;不准个人或亲属所办企业与工程进行经济交往。
9、不准向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荐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1、建设单位:
(盖章) 责任人: 参与人员:
2、施工单位:
(盖章) 责任人: 参与人员:
3、监理单位:
(盖章) 责任人: 参与人员: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创优保廉承诺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