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师管理制度 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应办好请假手续。上
班时间早上8:30分,下班时间晚上10:30分,节假日晚上11:00下班,下午可以轮流休息3小时(但凡忙时要求随叫随到)。节假日除外。 2.
3.上班时间美容师要着装整洁,仪容仪表要端庄,同事见面要主动打招呼。 上班时间不能私聊电话,上手机QQ,严禁在工作时间内做其它与工作无
关的活动,需要离开工作场所的必须告知店长或同事。
4.
5.拾获客人遗留物品、同事的东西,必须及时报告店长处理。 服从店长工作安排,如发现物品损坏或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店长处理,
联系维修,以免后患。
6.
7.不得私自将本店物品带出本店或赠予他人,更不能有偷窃行为。 工作用具使用前后必须清理干净,摆放整齐有关物品、工作地点不得摆
放出与工作无关物品,设备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并清洁干净。
8.工作要认真负责,力求做到准确无误地完成工作任务,遭客人投诉或无
论有任何理由和客人或同事吵架者,当事人要受到经济处罚。
9.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如违反规定造成损失,要受处罚。
10.下班前搞好店面卫生,整理好当日顾客档案;产品减数,做好当日总结。 11.美导下店培训时,美容师必须积极响应,虚心学习,不可有抵触情绪。 12.工作满一年工龄者,酌情加底薪100——300元不等。(工资=底薪+提成
+奖金)。
《美容师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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