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科技创新人才培育计划
(一)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项目
1、支持重点
(1)围绕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在产业的技术研发和重大项目攻关、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方面成绩显著的。
(2)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国内具有一定学术影响的。
(3)在突破主导产业关键技术、掌握核心技术和实现技术跨越上或技术创新创业有突出成就的。
2、申报要求
(1)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要求能够把握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和国家、省发展战略需求,具有较高科研能力和创新性思维,对推动本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在业界具有较高声望和突出贡献,所取得的成果具有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需符合下列条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曾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且长期从事科研工作的吉林省行政区内在职人员。优先支持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技术负责人,或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以及获得省级以上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负责人。 (3)团队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发展规划,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基础(合作3年以上),在省内有一定影响;团队自主研发的创新成果已经得到应用,并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团队人才结构合理,核心成员不少于3人,均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团队年龄结构合理,核心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及团队未来科研方向及创新工作应对我省支柱产业、主导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及我省科研实力和水平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对我省主要产业的关键技术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对解决本行业、本领域关键技术、工艺操作难题或共性技术具有重要促进作用。
3、咨询电话
发展计划处:0431-89359118,联系人:董宏宇。
(二)青年科研基金项目
面向全省高层次青年科技工作者,重点资助学术思想新颖、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的应用性研究和探索性研究;重点支持能够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科技创新、技术发明、技术革新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
1、支持重点 (1)数理科学 (2)化学科学 (3)生命科学 (4)地球科学 (5)工程与材料科学 (6)信息科学 (7)医学科学
2、申报要求
申请者及科研课题应满足以下必要条件:
(1)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年龄不满35周岁(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为佐证)。
(2)项目负责人为吉林省行政区内具有博士学位在职科技人员(企业科技人员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需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为佐证)。
(3)科研课题具有独创性,目标明确,3年内可完成。 (4)所在单位具备开展科研工作所必需的支撑条件和环境保障及必要的配套资金。
(5)不支持软科学研究类项目。
(6)已经获得过青年科研基金项目支持的负责人,不再重复支持。
3、咨询电话
发展计划处:0431-89359656,联系人:孟晓光。
(三)大学生创业资金项目
1、支持重点
(1)主要支持大学生(大专)、研究生在我省领办或创办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
(3)产品或服务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重点支持高新技术领域中自主创新、能够带动就业的研发或产业化项目。
2、申报要求
(1)主要支持领办、创办企业的应届或毕业3年内的大学(大专)以上的毕业生、研究生。要求申报人提供所在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大学、研究生在校学籍或毕业证明并加盖公章(原件)。
(2)要求在吉林省境内创业并从事研发、经营活动。 (3)大学(大专)、研究生领办、创办企业应在吉林省境内企业所在地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要求提供彩色复印,必要时提供原件)。
(4)科技成果来源不限(可为自行研制、转让或购买),但要附知识产权证明或授权证明,无知识产权纠纷。
(5)不支持团队和个体工商户申报的项目。
3、咨询电话 火炬办:0431-88976967,联系人:陈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