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条款
一、投标保证金的定义:
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卖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违标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卖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圆整。
三、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前约定时间将投标保证金汇入如下指定帐户
公司名称:乐美包装(昆山) 有限公司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1102023509005548781 3.投标保证金的没收: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的招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单位用户签定了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另外中标的还需在签约前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总金额。
投标单位代表签字: 赵新建 投标单位盖章:
《保证金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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