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S(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策划、设计合同书
Visual Identity
2013年月日
合同编号:
VIS(企业视觉识别系统)策划、设计合同书
甲方(委托方):
地址:电话:
乙方(执行方):
地址: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设计VIS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内容参考附件),并
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为其公司导入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并用 的时间对
其视觉识别系统进行有效的执行(执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其他与VIS相关的项目,如企业画册、年报、等相关设计,费用需双方协商);
2、甲方在年月前为其企业导入视觉识别系统中的基础部分(包
括企业标识、标准颜色、中英文标准字体、标志字体组合规范、标志字体禁止组
合规范示例等)年月至年月为乙方对甲
方企业视觉系统的执行阶段;
3、乙方需在 年月前整理一套符合甲方企业的视觉识别系统一套
交付甲方在未来的运营中作执行参考依据;
该项目费用分为两个部分,即视觉识别系统VIS导入及视觉识别系统VIS的执
行(顾问);
项目总费用合计:万元整(大写:
整)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总费用50%,即人民币¥ (大写:元整)
2、基础系统部分导入确认完毕付项目总额的30%即
人民币¥万元整(大写:元整)
3、VI规定内容整理完成;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项目总额的1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4、跟踪服务期内分两次付余款,日期分别为年月元整(大写:元整),年月日付余款人民币¥万元整(大
写:
元整)
1.方需在规定时间
年月至年月完成甲方公司VI
规定内容的整理工作,并报予甲方签字认可。
2.甲方有责任全力配合乙方开展本合同所规定的工作,并根据乙方需要提供相
关资料。
3、因版权、文责所引发的法律责任,经济纠纷全部由甲方承担。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
乙方可将作品著作权转让给甲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
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
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应全面的履行本合同;
因VI策划是乙方智力成果整体的体现,其工作特点并没有明显的阶段性,乙方
在开始着手策划时就已经在全面的履行合同,鉴于此,甲方承诺如提前终止合同,
仍承担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款的义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终止的除外)
。a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
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发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解决。
同附件为本合同一部分,本合同壹式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执
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签章:签章: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第十讲 VIS:企业视觉识别系统与设计——之一.ppt.Conver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