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和《关于做好湖北省2014年高职院校单招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13‟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4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制订本方案。
一、招生计划
省教育厅下达给我校单独招生计划150人。其中,植物生产类专业50人,动物生产类专业50人,食品加工技术专业50人。
二、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考试成绩、录取分数线、拟录取名单等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
3、2011年以来参加国家或省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根据规定免试入学;获得地市级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根据规定免专业技能操作考试。考生应上交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审核。
4、已经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湖北省组织的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考生被我校正式录取后,享受与2014年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三、录取分数线的划定
我校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总分700分,其中文化综合210分,专业知识150分,技能操作340分。录取分数线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省招办确定的录取比例,按考生的总成绩(文化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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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
四、录取工作程序
1、成绩公布:在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评卷组按规定评定考试成绩并提交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审核后,2014年3月12日对外公布。
2、划定录取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和录取比例,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经领导小组报省招办审核后, 2014年3月31日前对外公布。
3、拟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录取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经领导小组报省招办审核后,2014年3月31日前对外公布。
4、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将预录取名单在学校网站首页和招生就业网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招办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凭我校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
五、监督机制
1、学校设有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负责对单独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2、监察组全程参与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并公布有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3、宣传组要认真做好招生政策宣传和咨询,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
4、录取组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和湖北省有关招生录取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单独招生录取规则,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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