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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话考试话题(整理,合并,简洁)

发布时间:2020-03-04 01:11:44 来源:范文大全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手机版

1我的愿望 7难忘的旅行

从小我就有很多愿望,我想成为老师,想成为作家,也想过成为科学家,而长大后我的愿望竟变得非常简单了,那就是一个人进行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去看看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我想去法国的普罗旺斯,想去云南的香格里拉,更想去美丽的江南水乡苏州。

而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了。在这个清明假期,去游览了苏州,这是我最难忘的一次旅行。很多游客都从各地赶来苏州欣赏美景。这次,到了苏州,我真切地感受到苏州是个温婉的城市,不仅苏州的方言温婉,就连建筑也是柔美的。

到了苏州,我最喜欢的就是苏州园林了,我去过狮子林,狮子林被称为假山王国,里面的山石堆砌的很有艺术感,我们可以在错综复杂的假山石洞中穿梭,我也去过拙政园,每到夏天,拙政园的荷花便会开满湖面,吸引很多游客前来观看,到了秋天,满池的残荷也别有一番萧瑟的美感,我还去过怡园,怡园很小,给人小巧玲珑的感觉,记得怡园里面有一个小茶馆,只要花上五块钱,我们便可以坐在园中一边欣赏景色一边聊聊天,非常惬意。当然苏州的大小园林数不胜数,只有到过苏州,游过园林,才能真正感受到苏州园林别致的美感。而我终于实现了我的愿望,当然,除了苏州,我还想去更多的城市,去看看我没有见过的世界,去充实我自己,去感受更多别样的美丽。

5童年的记忆 8我的朋友 14我和体育

记得小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和好朋友小华一起打羽毛球。小华是我最好的朋友,那时候的她总是扎着两个俏皮的小辫子,整天是一副乐呵呵的模样,笑起来一副憨厚可爱的样子。她的性格活泼外向,是我们大家的开心果。只要有她在,大家都会玩得很开心。

那时候,我们一群小伙伴经常在我家门前的空地上一起做游戏,我们会玩丢手绢,会玩捉迷藏,而我最喜欢的活动就是打羽毛球了。那时候,我们一般会先分组,一般是两个人一组,分为两组。大家都希望和小华分为一组,因为小华打羽毛球的技术非常好,总是能够轻而易举地将我们打败。打羽毛球的时候,她非常有技巧,我明明以为她会往左边打过来,她偏偏出其不意,打到我的右手边,而我根本来不及反应,只好眼睁睁地看着羽毛球落在地上,每次看见我输了,小华就会非常得意,可是小时候的我偏偏很好强,所以每次都不服输,还要继续和她比下去,于是最终的结果往往是两个人都筋疲力尽,实在是没有力气了才结束比赛,但我们都玩得大汗淋漓,看见天快黑了,便乖乖地回家吃饭了。

小时候快乐真的很简单,只要有小伙伴一起玩耍,有小华一起打羽毛球,便能开心一整天。因为有小兰的陪伴,因为羽毛球的陪伴,我的童年总是充满活力和欢乐。那将是我永远的童年记忆,羽毛球也将是我最喜欢的体育活动。

2我的学习生活

在上大学之前,我就幻想着大学的生活是惬意的,丰富多彩的。直到去了大学,我才真正体验到大学生活的魅力。

首先,课堂上的学习,是有老师跟我们一起进行的。课堂气氛非常轻松,我们有自己思考的空间,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不想中学期间,我们必须接受标准答案,而完全否定自己思考的结果,思想的相对自由都给我的学习生活增添了色彩。

除了课堂上的学习之外,在课外时间我的学习生活也是丰富多彩的,比如图书馆,在图书馆既可以学习课堂上的知识,也可以看各种各样的书,从世界名著到流行小说,我都会看。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丰子恺先生翻译的《源氏物语》,这本书语言古典而精美被称为日本的《红楼梦》,虽然不是很确切,但是其中光源氏和众多女子的爱情故事确实与《红楼梦》有相似之处。除了《源氏物语》,我还喜欢看带有悬疑色彩的《蝴蝶梦》,渡边淳一的讲述生死之恋的《失乐园》,教人如何维护自尊的《简爱》。读书已经成为我的学习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而在周末,我可以找几个好朋友一起去逛街,也可以独自一个人去教室自习,总之大学的生活需要我们自己去把握,单纯的享乐或者纯粹的读书都是不可取的,我们还要学会处理自己的人际关系,多接触这个社会。只有这样,我们的学习生活才能说是完整的。

3我的愿望 6我喜爱的职业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愿望,有些人想当科学家,有些人想做大老板,有些人想成为一名军人,而我的愿望则是当一名小学教师。有人说过,做自己喜欢的事才会感到快乐,而我喜欢的职业就是教师。

我喜欢这个职业,并不是因为大家说的“教师是阳光下最光荣的职业”,而是因为我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我不能保证自己以后能传授给学生多么丰富的知识,将来把他们培养成多么有用的人才,但是我会尽自己的努力去帮助他们成长,把自己所知道的道理告诉他们。而且我是一个对孩子很有耐心的人,如果我真的做了一名教师,我不会因为他们做错事而责罚他们,我更愿意用道理来让他们明白他们错在哪里。我也喜欢和孩子们呆在一起的感觉,喜欢他们身上的那种童真和简单。和他们在一起,我也可以感受到更多的快乐。其次当教师许多业余时间,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比如:每年有两个假期,寒假与暑假,每周有两天休息,我可以利用这些时间来学习。除此之外,我的老师对我的影响也很大,他工作认真负责,看见我们取得好成绩就会非常开心,我就希望自己能成为像他一样负责的老师。

上了大学之后,我如愿以偿的进入了师范这个专业,这意味着我离我的理想又近了一点。我想要好好学习,充实自己,只有这样,我才能成为一个合格的老师。毕业之后,我会找到一个合适的岗位,然后去好好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希望他们也能从小树立自己的志向,实现自己的理想。

4我喜爱的动物(或植物) 5童年的记忆 8我的朋友

当我们一天天的长大,脑海里总是有很多抹不去的记忆。这些记忆,有的是快乐的,有的是伤心的。对我而言,我的童年记忆里,有课本,有游戏。然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只和我一起长大的小狗,小白。小白是一只很讨人喜欢的小狗,他是我的好朋友。记得它刚来我家时,只有巴掌那么大,浑身是雪白的绒毛,而左眼上却是一块黑色的绒毛,像是挨了一拳似的。当我抱起它,他瑟瑟发抖,用怯生生的眼睛看着我,当时我就决定我要好的照顾它。

当我要去上课时,它就会咬着我的裤脚不让我走,因为,它知道我走了,就没有人陪它玩了。记得有次,我突发奇想,偷偷抱走它,想让它和我一起上学去。可是,就在半路时,妈妈追来了。结果小狗没有被我抱走,我还被狠狠的批评了一顿。虽然遭到了妈妈的阻止,可是,我和小白的感情更好了。当我长大一点的时候,我每天都有很多作业要做,因此就不能有很多时间陪它玩了。可是它走是很懂事的趴在我的脚边,安静的睡着。有次,我在写作业时不小心打了个喷嚏,他被我吓醒了。它小心翼翼的看着我,好象会说话,似乎在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我轻轻的摸摸它的头告诉它,我没有生病,很健康。于是,他又安心地低下头睡着了。

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我们在相互的关心下一起成长。我给它喂食,给它洗澡,陪它玩耍。童年的生活很快乐。可是,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它要被送给别人了。我哭着,和它拍了很多照片。我要把它的一点一滴都留在我的记忆里。虽然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小白了,但是小白依旧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只是不知道它现在生活的好吗?因此,现在街头巷尾遇到小狗,我也会很兴奋的迎上去,陪它玩耍。希望别人也可以像我一样爱惜它。与小白的相处是我最快乐的童年记忆。

16我喜欢的节日

我最喜欢节日的就是春节。春节是所有节日中规模最大的节日,过春节又叫“过年”。即使是千里之外的人,都会尽量赶回来跟家人团聚的。每次过年之前,爸爸都会从外地赶回来和我们团聚。

大年三十是最忙碌的一天,人们一大早起来贴对联,包圆子,各自忙碌起来。除夕之夜,一家老小围在一起吃着热气腾腾的面条,非常热闹。吃完年夜饭,我们一家人会一起看中央电视台的春节联欢晚会,气氛及为快乐祥和,爷爷最喜欢的是小品,而我最喜欢的当然是看见我最喜欢的明星登上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

大年初一大家都起的特别早,然后穿上新衣服,一起吃圆子,圆子预示着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团团圆圆平平安安。这不仅是我们的传统习俗,更是大家对来年的一种憧憬。吃过新年的第一顿早饭之后,大家就高高兴兴的出门给长辈拜年了。这时候,小孩子那就更开心了,不仅可以吃到美味的食物,穿上漂亮的衣服,而且还可以拿到压岁钱。这些小孩子一大早就会穿上新衣服,挨家挨户的拜年,看见我要么喊一声姐姐要么喊阿姨,我就会抓起一大把的糖果塞到小孩子的手里,然后看着他们兴冲冲地跑到下一家去拜年。看着小孩子开心的样子,我也觉得自己回到了小时候一样,一切烦恼都忘记了。春节是我最喜欢的节日,它代表着我们对新的一年的最美的期待。

13我的成长之路

每个人的成长都是一个故事,22年的时光,我的成长故事里有辛酸,有快乐,有痛苦,有温情。先来说说小时候的我吧。小时候的我是个非常倔强的孩子,妈妈为此非常头疼。那时候,我很调皮,总是会闯祸,记得有一次,和小伙伴打架,还把她惹哭了。妈妈就会让我跪在家里的搓衣板上,而我经常要跪上好几个小时才会认错。现在,每当爸爸妈妈谈起我小时时,总是不忘说我的倔强和调皮。

后来我上了小学,成为一名少先队员是很光荣的一件事,那时候我就觉得自己长大了。

上学是很开心得一件事,每天早晨,我都背着书包,蹦蹦跳跳地去上学。在学校,和老师同学相处非常快乐。在这样的环境中,我度过了无忧无虑的童年,那时的我,根本不知道什么是烦恼。 后来我上了初中,我开始体会到什么叫烦恼了。升学的压力,青春期的躁动,是那个年龄阶段所特有的。我开始好好学习,希望自己能考上当地最好的高中,开始打量自己的外表,希望自己能漂亮起来。后来终于如愿以偿考上了高中。高中的学习压力更大了,我们拼命地学习只为了理想中的大学,那三年的时候,既艰苦又充实。

现在,我已经是一名大学生了,而且很快就要毕业了,工作、爱情、婚姻的问题摆在我的面前,回顾自己走过的二十几年的人生之路,有欢笑,有泪水,不管怎样,我都会将它们珍藏在我的记忆里。人生的路很长,我希望我能走出更美的姿态。

10我喜欢的季节

有的人喜欢春天,因为它是万物复苏的季节;有的人喜欢夏天,因为它是生机勃勃的季节;有的人喜欢秋天,因为它是庄稼收获的季节;有的人喜欢冬天,因为它是白雪皑皑的季节。四季当中,我最喜欢的是春天和冬天。

春天天气开始暖和起来,光秃秃的树枝上也会长出叶子,这时候,我们就可以脱掉笨重的羽绒服,穿上春装。三月份是踏青的好时节,有一句话叫做“烟花三月下扬州”,我正好是扬州人,清明节假期,我都会回家和小伙伴一起到田野中走走。阳光明媚的日子里,油菜花开得金灿灿的,走在田野中,就像自己也成了一朵油菜花,在感受春天的温暖。 当然,除了春天之外,我还喜欢冬天。每到冬天,扬州都会下雪,有时候我早上推开门,就会发现整个世界都成了白色的世界。看见雪积的很厚,我会急忙去找来朋友,让她陪我一起堆雪人。我说:“这么厚的雪,我们赶紧去堆雪人吧,不然过几天就没机会了。”于是我们就开始堆雪人了。首先,我们先滚了两个雪球,一个大,一个小。大的是用来做身子的,小的是用来做头的。接下来要把小的放在大的上面。这样,雪人的基本形状就完成了。眼睛、鼻子和嘴巴都是不能缺少的。眼睛是用两个大纽扣做成的,鼻子是用红萝卜代替的,而嘴巴用几个小纽扣。这样雪人就做好了。看着我们的作品,我们开心极了,早就忘记自己的手已经冻得通红了。

一年四季之中,我喜欢春天和冬天,它们各有各的美。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生活中并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所以我们要学会留心美丽的四季。

15我的家乡

清明时节,很多游客都从各地赶来苏州欣赏美景。这次,我的家乡苏州是个温婉的城市,不仅苏州的方言温婉,就连建筑也是柔美的。

生活在苏州,我最喜欢的就是苏州园林了,苏州有非常多的历史文化遗产,有狮子林,拙政园,怡园,寒山寺。我去过狮子林,狮子林被称为假山王国,里面的山石堆砌的很有艺术感,我们可以在错综复杂的假山石洞中穿梭,我也去过拙政园,每到夏天,拙政园的荷花便会开满湖面,吸引很多游客前来观看,到了秋天,满池的残荷也别有一番萧瑟的美感,我还去过怡园,怡园很小,给人小巧玲珑的感觉,记得怡园里面有一个小茶馆,只要花上五块钱,我们便可以坐在园中一边欣赏景色一边聊聊天,非常惬意。当然苏州的大小园林数不胜数,只有到过苏州,游过园林,才能真正感受到苏州园林别致的美感。

苏州不仅仅是个有文化底蕴的城市,它还是个时尚都市。苏州有繁华的观前街,有十全街还有古老的小街市。其中我最喜欢的地方就是苏州的平江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平江路的猫的天空之城,那是一个概念书店。在那里,你可以点一杯奶茶,看看书,看看美景。你还可以给自己写信,让书店工作人员在几年之后寄出去。总之,在那里,你会暂时忘记喧嚣的繁华都市,给自己一片惬意悠闲的时光。

当然,在苏州这么多年,我还想去更多的城市,去看看我没有见过的世界,去充实我自己,去感受更多别样的美丽。这就是我的家乡,美丽温婉的苏州古城。

9我的业余生活 12我的假日生活

我的业余(假日)生活可以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丰富多彩。因为我有着广泛的爱好:我爱交朋友、喜欢运动、喜欢音乐、读书更是我的最爱我也喜欢逛街购物,

每到周末,我就会邀三两好友去爬爬山。一边运动着,一边与朋友畅谈心事,不能不说这是人生一大乐事呀。如果有什么不开心,爬到山顶大吼几声,发泄完了心情也转晴了。

每天空闲的时候,我爱喝着茶、听着音乐、读着我最爱读的书。音乐可以淘冶情操,让人放松开来。有时我爱听流行乐,让自己也走在流行的前沿,比如说周杰伦的歌,范玮琪的歌;有时我会听一些轻音乐、钢琴曲,这时候整个人都会安静下来,自己的思绪也会随音乐飘飞;

读书更是让我享受的乐事。读着散文、诗歌,似乎自己也开始充满诗意了;读历史传记,历史人物的智慧、处世方法都能带给我人生的启示;读小说,从别人的故事中有时也能找到自己的影子;读着跟学习有关的书,可以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从世界名著到流行小说,我都会看。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丰子恺先生翻译的《源氏物语》,这本书语言古典而精美,被称为日本的《红楼梦》,虽然不是很确切,但是其中光源氏和众多女子的爱情故事确实与《红楼梦》有相似之处。除了《源氏物语》,我还喜欢看带有悬疑色彩的《蝴蝶梦》,渡边淳一的《失乐园》,教人如何维护自尊的《简爱》。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业余(假日)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我的业余(假日)生活就是这样——丰富多彩,它们让我享受,让我充实。

17谈谈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是人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准则,为了更好的融入这个社会,处理好人际关系,我们必须遵守社会公德。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拾金不昧等这些传统美德深深的影响着一代又一代的中华儿女。

当然,我们也应当用与时俱进的眼光来看待社会公德,比如在当今社会,保护环境就应当成为每一个人的必修课。 环境保护并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但是现如今却成为我们国家的头等大事。不可否认,环境保护关系着千千万万人的命运,所以,这也需要所有人的配合与努力。我们知道,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地球已经存在了几十亿年,但是它非常脆弱,现在更是受到各种灾难的威胁:水污染、空气污染等等。如果有那么一天,地球不堪重负,我们的命运又将何去何从呢?毫无疑问,我们别无选择,只有死路一条。所以,作为地球上的一员,我们必须行动。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首先,我们应该尽量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的用品:一次性筷子,一次性牙刷等等。虽然这些物品给我们带来了短暂的便利,却使生态环境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其次,我们应当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具体来说就是,节约用水,节约用电,不乱扔垃圾,同时注意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等等。只有这样,我们才不会透支我们有限的资源,才不会给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后代留下遗憾。

所以,从现在起,我们都要遵守公德,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让我们的社会变得更家和谐美好!

18谈谈个人修养

我们经常可以听见这样的评价:这个人的修养真好,和他交往是一件快乐的事,或者也有人说:这个人的修养真差劲,太粗俗了。

修养常常与个人的文化水平有关,有文化气息的人,在谈吐举止之间,自然地流露出一种高雅,一种文质彬彬的感觉。古人形容一个世代文人之家为书香门第,事实上,门是绝不可能透露出书香之气的,即使在屋里堆再多的书。真正能透出书香,能够让人一眼,一交谈就感受到那种浓浓的书香气息的是人,只有人才能在那种举首投足之间就闪现出修养这两个字。当然,修养也包括了举止,仪态,谈吐等。但文化气息却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如何提高自己的修养,我想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要注意自己的谈吐和举止,不做不文雅的举动,不说不文雅的话,而且更重要的一点是要让自己多看点书,从书里沾一些书香气息回来,总是有那样的一种感觉,文化是一种很神奇的东西,它不是有形的,你在看它时决不会有任何的感觉,但它却能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你,也许你自己也不会那么深刻的感觉到那种变化,但是别人却会感觉到,发现你的变化,发现你的改变,发现你的令人刮目之处。作为一名将来的教师,我们更应该提高个人的修养,在思想品德修养,知识技能水平,身体素质等方面锻炼自己,使自己成为一个有修养的人。最隐蔽的地方最能看出人的品质,最微小的事情也最能显示出人的灵魂,所以当君子独处、无人监督时,应小心谨慎地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用“请”字开头,别人帮助你时别忘了道声谢,当有做错事时说声“对不起”,见面说声“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走时说声“再见”或“晚安”等等。总之,只要你有意识地把自己当作有修养的人,你的个人修养就会不断地提高。

19我喜欢的明星(或其他知名人士)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有的人喜欢体育明星,有的人喜欢文艺明星,有的人喜欢电影明星,有的人喜欢演艺明星。

当然,我也有自己喜欢的明星,我喜欢的明星有倪萍、王小丫等,因为他们是我做人的榜样,在我看来,他们不止是外在美,心灵美,他们都是值得我尊敬的人。

我喜欢他们,尊敬他们,因为在我看来,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倪萍、王小丫几乎没有绯闻,他们的言谈举止透露着一种知性的美,成熟、端庄,那种知性的美让我迷恋,我深深地被她们的气质所吸引,我觉得他们就是中央电视台的形象代言人。多年以来,他们都是我崇拜的对象,我喜欢看他们的节目,喜欢读他们的文章。

我还喜欢一些歌星,比如王力宏、周杰伦。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自己进行创作。我觉得创作是一首歌的灵魂,会创作歌曲的明星就像太阳一样耀眼。而且他们的歌声非常有特色,特别是有他们自己的特色。现在的歌手越来越多了,要想在这个时代创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就一定要有自己的特色,就算没有特色,也要培养出属于自己的特色。

每次听到他们的歌,都会有一种心动的感觉。特别是王力宏,他的歌,富有浓厚的异域风情。有时候,听一首他的歌,整个人的心情都会变得舒服。 还有周杰伦,我喜欢了他好多年了,从他出道到现在,我都密切地关注着他。 我不仅只是喜欢这些明星,我会把他们作为自己的榜样,时时向他们学习。

记得著名作家冰心曾说过,“成功的鲜花,人们只惊羡它现实的明艳,然而它当初的芽儿,却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是的,成功的鲜花固然令人羡慕,不过这成功的背后所付出的一切却鲜为人知。从中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不要只羡慕别人的成功,只要自己肯努力付出,成功也一样会属于你。

20我喜爱的书刊

我喜欢的书刊有很多,比如读者,青年文摘,青年博览,故事会等等。 可能有人会说,都大学生了,怎么还喜欢看故事会这种幼稚的书刊啊?但是我觉得年龄与学习的内容是没有必要的关系的,并不是说人长大了就不可以看幼儿的书籍。只要是自己对这些书刊的内容对自己有用,只要这些内容是健康的,不管是什么书都可以读。 我喜欢故事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故事会的内容通俗易懂。我记得我第一次读故事会是在我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认识的字还不是很多,不过我还是可以读懂里面的一小部分,那时候最喜欢看的就是里面的笑话部分。后来上了小学的高年级,认识的字渐渐地多了,我就可以读懂里面全部的文章了。故事会的文章不会很长,只有两三页,短小精悍,通俗易懂。

第二,我喜欢故事会还因为携带方便。故事会一般不会很厚,只有几十页。平时我都会把一本故事会放在背包里面,在等车,在等人,在排队打饭的时候,我就会拿出来看。这样既方便,又充分利用了零散的时间。我喜欢故事会,因为它使得我养成了充分利用时间的好习惯。

第三,故事会的内容联系实际,接近生活。她里面的内容不像其他书刊,总是谈谈科学如何发展,未来如何美好,她总是反应实际情况。比如说村民如何脱贫致富,贫穷的学生如何艰辛学习等等的一些题材。我们读着就觉得特别的亲切自然,就好像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

第四,我觉得故事会有一个特点就是小故事大道理。很多道理它都是通过一个几百字的小故事来说明。并且他不会在文章中点明这个道理,而是留给读者自己去想象,去思考,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它帮我养成了良好的思考习惯。 除了故事会,我还喜欢读者。读者原来的名字是叫做读者文摘,听说与美国的读者文摘同名,就改为读者了。我觉得其实读者这个名称更加好,因为它就是为了我们读者而办的。

3我尊敬的人 我最尊敬的人是我的妈妈在这世界上,最温暖的地方,不是柔软的被窝,而是母亲的怀抱,我的妈妈已经是40多岁的人了,她中等身材长头发,衣服干净整洁,笑起来很慈祥。自我呱呱坠地以来,母亲就用心地呵护着我,母亲尝尽辛酸苦辣挑起养育我的担子,从没有半句怨言。

当我做错事的时候,母亲便会用她那明亮的双眼盯着我,使我不敢正视她,因为我明白,母亲这样看着我,是在告诉我下次别再犯同样的错误。啊!妈妈的眼睛是对我忠实的警告。

当我失败的时候,是母亲以一双温暖的手将我从失败的魔掌中扶起来,鼓励我继续努力,不可灰心。所以,我做事不曾半途而废,也从不因失败而气馁过,因为母亲曾教我失败是成功之母。

当我成功的时候,母亲便会教导我不可骄傲,要我再接再厉,以后要更加努力学习,认真对待每一件事情,这样才能成为建设祖国的有用人才,所以我不曾为一点小成就而骄傲,因为母亲曾教我自满是成功的敌人。

当临出门上学的时候,母亲总叮嘱我过马路要小心,上课不可心不在焉,学习要认真,母亲的教导是我一生的座右铭。我的妈妈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就是在她的这种教育方式下长大的。母亲是我这一生最尊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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