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工装修承包合同
甲方:张明华,营山县涌泉乡三村三社
乙方:张明,营山县三星路兴德苑2栋2单元101 施工地址:营山县时代春天4期D2栋8单元202 双方经过协商,承包价格如下:
天顶造型(40米) 35元/m衣柜(3个) 800元/个 隔断(3.9米) 250元/m门套(2个) 130元/个 窗帘套(3个)40元/个厨房吊柜80元/个 厨房地柜50元/个鞋柜(带酒柜) 1个 500元/个 电脑桌(带书架、梳妆台)3个250元/个
客厅背景墙(带电视柜)800元/个
主人房背景墙面议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制作,做工必须精细,如有工伤事故,由乙方全全负责、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13年7月2日
《木工装修承包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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