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老师工作细则
一、岗位职责
1、早晨6:30前到学生宿舍督促学生起床,协助学生整理内务。
2、6:50到食堂分发学生饭菜。
3、10:00前整理学生房间,将学生宿舍,走廊清扫并拖洗一次。
4、10:40协助食堂为学生分发中餐钣菜,并替学生加饭加菜。
5、12:00—13:40督促学生午休;13:40叫学生起床。
6、14:00第二次整理学生房间,清扫拖洗学生宿舍及走廊。
7、16:30时,到食堂分发饭菜,并替学生加饭、加菜、添汤。
8、17:20-18:00督促学生洗澡
9、20:05—20:20生活老师到食堂打夜宵。
9、20:20—21:00组织学生冲凉,21:00熄灯。
10、21:00—22:00督促学生睡觉。
11、22:00清洗衣服。
12、23:00下班。
13、睡觉前到学生宿会检查学生睡觉情况。(人数、空调、睡姿、被子、蚊香)
二、岗位要求
1、了解学生的性格特点,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关心爱护学生。
2、不歧视打骂、侮辱、挖苦、讽刺学生。做学生的贴心人。
3、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反馈学生在宿舍的情况,和班主任共同对学生进行教育。
4、及时了解学生生活中的困难,以最大的爱心帮助他们,学生生病要及时带他们就医或跟班主任、家长联系。
5、尽量满足学生和家长提出的合理要求,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
三、工作考核
1、认真按岗位职责的要求做好工作,若不能按时到岗,每次扣1分。
2、不认真做清洁,发现一处不干净或一次不按规定执行,每次扣1分。
3、学生内务整理不到位每次扣1分。
4、学生不按时起床或就寝、宿舍吵闹等违纪现象,每次扣1分。
5、宿舍公物受到人为破坏,要调查出破坏学生姓名并上报部门主管,不上报、不落实直接责任人的扣1—5分。
6、学生衣服清洗不干净,遭学生投诉,每次扣1分。
7、学生提出的问题不及时解决,又不向学校反映,造成家长投诉,每次扣2分。
8、因管理不善,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每次扣1-5分,学生衣物及生活用品丢失的扣1-5分。
9、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或家长投诉的,视情节扣2-20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10、学校安排的工作拒不完成或讲条件讲待遇,每次扣2-3分。
11、学生生病不照管,又不向班主班任或家长反映的每次扣2分。注:1分=10元人民币
########学校
201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