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贵阳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 作为委托人办理机动车 贵A (车牌号码)的 业务,请予办理为感。
委托人: 受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注:
1.双方在签字处盖章或按手印,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完整,真实可靠,不得涂改,弄虚作假,如有屡犯着,委托管理方有权停止一切所办业务。
《贵阳市车辆办理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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