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 托 书
贵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兹委托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到贵所办理(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码) 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请予办理为感。
委托人:
受托人: (签名或盖公章)
(签名或盖公章)
经办人:
(签名)
年
月
日 注:
1、受托人已核实委托人情况,并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2、本委托书由受托人提交,受托人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3、受托人、受托人所提供的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作 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4、受托人在办理受托的机动车登记业务时,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 料及手续由受托人保证其真实有效。
5、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不得代办(私车)。
6、委托书的填写应准确,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7、委托人及受委托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贵阳市机动车业务办理委托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编辑。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