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科的工作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实施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和《云南省物业管理规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物业管理健康发展。
二、负责对全区物业业主管理委员会和对物业公司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三、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初审。
四、制定实施全区物业管理工作计划,组织物业公司人员业务培训,搞好房管系统内的物业管理和物业管理的建章立制,抓好示范,搞好调研、统计等。
五、负责参与物业综合竣工验收,监督物业的交接及物业管理委托协议的签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
六、负责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投诉,协调解决矛盾纠纷。
七、负责整顿物业管理市场,查处物业管理活动中的违法为。
《物业管理科的工作职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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