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长期合作意向书
甲方: XXXXXXXXXX 乙方: XXXXXXXXXX
为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共赢的合作关系,本着自愿、平等、诚信、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钢结构制造加工达成如下合作意向书:
第一条
合作关系
甲、乙方分别为合作的发包方和承包方,乙方通过投标方式参与甲方工程制造加工。
第二条
合作方式及范围
甲、乙双方主要采用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的承包方式进行合作;制造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辅材采购(甲供材料项目除外)、材料检测复检实验、加工制造、栓钉焊接、底漆中间漆涂装、制造资料交验及制造部分的交工验收工作。具体承包范围根据图纸以双方签订的正式施工合同为准。
第三条
双方承诺
1.双方承诺及时配合甲方工程招标工作,并给予甲方最优惠报价。乙方承诺积极参加甲方分包的结构外协制作招标工作,并给予甲方最优惠报价。
2.甲方承诺在乙方制造报价合适的情况下,每年稳定提供乙方 XXXX吨结构制造任务。
3.乙方承诺给予甲方充足、优质的制造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场地设施、管理团队、技术工人、物资设备等;其中,乙方固定投入 xx 车间/工段,投入 xx 名技术工人,以每月 xx ~ xx 吨产量确保甲方制造履约。
4.甲方承诺在乙方履约顺利前提下,按照优先原则根据具体施工合同规定按时办理结算、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
沟通与协调
1.一般情况下,由甲方驻场代表XXX全权处理双方事务合作与协调,XXX作为乙方代表进行工作配合与处理。
2.甲方生产副总及项目负责人与乙方公司生产副总及车间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会面,负责解决双方在生产履约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
第五条
保密
双方承诺对于本意向书及由双方提供的信息和资料,未经双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披露给第三方,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情况除外;不论本意向书是否变更、解除、终止,本保密条款持续有效。
第六条
生效与终止
本意向书自双方签署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双方可协商延续事宜; 任何一方不能无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单方终止执行本协议,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的要求,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七条
其他事项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保留两份。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盖章:
日
期: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公司盖章: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