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基础医学国家试点学院“卓越助教计划”
实施办法(试行)
经教育部批准建设的生物医学专业是浙江大学国家试点学院基础医学院新设专业,旨在借鉴世界一流大学的先进培养模式,整合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实施国际化联合培养方式,培养具有专业知识、创新能力、国际视野、远大理想、领导潜能的生物医学复合人才。“卓越助教计划”是试点学院在生物医学专业人才培养环节中设立的一个重要保障机制。通过“卓越助教计划”,先行先试,实践教学/学习模式的“三个转变”,实现学生培养目标和个性化培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体系。
为规范管理,明确助教岗位的职责和权利,切实发挥助教在生物医学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助教资格与要求
1.助教的招聘对象为医学院、生命科学院、生命科学研究院、竺可桢学院等具有医学、生物学知识的相关学院研究生或相关专业的高年制本科生;
2.应本人申请,公开竞聘,择优录用;
3.申请人应学有余力,能合理安排时间从事助教工作。近一年内有考试不及格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不能申请助教岗位;
4.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5.助教聘任期一般为1个学期。
二、岗位设置
根据课程学分大小及主讲教师的要求设置助教岗位数。首轮开课的课程,原则上学分≥5的课程配备3名助教,3≤学分<5的课 1
程配备2名助教,学分<3的课程配备1名助教。第二次开课时可酌情减少助教岗位数,具体岗位数在每学期招聘时发布。
三、招聘流程
1.符合条件的学生结合本人的学习情况,根据招聘岗位数,填写浙江大学基础医学国家试点学院“卓越助教计划”助教申请表,研究生需征得导师同意。申请表在每年的6月、12月15日前报送基础医学系综合办公室(综合楼805室);
2.基础医学系根据申报情况,在征询主讲教师意见后择优录用;
3.公布聘用结果;
4.录用助教经岗前培训后上岗工作。
四、岗位工作描述及要求
助教在基础医学系及课程主讲教师的管理和指导下,每周工作时间至少8小时。助教岗位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如下:
1.参加大课、主持讨论课、协助实验课教学
助教应该准时参加理论课的听课,理解教学内容,熟悉课堂教学设备的操作,辅助教师维持有序的课堂秩序,检查学生的到课率以及参加其他与教学相关的教学活动。根据主讲教师的要求主持或参与小组讨论课,实验课助教应协助教师进行实验指导。
2.课程辅导与答疑
在上课时间以外,助教应做好课程的辅导工作,一般,助教每周需进行1小时的辅导课,或根据主讲教师的要求安排辅导。辅导时间、地点一旦确认后应在相应的课程网站发布信息。此外,助教应定期与主讲教师讨论以便做好课程辅导工作。
助教应该安排固定的课后时间进行答疑,答疑时间和地点在课程网站上事先发布,一般每周安排1小时,答疑的形式可多样化,如面对面答疑、通过email答疑或基于学习的平台的在线答疑等。
3.作业
助教应参加作业的发布、收集、评分及成绩发布,实验课助教应预先参加实验指导训练、批改实验报告。同一门课程不同的助教在评分时应使用一致的评分标准,作业批改后助教应签名,对于迟交的作业,在主讲教师没有许可的情况下,应拒绝接收作业。助教应仔细批改作业、登记成绩、及时发布成绩,成绩上交后一般不做更改。
4.测验与考试
助教应组织平时测验,从授课教师处收集阶段(或每周)测验题,导入数字化学习的平台在线题库,组卷后定期在线发布测验,测验后及时发布成绩,并及时回复学生提出的有关测验的问题。
助教应参加课程各种考试的监考,如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责,应报告主讲教师重新安排合适人选参加监考。监考时应遵守浙江大学监考教师职责,及时填写考场记录表及考场缺考登记表,记录违纪、作弊情况并保留证据交教务管理部门。监考结束,应当场清点试卷,与考试有关的试题、答案纸、草稿纸一并收齐交课程组保管。
5.考试后工作
考试结束后,应协助主讲教师参与评卷。评卷时遵循评分原则,评分等级可采用等级制、百分制等,一般专业必修课程采用百分制。评卷后,统计分数,及时发布成绩。期末总评成绩应综合反映课堂表现、平时作业、周测成绩、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成绩等,评分标准及成绩组成一般由主讲教师在开课前通知学生。期中考试、小测 3
验、周测成绩应在考后3天内发布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应在考后一周内在教务管理系统完成成绩录入,并打印成绩三份,主讲教师签字后,一份课程组留存,两份交医学院本科教育办公室。成绩发布后,学生对本人考核成绩如有异议,须在下一学期开学2周内向教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允许核查试卷者,由任课教师和教务员在教务管理部门核查试卷,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
6.反馈
助教应组织学生建立教学反馈小组,负责反馈每周的教学内容和效果。助教应整理学生的周反馈结果,并及时转发给课程主讲教师。
7.网站建设
根据浙江大学基础医学系《本科教学课程规范》的要求建设并维护课程网站,课程网站必须的建设内容包含:教学大纲;教学日历;主讲教师、授课教师和课程秘书/协调员的联系信息;每次课的教学内容要求;学生联系信息;学生名单;课程相关资源与网站信息;题库;论坛和答疑等。
五、考核与津贴
每个学期末由基础医学系组织助教考核,每位助教提交一份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承担的工作任务、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的改进意见和建议等,助教工作总结交基础医学系办公室。
考核成绩由三部分组成: 1.主讲教师对助教的考核;
2.通过网络问卷由学生对助教进行的考核; 3.基础医学系对助教进行的考核。
三部分考核权重各占50%、40%、10%,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
好、合格、不合格四级。
经考核合格的助教每岗每月发放800元的津贴,按5个月计算,共发放4000元;考核优秀的助教,将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履行助教职责的助教,将停止津贴发放。
六、荣誉
考核合格以上的助教颁发“卓越助教计划”荣誉证书。 获得“卓越助教计划”荣誉证书是基础医学系研究生评奖评优(国家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必备条件。
本办法自2013年9月起实施,由基础医学系负责解释。
附件1:浙江大学基础医学国家试点学院“卓越助教计划”助教申请表
附件2:浙江大学基础医学国家试点学院“卓越助教计划”助教工作总结及考评表
基础医学系
201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