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12届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
知 各学院团委:
为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给北京大学第十二届研究生支教团回信精神以及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同志对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批示精神,扎实推进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把握“巩固实施规模、强化服务培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的基本思路,进一步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巩固深化,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为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和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作出新贡献。为切实选拔出一批政治觉悟高、心理素质好、综合素质强的高校毕业生服务西部基层地区,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同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2西部计划招募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培训派遣、统一管理的方式,在我校2012届毕业生中招募部分优秀青年志愿者,赴贵州、新疆、西藏以及湖北省各县级基层团委及恩施州乡镇一级参加1—3年的志愿服务活动。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服务新疆、服务西藏和基层社会管理等7个专项项目。
二、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金融、法学类专业及支教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10.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四、报名程序及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5月3日至5月25日,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或中国志愿者网站()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和中国志愿者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报名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学院团委书记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5月24日前将《报名登记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教学办统一格式的成绩单)一并交校团委办公室(所有材料均使用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
4.笔试、面试。5月26日前,学校重点从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方面,开展笔试工作。5月30日前,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包括心理素质测验在内的面试工作,结合笔试和面试情况择优选拔志愿者。
五、政策支持
1.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总分加15分。服务期满,报考其他高校研究生,按照国家政策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西部计划志愿者在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4.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如需要就业者由学校发放“就业报到证”,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5.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6.对于大学期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款有困难的,学校将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延期还贷提供帮助。同时,符合国家“学费代偿”有关政策的学生,学校可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7.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一年,且满足相关条件的,可以参加湖北省选调生招考。
8.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可按服务期计算工龄。
9.对志愿服务西部的毕业生,除按国家统一的政策激励表彰之外,学校也制定了相应的激励措施。
(1)对签定了志愿服务西部协议书并履行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如其毕业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成绩全部合格的,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对签定了志愿服务西部协议书并履行协议的学生,学校一次性给予奖励2000元。
(3)对签定了志愿服务西部协议书并履行协议的学生,在本科期间的校内贷款全额减免。
(4)对签定了志愿服务西部协议书并履行协议的学生,在此之前已与其他单位签约的,由学校协调解约,并免交违约金。
(5)对志愿服务西部并考取我校研究生的毕业生,在志愿服务期间学校保留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6)志愿服务期满后择业,学校优先推荐就业。
六、激励表彰
1.服务期为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铜奖奖章;服务期为2-3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银奖奖章;表现优秀的授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金奖奖章。表现特别优秀的推荐参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十大杰出青年志愿者、国际青少年消除贫困奖等评选。
2.我校项目办将定期联合表彰西部计划志愿者。
七、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76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一类区65元,二类区120元,三类区215元,四类区515元,五类区900元,六类区1490元),按月发放。具体标准由省项目办与本省财政厅联系后做相关解释。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志愿者的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由全国项目办划拨至服务省指定专户,服务省项目办统一拨付至志愿者所持银行卡中。
2.志愿者保险费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保,保费为每人200元。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志愿者集中培训经费。培训经费由各服务省项目办地方财政列支。
八、政策咨询
1.登录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上查看有关情况;
2.登陆理工青年网()查看相关信息或进入团委书记会客室咨询。
3.到校项目办(校团委办公室)直接咨询。
4.到各学院团委书记处咨询。
九、有关要求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党和国家拓展大学生的就业、创业的重要渠道,促进了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对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有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又有基层工作经验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优秀青年人才,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促进教育公共服务和教育资源均等化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意义。请各学院团委书记按照通知有关要求,通过传统媒体、校园网络、微博等多种宣传动员方式,及时、准确地向我校毕业生发布招募信息,及时将今年西部计划招募有关内容和政策及时传达毕业班辅导员和广大毕业生,鼓励我校毕业生积极投身西部,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在工作过程中如有典型个人和典型事迹,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共青团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