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乡镇卫生院全员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歙县乡镇卫生院全员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在局医改领导组领导下,成立4个全员公开竞聘上岗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名单附后)。
第三条 根据我县实际,各小组逐乡镇卫生院实施竞聘;分考试(面试)、考核(测评)工作,其中3人以下的乡镇卫生院到所辖中心卫生院参加竞聘。
第四条 在各单位召开全员竞聘会议开展竞聘;
中心卫生院(社区)评委人员组成:各小组卫生局安排4人,中心卫生院院长(社区主任)1人。主考官为卫生局负责安排,副考官为中心卫生院院长,计时、统分局安排1人。乡镇卫生院评委人员组成:各小组局安排3人,中心卫生院院长1人,乡镇卫生院院长1人,计时、统分卫生局派1人,主考官为局派出人员,副考官为中心卫生院院长。
第五条 乡镇卫生院竞聘工作程序:第一,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工作;第二,由县卫生局对竞聘人员竞聘资格进行审查;第三,召开各单位竞聘考试工作会议和组织考核(测评)。第一项为县县全员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并学习竞聘面试规则及打分标准说明;第二项对竞聘人员进行逐个面试(考试)。
1、面试(共50分,本人述职和笔试各25分)
(1)、由本人述职(限制3分钟),并同时递交一份述职报告,供档案保存;
(2)、由县竞聘领导小组提出2个所竞聘岗位方面内容的问题,竞聘人员现场书面答题(限制20分钟)。
(3)、评委评分:根据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所答内容切题方面量化评分,总分100分,每项25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2、组织考核测评(50分)
由局小组面试开始前实施。参加测评人员:中心卫生院(社区)中层干部以上,乡镇卫生院3人以上的全体职工参加(加评委),3人以下单位由面试评委人员测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
第五条 统计分数人员由卫生局安排。
第六条 评委将面试打分,现场统计后宣布。测评分当场封口,各小组联络员在局纪委监督下统一组织开封、汇总后公布。
第七条 根据乡镇卫生竞聘人员的面试(述职演讲和答题)、测评、考核(测评)结果计算综合个人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各岗位入围人选名单。经公示后无异议,报县全员竞聘上岗领导小组批准并备案,由各单位与竞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正式上岗。
第八条 未尽事宜,由歙县卫生局医改领导小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