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协会简介
校友协会于11年9月重新整组,隶属于社团联合会实践部。下面是校友协会的部门介绍以及协会的部分领导人员。
一、主席团:
主席:谭明坤:配合副主席管理协会
副主席:李腾:负责管理外联部、宣传部和实践部
赵杰:负责管理办公室、财务部和组织策划部
范旭业:职务待定
二、部门组成及领导人员:
1、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赵书阳;副主任:待定。
职责:负责协会的整体调度工作,协调好协会的内部整体工作。
2、财务部:
部长:张晓艳;副部长:待定。
职责:主要负责协会内部的财务部分,调度协会内部举办活动时的各种经费,平时的会费交由财务部管理。
3、外联部:
部长:肖应伟;副部长:待定。
职责:负责为协会筹备活动资金,为协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和协会的正常发展提供保障。
4、宣传部:
部长:张笑荣;副部长:待定。
职责:对外进行宣传,以期他搞社团的知名度,提高协会举办活动的影响力。
5、组织策划部:
部长:张新亚;副部长:王丁。
职责:负责协会活动的策划和组织,提供活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流程。
6、实践部:
部长:待定;副部长:待定。
职责:负责协会活动的举办,包括活动场地的布置,人员的安排等。
三、协会制度: 校友协会财务制度
一、财务支出管理
协会支出包括:
(一)活动支出,社团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活动所需经费。如召开社员大会、表彰奖励会等各种会议费;购买活动所需设备设施以及使用费、宣传费等;
(二)人员经费开支:包括协会工作人员的劳务费、交通费支出;
(三)服务成本支出;
(四)其他合理开支。
二、协会经费的来源
(一)上学期结余。
(二)会费
(三)社会赞助。
(四)其他合法收入
协会根据自己的情况,设财务部部长一名,会长定期核查社团财务状况。
协会内部申请活动经费,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拿合格的发票或收据凭证交会长签字。
(2)签字后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到出纳处报销。
(3)报销后的发票或收据凭证交财务部人员登记并入账。
协会所有活动经费支出都要有正式发票或收据凭证。
发票及进行帐务报销时要遵循以下规定:
1.票据内容应注明具体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发票或收据凭证上不易写明的须另附清单。
2.票据背面应注明款项的详细用途及经手人,且须有会长的签名。
在学期初,向全体会员公布社团财务状况,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并回答社员的疑问,会长将定期地分别对社团的财务状况进行审核、检查、监督和指导。
三、协会预算决算管理
协会由财务部部长对协会对每次活动进行预算,在学期末编制年度财务决算,作为财务年度各项收入和支出的总结。
四、财务监督管理:
协会的财务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所有经济活动实施财务监督。
协会的财务工作接受其会员的监督,实行财务公开。协会应定期向协会成员报告财务工作。
协会的结余,一般应该结转下一学年继续使用。
协会财务人员的调动和离职必须在会长及社团理事会监督下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校友协会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校友协会例会定在每学期协会成员每月1号和15号,全体大会为学期初及学期末以及每次活动结束一周内举行。
二、会议内容
1、主要总结前一段工作的成绩,找出不足,研究补救办法,制定下一步的简要工作计划。
2、会前应明确会议的内容、目的,并事先定出会议程序。对参加会议人员的出勤情况进行严格记录、考评。
3、参加会议人员应按时到会,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会,若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应事先向部长请假。应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4、无故缺勤两次以上者,部长及以上人员视为自动辞职;迟到者,在会上进行点名批评。出席会议的记录将作为评价工作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
5、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记录由记录员妥为保管,以备查用。每次会议要有决议,决议一旦形成,必须坚决执行。
校友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的名称:校友协会。
第二条 本协会的性质:本协会是由山东建筑大学意愿联系校友者自发组成的学生团体。
第三条 本协会的宗旨:情系毕业学长,为以后铺路搭桥
第四条 本协会的口号: 校友情永传递
第五条 本协会接受管理学院团总支和体育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 协会住所:本协会办事机构设在山东建筑大学社联实践部。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七条 本协会的活动范围
(一)同毕业校友时刻保持联系;
(二)邀请优秀毕业校友回校,为在校大学生讲解学习经验。
第三章 会员制度
第八条 本协会的会员为山东建筑大学在籍学生。
第九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守《大学生守则》,遵守社会公德。
(二)拥护本协会的章程,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
(三)做事踏实严谨。
(四)有创
新精神善于交流并有奉献精神。
(五)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本协会的活动;
(三) 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享有本协会资源的使用权;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本协会的决议,遵守本协会章程;(二)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
(三)积极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
(四)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五)听从相关管理人员的安排。
(六)按相关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明。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本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代表会议或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职权
第十四条:本协会设主席、副主席、办公室及财务部、组织策划部、宣传部等部门。第十五条:本协会设主席团为议事机构。
第十六条:主席团由主席、副副主席组成,由其负责本协会一切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并监督各部门工作。
第十七条:理事会由常务理事会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本协会重大事情的决策。第十八条:本协会主席、副主席人选由前任主席团人员推荐,经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推荐,经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十九条:各负责人无特殊原因,分配任务不完成,开会无故缺席,过三次者给予警告,五次以上经主席团讨论作降职或撤职处理。
第二十条:主席、副主席及部门负责人任期为一年,连任不超过两年,如有特殊情况由主席团商议决定,可提前或推迟进行选举大会。
第二十一条:职能分配 主席:负责协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协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主持制定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执行。 副主席:协助主席开展全面工作,重点抓好所分管的各部门工作,协调、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向主席提出建设性建议,提高工作质量。办公室:协助主席、副主席开展全面工作。负责拟写协会各种文书并对其进行存档,负责会议的召集召开工作,做好会议记录及考勤工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实践部:负责协会文艺表演以及参加各种学校允许的文艺表演,扩大协会知名度以及影响力 。 组织策划部:负责组织、开展协会的日常活动,对比赛进行周密的计划和筹备,密切联系协会成员,并将成员的意见及时向主管副会长反映。,同时负责纪检方面的工作。 宣传部:负责协会宣传方面的全部工作,以提高协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为己任,同时负责与其他类似协会联系,扩大协会的影响,负责接待外校来访人员工作,负责筹集协会的活动经费。 第二十二条 本协会的主席、副主席、部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具有组织协调能力,有一定社会活动能力;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每学期不及格课程不多于两门;
(五)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二十三条 本协会经费来源及管理:
(一)会费;
(二)社会赞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四条 本协会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
第二十五条 本协会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由会员分配。
第二十六条 本协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1)协会经费由财务部(隶属秘书处)进行掌管,主要用于协会活动以及社会奉献类的活动的捐献,每隔一次例会,秘书处需要汇报一次财务去项,每次协会活动结束时,需要将本次活动经费进行规整汇报(2)协会财务不得用于私人事务,若擅自动用协会财务,部长及以上管理人员做撤职处理,并索回所用财务,情节严重者将安学校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七条对本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由社联、本社团理事会或15名以上本社团成员联名提出,并交经本社团会员大会审议。
第二十八条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上通过后7日内,报院团委。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二十九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之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条本社团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一条本社团终止前,须在院团委组织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二条本社团经院团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既为终止。
第三十三条本社团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团委的监督下,按照山东建筑大学管理学院社团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经2011年 9月10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第三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团会员大会执行机构。
第三十六条本章程自团委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