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县城乡建设规划局
申请村镇建设项目所需材料
(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
1、建设项目申请书(建设单位)
2、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建设单位)
3、发改局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发改局)
4、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批复(发改局)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地使用证)(国土局)
6、环境保护预审意见(环保局)
7、工业、农业生产加工企业需出具环境评价报告 (环评单位)
8、粮食收购,农业生产合作需出具规模认定书(农经总站)
9、工商执照(工商户名称预告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工商局)
10、乡(镇)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乡镇政府)
11、乡(镇)人民政府批复(乡镇政府)
12、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土地的情况说明(乡镇政府)
13、1:1000数字化地形图(有资质测绘院)
14、经批准的控(修建性)详细规划图(有资质规划院)
15、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国土局)
16、地质勘测报告
17、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18、经批准的建筑设计(工程设计说明书、总、平、立、剖图)
19、经审查通过的立面渲染图
20、规划监督公示照片
21、建设项目定位放线通知单
22、消防、环保、防雷有关意见
23、竣工照片
《申请村镇建设项目所需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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